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这个姓,倒是少见。”周小渡接过茶盏,温声说道,“在下,姓潘,单名一个危字。”既然要貌比潘安,那就叫潘危罢。
周小渡给自己安排的身份,是来广陵做生意的商人,孤家寡人,家财万贯,因为未婚妻抱病而亡,所以至今还未婚配。
涂子律其实是个心思单纯的人,周小渡要讨她的好感并不难。
二人相谈甚欢,此后又相约喝了几次茶、吃了几回酒,算是成为了不咸不澹的朋友。周小渡这张假面造得优越,好几次都让涂子律看红了脸,她只假作不知。
某一次酒后吐真言,涂子律告诉她,“我曾有过一个心上人,本与他约定了厮守终生,可惜横遭意外,他惨死于他人之手。我一直隐忍着,就是想为他报仇,可是……”
周小渡露出同情的表情来,“杀人偿命,你是该报仇的,可是什么?”
“可是,那凶手武功高强,我难以匹敌。我蛰伏在那人身边,想要寻找时机,趁他不备下手,但是他为人谨慎,我一直找不到机会。”涂子律苦大仇深地说。
涂子律说的凶手,难道是盛羽驰?可是盛羽驰那么宝贝盛风刃这个儿子,为什么要杀子?
“你我既是朋友,不若贤弟跟我讲讲内情,说不定我能帮上你的忙。”周小渡靠近她,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你能怎么帮我的忙?你又不会武功。”
周小渡微微一笑,“有钱能使鬼推磨,潘某虽不会武功,但是我有钱,我能花钱请别人出手。”
“那个人的命很贵,你买不起。”涂子律摇了摇头。
“是什么人?需要多少钱?”周小渡道,“你不说,怎知我买不起?”
“罢了,多谢你的好意,今日是我多言了,还是喝酒吧。”涂子律不欲再多谈。
周小渡也没勉强,刨根究底的,倒显得自己怪异了,至少涂子律已经愿意跟她吐露心事了。
花黄叶红,金风路过人间,不知不觉,便到了中秋。皓月高悬长空,大地上妆点了暖黄灯笼,到处都是笑语融融,天地间的好景,便宛如一碗用桂花煮成的酒酿圆子。
各家各户都团聚一堂,庆祝这一年一度的佳节,唯有盛家的气氛比较尴尬。
盛风袖前几日便央求父亲将母亲接回家中过节,却遭到父亲的训斥。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个没有母亲、也没有哥哥的中秋,自然是内心苦闷,一整天都没个好脸儿,吃完晚饭、拜完神,便钻进自己的房间里抹眼泪了。
盛羽驰也懒得管她,女儿不给他好脸色,他也不给她眼神:终究是小丫头片子,什么都不懂,就晓得使小性儿。
他和怀卿的儿子也被接回家好几个月了,这是余庆在盛府过的第一个中秋节,自然是要将精力放到余庆身上的。
刚吃完晚饭不久,盛羽驰便摆了张小桌,邀二儿子月下对酌,“如果怀卿看到你我父子如今团聚,肯定会很欣慰的。”
盛余庆挤出一个感动的表情,“父亲说得是,娘亲生前就一直念叨着,说想念您,可惜她走得早,无缘和您重逢……”这自然都是胡诌的,他压根没见过钟怀卿这个人。
盛羽驰回忆起许多年前的钟怀卿,克制不住地动容,“为父当年第一次见到你娘,是在大街上。她设了擂台,比武招亲,只要有人能守擂十日,她就嫁与那人为妻……不知你娘亲可有与你讲过这事?”
盛余庆摇了摇头,“未曾,娘亲对旧事甚少提起。”
盛羽驰愧疚地摸了摸他的头顶,“都是我不好,是为父无能,才害得你们母子流落在外,吃了这么多年苦……是为父来迟一步了……”
你那哪是迟了一步?
盛余庆并不想听他那些假惺惺的话,而是对钟怀卿的事情更感兴趣,“那我娘亲为何要比武招亲?”
“自古美人爱英雄,你娘一代红颜,当然也不例外。”说着盛羽驰露出了几分自得,“她当时就坐在擂台后面,只穿着一身很简单的浅色衣裳,头发仅仅插了根木簪,就美得好似广寒仙女一般。
“她就那么安静地一直坐着,脸上几乎没有表情,便已经令台下的所有男人为她疯狂。当时我就想,她便是我一直在找寻的女子,我也是她在等待的男人,我一定要令她为了我,展露笑颜。”
盛余庆不由得想到了周小渡平日里在盛府的装扮,也是这般素净清冷,难怪盛羽驰见了周小渡一面就让她进门坐馆,这可不就是误打误撞踩中了盛羽驰的喜好嘛!
他道:“后来,便是您抱得了美人归?”
“正是。”盛羽驰傲然一笑,“守擂第十天,我打败最后一个对手,一步步走到她身前,她很平静地看着我,刚要说什么,我便将沾血的佩剑递给她。我说,‘我的剑,以后除了我自己,只有你能碰。而你,也只有我能娶。’你娘当时就红了脸,当真可爱极了。”
那时的他还很年轻,天赋出众,容貌英俊,是个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风流剑客,钟怀卿纵使状若冰雪,也到底是一张白纸,难以抵挡他的魅力。
盛羽驰兴致勃勃地分享着这段美好的记忆,随即又想到,那时自己已然为人夫,另娶钟怀卿这件事,多少是缺德了一些,便及时止住了话头,不再往下讲了。
盛余庆又和这老盛头闲扯了几番,眼见没什么有用的信息,便感到不耐烦起来。
“父亲,听说游风县每年的中秋灯会都热闹非凡,儿子跟同窗约好了,要一道出去赏灯的,这时间差不多要到了,儿子也该走了。”盛余庆随便编了个借口,想要抽身。
“哦,说得也是,你们年轻人肯定是爱热闹的,你自去吧,为父在这儿再喝几杯,也要回去休息了。”盛羽驰有些不尽兴,但还是大方地放人走了。
“父亲注意身体,莫要贪杯,儿子告退了。”
盛羽驰看着少年快步走下白石阶梯,沿着池塘边往远处走,一身应景的枫叶红袍子在池光里暗纹粼粼,忽然觉得此子丽色太盛,其实一点都不像自己,也不像怀卿。
也不知道像了谁……
但他只剩下这么一个儿子了,心里自然不愿意承认自己认了个假儿子,故而全当是错觉,没有再多想。
少年没有令随从随行,独自出了盛府,又轻车熟路地转到盛府的另一头,翻了回去。
在周小渡的亲身带领下,这些鬼鬼祟祟、偷鸡摸狗的行径,他已是心领神会。
周小渡的房间里很黑,没有点灯。时辰还早着呢,不该是歇息的时候,难道周小渡又有事出去了?
他心下有些失落,不死心地叩了叩周小渡的窗扉,下一瞬,窗扉就被从里打开了。
周小渡的外衣还没有换下,她站在窗后,澹澹地说:“我要睡了,你找我有事么?”
“你……睡得这么早啊?”他背过手去,尴尬地在身后掰手。
周小渡点了点头。
“听说本地的灯会挺热闹的,到时候还会放烟花,你要是不很困的话,不如和我出去看看?”少年嗫嚅着试探道。
周小渡说:“我很多年没有逛过灯会了。”
“为什么?”
她说:“小时候逛过,觉得没意思,就不爱去了。”
盛余庆低下头去,声量也更低了,“那你去睡觉吧,我不吵你了。”
周小渡却是说:“但是,我也确实不太困。”
“嗯?”他又抬起头来。
“盛府的月饼吃得我腻味,出去走走消食,也可以。”周小渡将窗户合上了,“你等我换身衣服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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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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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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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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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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