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有多难?
观色,闻香,赏味,知文化。
国外的品酒师,一根舌头就是看家的本事吃饭的家伙,日常不许抽烟不许吃辛辣味不许刺激舌尖饮食清淡无比。品酒还要闻酒香,因此鼻子是和舌头同样重要的,日常屋子内不许摆放香花,不用香水,就连稍为香味浓重的洗漱用品也不待见,最理想就是那种无色无味的专用品。这生活成本,就高了去了。
还要保持锻炼,有氧无氧一样不少,辅之以营养剂,保持身体健康,极力避免感冒——一旦感冒,不免嗅觉味觉退化,轻则短时间无法工作,重则永久影响味蕾,失去了饭碗。
国内的,也不遑多让。
又由于国内粮食酒品类丰富——五谷之中,稻麦粟黍菽皆可酿酒。就连不属五谷的地瓜玉米也能酿酒,理论上,一切含有淀粉且有机会转化成酒精的原材料,都会被人民群众发挥智慧,弄成杜康之物。
且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无一不可泡酒,搭配方式近乎无穷……
所以酒行里能够坐供奉交椅的品酒师,自然也就是八仙过海,各具神通了。
但凡有点儿名气的知名酒厂,都有一两个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平日不见人来上班。只有在新酒出窖,陈酒开窑的时候,才会发现厂长身边多了一两个衣着朴素的生面孔。而这一窖酒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这些生面孔说了算。
当年静水留香园的主人巢氏一族,炮制出见雪酒,以飱宾客。园内门生众多,拜师门力量所赐,迎来送往,也见了不少见识。如今巢家看似人丁零落,但门生在解放后转到各大美术学院里教书育人,教育普及,如甘霖滋润……比起旧时代的“师带徒”式的授徒法子,又不知道多了多少寒门学子受惠!
——真真儿的,桃李满天下,有画画的地方,就有巢氏门人!
这些故旧门生里,又是意气相投的,才能吃到一起喝到一起去,好酒好吃好画,这吃饭画画都好说,好酒的话,莫过于巢南音遗下的一窖“见雪”梅酒了。这块心病挂在郭霭心头已久,也不抱什么希望,殊不知今天骤然听见程子华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的,不由得给她带来一丝希望。
只是三年的时间成本有些高,也不过眨眼功夫,郭霭就完成了心理建设,决定三年就三年了。又听见程子华话锋一转,不需要三年,只需要三天,顿时惊得直眨眼睛,冲口而出:“是什么法子?”
程子华微微一笑,说:“我们公司在科学城里建了一个实验室,里面有现成的整套发酵设备,就连营养菌都能给你培养出来。如果你信得过的话,就直接准备好原材料,放到实验室里去。到时候一起去实验室里开封尝酒,不就成了?”
郭霭眼睛越瞪越大,佩服地说:“哇,现在的科技已经这么先进啦?那就这么说定了,麻烦留个地址给我,明天我就让我学生带我去实验室拜访。”
于是程子华给她留了地址,眼看着俩人又是开导航地图,又是教最佳路线的,麦希明夹起一块胜瓜放入口中,边吃边摇头微笑:“只顾着说酒,却浪费了这么有心思的一道巧手素菜,真是可惜。胜瓜,其实就是丝瓜吧?这个品种是有棱角的瘦身丝瓜,在我们那边,被称呼做‘丝瓜’的,却是另一种表皮光滑的品种。”
林小麦说:“粤语里,‘丝’和‘输’谐音,为了讨个好口彩,就改称‘胜瓜’。类似的,还有把猪肝叫猪润,把鸡屁股叫鸡牡丹,诸如此类的。丝瓜要选眼前的这种,细细长长,棱角分明的,就又甜又嫩又好吃。如果是粗壮且棱角看起来被撑开的,那种反而会老,吃起来里面有络子。”
“我们还有个说法,丝瓜不能和苦瓜一起种,否则的话会染上苦瓜的苦味。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我们上次到乡下去,确实没见到有人把丝瓜和苦瓜种一起的。哈!”
回忆了一下,麦希明含笑点头:“你不说我不觉得,你一说,想一想还真那样。丝瓜是每个街市都有的便宜之物……当季的时候,更是不值钱。”
“好吃就行啊。可以煮汤,可以清炒,还可以像这道菜一样清蒸。其实……我只是听老人家说过,草菇和丝瓜一起混食会有奇鲜。没想到竟然是真的。”比起麦希明钟情丝瓜,林小麦显然更爱草菇,说罢,又夹了一颗送入口中。
才放下手机,自己也夹了一颗草菇送入口中,郭霭拧了拧眉毛,很快舒展开眉心,叹了口气,说:“对了。这就是我刚才说的……这道菜的美中不足之处了。现在的草菇,也不知道怎么搞的,鲜味越来越差了。”
麦希明想了想,说:“您刚才说过,从前的草菇膜薄而身长,如今的草菇却是身圆而膜厚,这连外形到味道都起了变化……其实,是不是培植的方法变了?”
点了点头,郭霭说:“行家,真的是行家。没错啊……以前我们去写生,到石门山下面的农村。那边种水稻的,说不上良田千亩,也是稻浪如金吧。我们可以看到房子旁边,有一堆堆堆得很整齐的稻草,看起来湿漉漉的。当地寄宿的农民告诉我们,那些稻草底下,就养着草菇。”
“等到写生结束,晚上回来,我们凑钱去跟农民买草菇吃。果然看到他们直接扒开稻草,露出小指头长的草菇来,采个几十枚给我们。我们借用了人家的灶头,用猪油爆香大蒜,放进现摘的丝瓜和草菇一同爆炒。中间不断地少量入盐,少量多次,多不过三,白糖定味。等锅里传出了香味,就放一点点自己带的麻油包尾。简直鲜得眉毛都掉了咧!”
笑意盈盈地看了林小麦一眼,郭霭说:“呐,小麦家老人说得一点都没错,丝瓜草菇,混食奇鲜……”
又夹起碟中最后一块草菇送入口中,林佳茵说:“哎呀,听到我肚子都饿了!”
郭霭微笑着说:“还有战斗力?那就好,还有两个大菜没有上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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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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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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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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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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