“草民叩见安国郡主!”
随着这些围着看热闹的百姓的叩见,一些路人在听到他们的喊声之后,一听这里有发现高产粮食的安国郡主,也纷纷的向着首饰铺子的门口围了过来。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叩见安国郡主。
白羽一看这种情况,也顾不上演戏抹眼泪了,马上就觉得此地不宜久留,她要赶紧溜。
“各位叔伯婶子不用跪拜,快快起身。”
跪在地上的人全部都听到了白羽的声音,他们一听安国郡主不嫌弃他们这些平头百姓,还叫他们叔伯婶子,瞬间都对白羽的印象更好了。
白羽对着萧凌煜眨巴眨巴眼睛。
“煜哥哥,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先撤了!”
说着话,白羽就拉着一旁发呆的桃花溜了。桃花是正在发懵的时候,被白羽拽着跑的。她刚刚完全被那么多百姓的同时跪拜,和高呼安国郡主的声音给震住了。
从小到大,就算是在镇国公府里,桃花也没见过这么多人跪拜她们家姑娘。此时看到这么宏大的场面,属实是将她给镇住了。
桃花被白羽拽着跑出人群包围的时候,都还一直处于呆呆的状态。之前去给萧凌煜报信的赶马车的小厮,一看自家大小姐跑了,也急忙对萧凌煜告罪一声,挤出了人群,赶上马车就去追自家大小姐去了。
“嗐,好好的出来放松一下,结果被这么个神经病给打扰了好心情。”
恢复慢悠悠步伐的白羽,不满的嘟囔道。
此时的桃花也从刚才那宏大的跪拜场景中回过神来。听到自家小姐的小声嘟囔,桃花“噗嗤”一声就笑了。
虽然桃花不知道自家姑娘说的“神经病”是什么意思,但是想想也知道绝对不是夸人的好词。
“姑娘,‘神经病’是什么意思?”
“‘神经病’就是说这人脑子有病的意思。”
听到白羽这直白的解释,桃花了然的点点头。
“可不是嘛!刚才那个书生我看就是脑子有病。你看他刚才看姑娘的眼神,全是满满的算计,一看那人就知道他肚子里没憋什么好屁,那人指定是一肚子的坏水!”
桃花想起来刚才那个书生,就满脸的厌恶。
“咱们到了京城之后,除了那曹家的曹振建,还有那曹珍珍,今天这个书生是我第三讨厌的人!”
桃花说起王书生,攥紧了拳头,也就是刚才桃花顾计是在街上,要不是怕影响了自家姑娘的名誉,桃花是真的想将那王书生给暴揍一顿。
“姑娘你说刚才那个书生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脸,长的那么丑,竟然还妄想姑娘。也不知道那人家里是不是真的没有镜子,他是真的对自己的长相没有一点那啥熟嘛?”
白羽听着桃花的碎碎念,想着刚才的那个王书生。
在白羽的认知里,一般情况下形成那样的人格,基本上都是跟这个人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还有家庭教育有关。
刚才那个书生,明明长的那么丑,什么本事都没有,却还那么自信。能形成这样的性格,无非就是被家里人给捧出来的。
爱看那书生的穿着打扮,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富裕人家。在贫穷的家里,能供出这样一个读书人,肯定很不容易。
但是供出来这样一个读书人之后,他身边的家人朋友,肯定都觉得这个人是家里最厉害的,最有指望的人。
一个家里出来这样一个有指望的人,那家里人少不得就得捧着他。捧得多了,这个人很容易就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从骄傲自满到自负,这不就是很容易的事了嘛。
这人一旦产生了这样自负的情绪,自然就会对他现下的贫穷生活不满足了。他会觉得像他这么厉害的人,怎么能过这样贫穷的生活,贫穷的生活肯定配不上他这么厉害的人。
自然而然的不就想岔了嘛,想岔了之后,他就会想钻营琢磨,自己想要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
但是这种人最失败的也正是这一点,他想过好生活,但是偏偏他还没有本事。没有本事通过正常途径达到想要的,那他就只能走歪门邪道了。
桃花见白羽没有说话,以为白羽也是在气刚才的那个书生的事。
“姑娘,你说咱们刚才的那个簪子,能让那个书生赔吗?说起来怪可惜的,刚花了三十两银子买的,姑娘一次都还没带呢,就让那个神经病给撞坏了。”
白羽好笑的看了一眼肉疼的桃花。
“你家姑娘我还会缺一个簪子戴啊!你就这么肉疼?”
“那能一样嘛!姑娘不缺是不缺的,但那是刚才咱们刚买的,都还没捂热乎呢就坏了,还不是咱们自己弄坏的,毕竟三十两银子呢!我怎么可能不肉疼。”
“你觉得我煜哥哥会忘了这件事吗?你就放心吧!煜哥哥肯定会处理好的!”
桃花听到白羽的话,立刻就高兴了起来。
“说的也是,萧世子把姑娘你可是当做亲妹子疼的,萧世子这么在意姑娘,肯定不能让姑娘吃亏了!”
白羽点点头,想着萧凌煜对她确实跟其他的亲哥一样,对她都很是疼爱。
白羽是知道萧凌煜肯定不会让她的三十两银子打水漂,也不会这么容易的就放过王书生。但是白羽完全不会想到,萧凌煜到底会怎么处理王书生。
白羽和桃花此时也没有了再去超市的心情,慢悠悠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走到白虎大街的时候,突然就迎面遇到了曹振建和曹珍珍的爹曹雄。
白羽这边看到曹雄,曹雄自然也看到了白羽。
白羽在看到曹雄的一瞬间,就在心里低声咒骂,今天到底是踩了哪个霉神一脚,遇到一个神经病书生不说,现在竟然还会遇到曹振建和曹珍珍这两个脑残的爹,还真是出门没有看黄历。
曹雄这边自然不会知道白羽的想法,只是在看到白羽的时候,曹雄一开始并没有认出白羽就是镇国公府的大小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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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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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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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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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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