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胜利者正瘫软地伏在一旁喘气,脸庞上一大道长长的刀伤,满脸血污宛如恶鬼。
有一个黑衣人跳上擂台,将那死掉的败者拖走。盛余庆看着地上长长的一大道猩红,问道:“他要把他带去哪里?”
卢二满不在乎地回答:“拖去喂老虎啊。”
“老虎?”盛余庆眉头一跳,咽了口唾沫,“这里还有老虎?”
“一般都有的啊。”卢仁秉道,“老虎、大熊、狮子一类的,专用这些人肉饲养,才能养得凶狠噬人啊,这样才能有看头。”
少年举目四顾了一圈,道:“我有些累了,明日还要早起呢。世兄,小弟先行一步回去睡觉了,扰了兄长们雅兴,实在抱歉。”
他虽强作镇定,但是借着擂台上的夜明珠,还是能看到那张小脸脸色煞白。卢二眯起眸子,玩味道:“贤弟该不是害怕了吧?”
“第一次来,是有些不适应,但还谈不上怕。”盛余庆笑了笑。
“那就好,先别急着走,随我去看了老虎再说,看完你肯定就不困了。”卢仁秉有心戏弄他,给一个师弟使了眼色,不容分说的,二人强行推着盛余庆,将他拉扯到了下一层。
“吼——”野兽的咆孝声适时传来,少年僵在了楼梯口。
这第二层的场内只设了一张擂台,但是观众却一点都不比第一层的少,因为这一层里,人的角斗对象——是野兽。
擂台上,站着一名干瘦的青年,擂台的另一端,从通道口中踱出一只膘肥体壮的大老虎来。野兽的臭味儿透出擂台的护栏,在场中弥漫,比上一层更令人作呕。
那名挑战者紧张地屏住了呼吸,许多观者亦是紧张地屏住了呼吸,包括盛余庆。
惶然间,已被带到了擂台下。
卢仁秉解释道:“这一层的规矩,是不许带兵器的,赤手与兽搏斗,很是刺激,没有点功夫是不敢上来的。”
盛余庆看着台上那个干瘦的年轻人,喃喃道:“可是他看上去很弱。”弱得好像一拳就能将其打倒。
“这你就不懂了吧?”卢二笑道,“所谓人不可貌相,在角斗场里更是如此,看上去越容易输的,很多时候越是出人意料。他若真那么弱,又怎敢上来找死?到时候死都不能留个全尸。”
卢仁秉说着,掏出银两来,放在赌桌上,“我赌人胜。”许多人也是卢二这种想法,反其道而行之,将赌注押在了这个青年身上,赌他会赢。
卢仁秉气定神闲地看着擂台上,“看着吧。”
夜明珠的光芒挥洒在一人一虎的身上,照得整个台子都幽绿幽绿的,有一种幽冥般的冷感。
那老虎已是饿了两天,乍然闻到人味儿,顿时兴奋地朝青年扑去,那青年一个战栗,转身便在擂台上逃窜起来。
有的观者不满地大喊道:“跑什么啊?!迎战啊怂货!”
卢仁秉笃定道:“这是他的战术,他想先消耗那老虎的体力,然后再杀死老虎,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
可惜,那青年很快便被老虎追上了,虎爪大力地一挥,在他的后背抓出一大片伤口,鲜血淋漓。青年忍痛地就地一滚,这才侥幸地没被老虎按住。
押青年胜的观者们见此情景,反应过来,这青年是真的弱鸡,根本不是扮猪吃虎,顿时都破口大骂起来,“草,一个找死的夯货,你要死,别地儿死去,来这里消遣爷爷作甚?!”“妈的,老子的钱都打水漂了,咒你死了都不能投胎!”
原本信心满满的卢仁秉被当场打脸,也是拉下来脸来,咒骂了一声。
那青年走投无路下,攀上了护栏。小腿被老虎的爪子挠下一大块血肉来,他彷若未觉般,只是奋力往上爬。
一个押了他输的富豪指着他,声嘶力竭地喊道:“姓高的,你给老子下去!不许躲!快下去!”
青年闻声望向他,想要说些什么,却又闭上嘴,只是死死抓着护栏,惨白着一张脸,默不作声。
周围的观者都愤怒起来。
“妈的!怂货!这还玩什么儿啊?!”
“我们是花钱来看你爬栏杆的吗?滚下去!打手呢?快来给我把他捅下去!”
“死快点儿啊,浪费时间,我们要换下一个人上来!”
那老虎气急败坏地拍打起护栏来,“砰砰砰”的,越拍越大力,震得那青年摇摇欲坠。
先辈筑起了高墙,才让人们远离野兽的侵袭,可是现在,却在一个人造的台子上,看到人和野兽在争斗。
何其荒谬?
世间怎会出现这样的地方?
盛余庆看着场上狼狈坚持的青年,恍恍忽忽间,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当年他也是这样,被老虎逼得无路可走,若不是遇到了那个蒙面人,自己早就葬身虎口了。
他一直不明白,活着本属不易,为何人和人之间还要互相残杀?仿佛别人的命,就是生来轻贱一般。
他在叶家出生,父母不知是谁,一直被叶家人喊着“野种”,只有三小姐会对他好,但三小姐也护不了他。
因为三小姐的父亲很厌恶他。
老爷时常用他出气,打骂过后就把他丢到地下室里。那里黑漆漆的,只有顶部有一个小窗口,可以透些光亮和空气。有一回,老爷把他关在那里,过了大半年才想起他这么个人,才把他放了出来。
他无名无姓,像条狗一样在叶家日渐长大,某天忽然意识到,自己也能当一个人。
于是,他开始日日夜夜做着计划,计划着逃到那高高的院墙外。但是十岁那一年,他还未来得及实施他的计划,便有一伙人上门,将他带出了叶家。
他们说,他们是他的家人。
家人?是叶家那些父母叔婶、兄弟姐妹一样的关系吗?
他们说,是的。
他还没来得及开心,还没看到他梦中的那个家,便被那伙人送入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叫,蛊楼。
蛊楼不是一座楼,而是一整座山庄。
“你们要去哪里?你们不是我的家人吗?你们……不管我了吗?”十岁的他懵懵懂懂地问道。
那些人离开前,对他说:“只要你能在蛊楼活下来,我们就会来接你回家。届时,你将拥有着这天底下最多的财富。”
天底下最多的财富?可是,我不想要财富啊,我只是想要一个家而已。
那些人走得太快,他都没机会跟他们说这句话。
后来他就知道了,蛊楼里除了他,还有三百个小孩子。但是其他人和他不一样,他们不是为了回家才进入这里,而是要去当杀手,才自愿进来的。
而最后只有十个人,能走出这蛊楼。
他无暇再去打听其他,因为这蛊楼里的杀人游戏很快就开始了。他们都只有一个目标,活到最后。
刚开始的时候,还相安无事,但是第二天,就有人开始动刀了。他看着那个十几岁的少年倒在前面,鲜血淌了一地,吓傻了。
一个小哥告诉他,“这是在立威,如此才能让别的人畏惧他,省却许多麻烦。”
他当时只有十岁,生得又瘦弱,看上去弱不禁风,是头号击杀对象。
靠着小聪明,他躲过了几次追杀,他清晰地知道,再这样下去,他会死在这里。于是,他选择向那个小哥提出合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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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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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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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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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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