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小五郎,你真是长能耐了!”
“竟然找我的竞争对手,都不来找我!”
“不用想都知道,要是找你的话,肯定又会被某人一番数落,还不如找外人来的方便...”
毛利小五郎小声嘟囔道,当然,他这么做其实还是为了保密。
他需要一个机会,去和妃英理坦白一切,但在那之前,还是保密为好,这样才能达到最大的效果。
“嗯?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
“呵,你不打算解释一下吗?或者说,没有和我解释的必要?”妃英理有些痛心地自嘲道,“原来,在你眼里,我还不如一个外人!”
“那我还回去干什么?你去和大圣律所的那个律师过去吧!人家可是比我年轻漂亮呢!”
“明天回去我们就办离婚手续,好给你们腾位置!”
“哼!”
输出了一顿气话之后,妃英理已经心死如灰,转身就要走,可是却被毛利小五郎强硬地拉住:
“你这女人,闹够了没有!”
“我不找你是因为你那个秘书说你最近在忙一个大案子,每天都忙到凌晨一两点。”
“还有,这还只是刚开始,如果我火了,以后会有更多的合约。”
“如果你不想让我找别的律师,又害怕我被那群人坑,那你就回来啊!”
事到如今,毛利小五郎也是眼眶通红,双手抓住妃英理的肩膀,让对方强行和他面对面:
“我知道,以前是我做的不对!”
“但现在,我已经把那东西解决了!”
“当时,我们不是说好的吗?等我好了,你就回来,我们还像之前一样!”
“你们律师,不是最守信用的吗?就算没有签合同,口头约定也不能随便违反的吧!”
一番嘶吼,把妃英理吼得愣了片刻,眼眶不住地涌出泪水,身体有些无力地向下坠去,被毛利小五郎及时扶住。
“虽然有些晚...但是,请听我说。”
“对不起...英理,回来吧!”
“我和小兰,都在等你!”
接着,没有理会沉默的对方,毛利小五郎心一横,低下头,就朝着妃英理吻了过去。
哪怕两人早已是老夫老妻,面对毛利的突然袭击,妃英理还是有着明显的抗拒,可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她,在毛利小五郎的面前,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感受着怀里反抗的力量渐渐小了,毛利小五郎这才抬起头,停止了自己的侵袭。
此时的妃英理,早已不复往日职场女强人的形象,梨花带雨的脸庞,让任何人都不由得心生怜惜。
“抱歉,英理,我...我...”
在那一股子劲儿过去之后,毛利小五郎也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有些不妥,连忙道歉,却见对方抹了抹眼睛,冲他说道:
“要我回去可以,但是你要答应我两个要求。”
“可以!”
毛利小五郎一口答应下来,同时心中不断狂喜。
“第一,把酒戒了!”
“啊?”
这第一个要求,就狠狠地戳到了毛利小五郎的痛处,使他的表情瞬间扭曲了起来:
“这...这....”
“不让我喝酒,你还不如杀了我算了!”
“不行,不行!这一条不行!换一个!”
毛利小五郎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连连拒绝。
“呵呵~~”
妃英理上前两步,一把揪住毛利小五郎的领带,狠狠向下一拽,把对方的脑袋拉到和自己一个水平线,然后淡淡地说道:
“声明一下,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而是通知。”
“通知你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第二,离那些女人远一点!”
“如果被我发现,你应该明白,一个律师能做到什么地步。”
“啊?怎么这样啊!”
毛利小五郎哭丧着脸,后悔的情绪溢于言表,恨不得穿越过去给刚才的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这哪是找回来一个老婆?
这明明是请回来一尊观音菩萨啊!
通知完之后,妃英理便转身离开,高跟鞋啪嗒啪嗒地踩在旅馆的木质地板上,把毛利小五郎的思绪仿佛又拉回了十年之前。
突然,妃英理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停下了脚步,背对着毛利小五郎说道:
“对了,这次结束之后,我就搬回去住!”
“你之前签的那些杂七杂八的合同都给我准备好!”
“而且,给你提个醒!作为艺人,就要有艺人的样子,和侦探不一样!”
“回去之后我会请专人为你安排饮食和锻炼计划,你那些上不得台面的陋习,也给我改一改!”
“以后,无论有什么安排和合同要签,都要及时通知我。”
“啊~~为什么啊!!!”
毛利小五郎发出不甘心的呐喊。
“因为我是你的经纪人!你的一切,都归我管!”
“而且,你没得选择!”
说完,她便继续向前,搭乘了最近的一个电梯,去往了七楼她们房间所在的楼层。
由于这个时间已经非常晚了,所以妃英理并没有遇到同行的客人,偌大的电梯里面,只有她孤零零的一个。
咔嚓~~~
直到电梯门缓缓闭合,妃英理原本绷劲的身躯这才瞬间放松下来,在这个封闭的,只有她一个人的小屋子里,她才能暂时地抛下一切。
倚靠在电梯的一角,透过电梯门反光的金属材质表面,妃英理清除地看到自己有些凌乱的衣物,以及嘴角那一抹艳红。
“这家伙,真是的!”
“还真是...一点都没变!”
妃英理喃喃着,从随身的小包里面掏出化妆盒,开始弥补刚刚被某人弄花了的妆容,同时还不忘把衣服整理到合适的状态。
要知道,等会儿回去房间里可不只有她一个,如果被那两个女孩看见,肯定会忍不住多想。
对于已经习惯职场生活的妃英理来说,电梯从一楼到七楼这段时间,已经足够她完成上述操作了。
照了照化妆盒里的小镜子,确定妆容没有什么不妥之后,妃英理便合上盖子,打算等待电梯门的开启。
可就在这时,眼睛的恍然一瞥,注意到了的手指上的那一抹亮色,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东西她当然熟悉,正是她当年和毛利小五郎的结婚戒指。
昨天刚遇到的时候,还拿这件事来气对方来着。
不过那都是说给毛利兰听的场面话罢了,这世界上,可能也就毛利兰会相信了。
其实,这个戒指,在早上就被她给不小心弄丢了,只不过,现在不知为何,又出现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在自己昏迷之后,唯一有可能接触过她的,把戒指给她戴上的,也就只有毛利小五郎一个人了。
“唉~说了那么多,却把最关键的事情给忘了。”
摩挲了一下那熟悉的戒指,妃英理不由得叹了口气。
其实,这件事,说与不说,影响并不大。
因为她心中早已经有了答案。
只不过,之前更想从对方口中得到希望中的那个肯定的答案,来说服自己的内心
但现在,已经不需要了,因为她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内心,也明白了对方的心思。
像这种小事,不如就将其当做一件趣事,以后想起的话,再找对方问吧。
反正,毛利小五郎又跑不了,以后都会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一想到这,妃英理的心情就不由得好了起来。
之前丢失戒指,食物中毒什么的糟心事,直接被她抛到了脑后。
嘴角微微上扬,裂出一个充满青春气息笑容,这一刻,她仿佛年轻了十岁,又回到了那个活力四射的年纪。
那个属于自己和一个男孩的年纪。
......
其实,当时发现戒指被自己弄丢时,妃英理的内心是非常慌的。
因为就算她已经和毛利小五郎分居十年之久,婚姻也已经名存实亡,但只要他们没有正式离婚,那么他们就还是名义上的夫妻。
妃英理不是那种浪迹情场的女性,所以也不会把特意把结婚戒指摘下来,去进行钓凯子之类的活动。
反而是每天将其戴在手上,为自己避免了不少麻烦。
而且,虽然她嘴上不饶人,一见面就和毛利小五郎斗嘴,吐槽对方的各种缺点,但实际上,她心里还是有着对方的。
所以在发现戒指丢了之后,妃英理心急如焚,也顾不得享受美美的日光浴了,戴上眼镜就开始在沙滩上寻找。
毕竟那可是结婚戒指,当年是毛利小五郎花老鼻子钱买来的。
如果让对方知道自己给弄丢了的话,妃英理不用猜就知道,对方肯定又会大发一通脾气,然后装作不在乎的样子,说一些“我就知道你早就迫不及待把我踹了,去找小白脸”之类的让人寒心的话,其实心里肯定气得不行,估计还会在背后借酒浇愁,再发一通酒疯。
一方面妃英理不想给对方这个机会,另一方面则是戒指对自己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
所以妃英理才有非找到戒指不可的理由。
可谁知道自己英明一世,这次竟然被自己的女儿给坑了。
就在自己撅着屁股,埋着脑袋找戒指的时候,毛利小五郎来了,而且就在她不远处。
更巧的是,老色鬼毛利小五郎一眼就在人群中锁定了身穿比基尼,身材高挑姣好的妃英理,而且还腆着个脸去搭讪。
这才有了早上出现的那一幕。
讲道理,以毛利小五郎目前表现出的实力,应该不至于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如果把其他人认错也就算了,连自己老婆也能认错的?
所以,我们至今仍未知道,毛利小五郎到底抱着怎样的心态,对着妃英理说出了搭讪的话。
而前面说过,妃英理不落毛利小五郎把柄,给对方数落自己的机会。
所以寻找戒指的计划就这么被迫中断。
也由此,妃英理临时想出来一个小的恶作剧,或者说是一点小心思:
她想借这个机会,考验一下毛利小五郎,看看对方心里到底还有没有自己,到底能不能注意到自己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自己老婆手上的戒指,其实就是一种宣示主权的存在,而如果这个存在消失了,那么他就不得不考虑,自己头顶是不是多了一定纯天然的绿色帽子。
这对于正常男人来说,肯定是无法接受的,肯定是能迅速注意到的。
而毛利小五郎确实注意到了,但是由于性格原因,没有直接表现出来,只是傻乎乎地装作不知道,倒是有些伤了妃英理的心,让她觉得对方心里已经没有她了,不然,也不至于连这种事情也注意不到,或者说,不在意。
而响应的,毛利兰也注意到了,还借此向她表示不满,不过却被她用特意准备的考验给糊弄过去了。
自此,妃英理的心已经被伤透了。
那时她说的也不是什么气话。
她也觉得是时候和毛利小五郎说清楚了,如果不能回到从前的话,就撂开手,大家都可以无牵无挂地重新开始。
至于之前,毛利小五郎在和体内的恶魔达成暂时的和解后,曾经鼓起勇气给她打了一个电话,说明情况,想让她回来。
可那天妃英理正好因为心情不好,自己躲在办公室里喝酒,喝的晕头转向,接到毛利小五郎的电话后,愣了一会儿,也没听懂对方到底想说些什么,倒是借着酒劲,把自己这些年对毛利小五郎的怨气全都吐露了出来。
隔着电话把对方骂了个狗血淋头。
当时毛利小五郎也确实是被气到了,根本没注意对方语气和声音中的不对,还以为对方确实是对自己不满,不想和自己复合呢!
被骂了一会儿后,就忍不住挂断了电话。
殊不知,后面那些,全是妃英理对他的心里话,如果他能听到后面的话,两个人的事情可能拖不了那么长时间。
只能说,天不遂人愿,命途多坎坷。
就这样,时间又往后拖了三年。
直到前些天,机会才终于再度来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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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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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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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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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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