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知道这一天,有改变已知世界格局的大事要发生——在这一天,上苍在马邑-武州一代,降下了一场浓雾。
这很正常。
尤其是在马邑以北、武州塞以南,这条由两条山脉纵向夹出的‘山径’之上,自东西两座山脉沉降的水雾,总是能在两山之间形成犹如仙境的雾气。
在过去,这样的天气,是匈奴人无比喜欢,也无比期待的。
因为在针对汉人军队时,匈奴骑兵集群的优势,除了更强的机动性、反应能力,便是突袭。
而浓雾天气,以及所有类似效果的、可以降低有效视距的天气,都可以成为匈奴人发动突袭的屏障。
这一次,也同样如此。
——至少伊稚邪最开始是这么认为的。
“天神庇佑,为我大匈奴降下了这场霜雾!”
“飞狐军没有城墙,还被雾气遮蔽了双眼,这是天神赐予我大匈奴的天赐良机!”
经过这样的战前动员,以及烹羊宰牛在内的高规格犒军,匈奴右贤王所部在秋九月二十九日当夜,对孤身悬于马邑之外的飞狐军驻营发动夜袭。
一开始,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过去让草原诸部吃惊苦头,甚至已经让游牧民族隐隐有了些‘望之而逃’意味的飞狐军,并没有发现匈奴人的动向。
在夜色和雾气的双重掩护下靠近飞狐大营,匈奴折兰部率先发动了攻击。
“杀尽汉人!”
“杀死张诩!!!”
“夺了那面猛虎大纛!!!!!!”
折兰王哈侃一马当先,众折兰勇士紧随,吱哇乱叫着冲进大营;
“不用顾及折兰人,全力方箭!”
“杀光这里的汉人,我们就可以去找楼烦县,找那些背叛神明的叛徒算账!!!”
楼烦王哲别驻马于营外,将额上的鹰嘴头饰稍一下移,让那枚鹰喙轻轻靠在了鼻梁之上。
而在哲别身后、身前,分别是挽弓搭箭的楼烦部勇士,以及在白羊王率领下同样驻马挽弓的白羊部游骑。
伊稚邪对这次战斗的任务划分很明确。
——折兰部冲入飞狐大营,制造混乱,并初步造成杀伤;
——楼烦、白羊二部则在营外放箭,点燃飞狐大营内的一切,以最大程度制造混乱,并提供火力支持。
而伊稚邪麾下的右贤王本部精锐,则在飞狐大营与马邑之间构筑起前后数防线,势要将逃出汉营的每一个飞狐军卒,都永远留在这片沃土。
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着。
折兰部顺利冲进了大营,并第一时间点起了上百处火点;
楼烦部和白羊部也迅速发动火箭抛射,让整个飞狐大营上空,都被点点‘星光’所点亮。
伊稚邪所率领的本部精锐,也早早到达了预定位置潜伏,就等崩溃的飞狐士卒冲出大营,本能的朝着马邑方向溃逃。
但在冲进大营之后,折兰王哈侃最先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空的······”
“一处空的大营?”
“一处······”
···
“是陷阱!”
“狡诈的汉人,让我们落入了陷阱!!!”
发出这一声惊呼之后,哈侃的第一反应是突围!
因为在他看来,这是飞狐军早有预谋的伏击,那些凭空‘消失’在营盘之内的飞狐将士,此刻必定将自己围在了营盘之内!
但在短暂的慌乱之后,哈侃又再次愣住了。
——安静。
——极致的安静。
在哈侃那一声惊呼之后,整个大营之内,都只剩下自营外射来的楼烦部、白羊部弓羽的锐鸣。
哈侃麾下的折兰勇士,甚至都没有精力去躲避这些由战友发出的箭矢了。
所有人都呆愣愣的握着手中钝器,就这么愣愣的看向哈侃的方向。
然后,惨叫声于营外响起······
“赳赳武夫!!”
“国之干臣!!!”
“——杀!!!!!!”
飞狐军,出现了。
于大营内凭空消失不见的飞狐军,犹如天降神兵般,出现在了大营之外,甚至是白羊、楼烦两部外围。
而在这冲天喊杀声响起之前,是比先前——比楼烦、白羊两部先前射往大营内,都还要更加密集的弓弩齐射,将整片夜空点亮。
——如果说匈奴人,或者说草原民族,是骑在马背上的民族,那汉人,或者说华夏民族,必定是生长在弓弦上的民族。
自‘弓’这一智慧文明的产物出现的那一天开始,华夏民族,就一直是最熟练掌握这一远程打击武器的民族。
而在这其中,又尤其以如今的汉边防救火队员:飞狐都尉部为个中翘楚······
“这是汉人的陷阱!”
“隐蔽!隐蔽!!”
“速速上马!!!”
营外顿时乱作一团。
原本想按照先前的经验,让射程更近的白羊部充当盾牌,所以躲在距离大营更远位置的楼烦部,此刻却反而成为了白羊部的肉盾。
——飞狐军,是从楼烦部身后发起攻击的。
一时间,一道道惨叫声于旷野响起,一道道身影自马背上跌落。
当飞狐都尉部的弓弩齐射,在楼烦部的‘抛射营地’打造出一片死亡领域之后,楼烦人,已经彻底丧失了战斗的勇气。
因为飞狐军,并非是一支纯粹的弓弩轻步兵集群。
作为汉室北方防线最不可或缺,同时又是唯一可以仰赖、唯一可以保证北墙边防‘不至于糜烂’的救火队员,飞狐都尉是如今汉室建制最全、兵种最全、武器最全,且战斗经验最丰富的光荣部队。
自秦汉平城战役,以太祖高皇帝刘邦身陷白登之围而趋于尾声,刘邦在战后设立飞狐都尉部,常驻飞狐迳时起,飞狐军,就一直是汉家最神秘的部队。
但再神秘的部队,在‘苦主’匈奴人眼中,都神秘不到哪里去。
——与其说这是一部‘都尉’,倒不如说是一个独立的军团!
甲盾、材官重步兵,长戟、戈矛轻步兵,弓弩集群,弓骑兵、游骑兵等轻骑兵;
飞狐都尉部,甚至有一支五百人上下,以长戟为武器,且人马皆有皮质甲具护身的重骑兵司马!
而当这样一支建制齐整,兵种几乎涵盖这个时代所有分支的综合作战集群,毫无征兆的出现在匈奴人包围自己的包围圈外时,这种打击对匈奴人而言,是绝对致命的。
——原本的夜袭,变成了被伏;
——原本的包围,变成了反包围;
——原本的‘咬下一口肉’,变成了被诱饵骗进了陷阱。
非要说还有什么事,是能让匈奴人觉得‘还好还好,情况还没有糟糕到让人绝望的地步’的,那也就是原先计划在飞狐军‘溃逃’途中伏击的右贤王伊稚邪所部,并没有落入这个陷阱。
但很快,伊稚邪的处境,也随着楼烦、白羊两部的溃散,以及折兰部的全军覆没,而愈发趋于绝望······
·
“都尉!”
“都尉!”
天子胜元年秋九月三时,天边刚出现一抹鱼肚白,马邑东北方向四十里处的飞狐大营,就已经再度安静了下来。
在营盘外围,不知有多少原打算抛射火箭的楼烦、白羊弓骑,被飞狐都尉的弓弩齐射,连人带马的扎成刺猬,被死死钉在地上动弹不得。
——他们甚至有些人,到死都还维持着挽弓欲射的姿势;
只是再怎么悍不畏死,他们也无法改变自己的最终结局,是被一个个手提麻袋,嘿笑上前的燕赵汉子割取首级······
“禀都尉!”
“此战,我飞狐都尉部斩首足有······”
“——且不急。”
在张诩身着轻甲,手持长戈,沉脸出现在大营外时,一名将校便满脸激动地走上前;
只是不等那将校汇报斩获,张诩便沉声打断那将校的喜讯。
待众人微微一愣,又稍带不解的昂起头,便见张诩满脸阴沉的昂起头,几乎是以关二爷睥睨天下的姿态,蔑视着营盘内苟延残喘的折兰人。
张诩很高。
作为一个燕人,尤其还是凭借武勋,从底层一步步爬上都尉之职的逆袭典范,张诩身高足有近九尺!
和那近九尺身高相匹配的,自是那成年人都无法环抱的圆筒状身材,以及四百斤(汉斤)往上的体重!
都不用说旁的,单就是这身板,随便丢在汉家某支传统悠久的常备野战军,都是一眼就能看出的悍卒。
更何况这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双眸却不时闪过阴险之色的燕人汉子,还是如假包换的现任飞狐都尉,非战时的常备车骑将军······
“折兰王,难道还要做困兽之斗吗!!!”
张诩会匈奴语。
张诩当然会匈奴语。
作为自秦时,就被迁居燕代之交,自祖上便世代同匈奴人积怨,又在军中和匈奴人打了这么多年交道的高级将领,张诩当然回说匈奴语。
只是当这一声惊雷般的咆哮,于战斗结束之后的大营外响起时,所有忙着打扫战场、割取首级的飞狐兵卒,都颇有些狐疑的待在了原地。
——在经受反包围、反突袭之后,楼烦人和白羊人都并没有做过多的挣扎,便不成建制的朝武州塞,朝草原的防线逃去。
至于剩下的折兰人,不知是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又或是碍于自身已经处于大营之内,亦或是某种自尊心在作祟,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脱离战场。
于是,在作为‘射手’的楼烦人、白羊人被切后排之后,原本应该充当前排重装战士的折兰人,便被飞狐都尉堵在了自己的营盘:飞狐大营之内。
而在片刻之前,几乎所有的飞狐将士都认为······
“兵法云:归师勿掩,穷寇勿追,围三缺一,以免敌向死而生。”
“怎将军······”
对于麾下将帅的想法,张诩可谓心知肚明。
——可以啦~
——很不错啦~
一场并没有耗费太多筹谋的伏击,便重创匈奴楼烦、白羊二部,斩首足有数千级!
再等战后,于马邑-武州一线来回扫荡一番,想来也还能斩获、俘获千百名匈奴首级/俘虏。
这已然是前所未有之大捷!
数千级匈奴首级,尤其还是匈奴三驾马车其二:楼烦、白羊两部的正卒!
单就是这份武勋,便足以让张诩本人得侯五千户不止!
过往十数年,张诩以车骑将军之衔、飞狐都尉之职,满共才捞了不到百十颗首级,而且还都是‘麾下部队集体斩获’,而非个人斩获。
此战有如此收获,难道还不够?
只是他们不知道——哪怕是朝夕相处的飞狐都尉本部将帅,都不知道,也不明白张诩的执念。
更不明白张诩在内的历任飞狐都尉,在过往这数十年当中,一点点积攒下来的执念······
“自初代飞狐都尉:令勉令将军时起,我飞狐都尉部,便屡屡遭到尔僚戏耍······”
“见百姓就杀,见村庄就烧,见钱粮就抢,见汉卒就走······”
“——前后足足五十年,我飞狐都尉部,竟都没能摸到尔僚的马尾······”
“哼······”
“哼哼·········”
两声冷笑,大营内也终于响起一阵蹩脚的汉话。
“涨、涨将窘!”
“加蓝王哈伉,又话要和将窘硕!”
···
“汉人的老人说过:兔子没有了,猎狗难道不可以杀掉吃肉吗?”
“嫌在,我们加蓝人是兔子,你们飞狐人是猎狗!”
“加蓝人死完了,汉人的皇帝感到饥饿,难道不会杀猎狗吃肉吗???”
听着营内,传出这阵极其蹩脚、极其难辨认,却又明显能听出焦急之情的‘汉语’,张诩只又一阵冷笑不止。
“加蓝王,哈伉?”
“哼!”
“兔死狗烹的道理都说不清楚,还想跟某耍嘴皮子?”
如是说着,张诩只将薄唇抿的更紧了些,只头更昂了昂,面上傲然之色更甚。
此举自引得大营之内,响起一阵更焦急,也更蹩脚的汉话。
“涨将窘不要太傲气!”
“我们加蓝人,是绝对不会战败的勇士!”
“不放我们离开,涨将窘也不会拿到便宜!!!”
“我大匈奴撑犁孤涂,是绝对不会放过杀死加蓝人的飞狐人的!!!!!!”
又一阵蹩脚至极的高呼,却没能打动张诩分毫。
只微眯起眼角,远远看向大营正中央,那高高立起的折兰猎雕大纛。
“将令!”
“引火!烧营!!!”
···
“我张诩,欠飞狐都尉部六千颗首级!!!”
“若我穷尽一生,都还不清这笔债,我张氏子子孙孙,也必定会还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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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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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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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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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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