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不时有马车驶过,“得得”的马蹄声,清脆的敲击着人的神经,想多睡一会都是不成的。
再加上家里一群小萝卜头,也每天天刚亮就起床了,哥哥要找妹妹,妹妹要找哥哥,吵吵嚷嚷的,不让人清静。
陆宝珠从被子里拿出手,揉揉眼睛,又伸了个懒腰,翻身坐了起来。
窗外明媚的阳光,显示着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她拉过衣裳穿戴整齐,去卫生间洗漱干净后,神清气爽的下了楼。
堂屋里,大家都已经在等着开饭了。
陆宝珠不好意思的笑笑,看样子只有她起来的迟了。
几个小家伙正坐在专用椅子上,吃着他们的专属早餐,小嘴一动一动的,吃的非常香甜。
秦氏和几个儿媳妇,正在往餐桌上端饭食。
早餐是红薯小米粥,大包子,还有几个小菜,大壮几个也在帮忙拿碗筷,看到她进来,玉儿笑着说:“宝丫醒了,快来吃饭了!”
“唉,来了,大嫂!”
陆宝珠忙过去接过筷子,把碗一个一个摆开,开始盛桌上盆里的稀饭。
吃过早饭后,去学堂的去学堂,上地干活的,也干活去了。
几个小家伙又要吵吵着出去玩,陆宝珠无奈,又担起了小保姆的任务,把几个小萝卜头上戴好遮阳帽,抱上三轮车,准备带他们去兜风。
此时,罗逸过来了,见她要带着小家伙们出去玩,就自告奋勇的要载她们去,陆宝珠笑着坐上了三轮车,罗逸骑上三轮车出发。
“宝丫,你说要去哪儿?”
三轮车出了大门,罗逸问身后的人儿。
“云开哥哥,咱们去鹿场吧,看看鹿茸长的咋样了,现在也快到了割鹿茸的时间了!”
“好,坐好了,咱们走!”
罗逸点头提醒她坐稳当,蹬着三轮车向南湖大桥而去。
“哈哈,玩儿去喽,小宝贝们开不开心?”
陆宝珠心情愉快的和几个小家伙叽叽喳喳说着话,小家伙们都开心极了,拍着手嚷嚷着,要听歌。
陆宝珠无奈,只能问他们要听什么歌?
“小鸭子!”
“小姑娘!”
“小燕子!”
“大王巡山!”
“……!”
几道不同的奶声奶气的声音传过来,都是不同的要求。
小家伙们都非常聪明,好些歌听一遍,就能记得七七八八。
陆宝珠只能拍拍手,说:“好,都唱,咱们先唱小姑娘好不好?”
“好!”
小家伙们都齐声叫好。
“好,那我开始唱了哦,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
听着清脆动人的儿歌,罗逸不觉得勾起了唇角。
虽然歌词内容只有几句,却浅显易懂,曲调优美,非常适合哄小孩子。
听着后面陆宝珠柔声细语的看顾着一群小萝卜头,非常有耐心,罗逸不由的一阵心动。
他一直知道,陆宝珠是一个奇特的存在,从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就知道,她的表现一点都不像一个几岁的孩子。
而事实也证明,他的猜测是对的。
这些年,他看着她从一个小不点,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她的性格也是多变的,时而稳重干练,时而聪慧狡诘,时而机敏伶俐,时而又迷糊可爱,还大大咧咧的。
啥都会,又啥都不会,很勤快,也很懒惰,这些矛盾的特质在她身上,一点都不显得突兀,让她看起来灵气十足,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可她好像一点都不知道自己这些特点,每天都活的肆意潇洒,随心所所欲!
这也是罗逸所羡慕的,这些正是他欠缺而又向往的,因为他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东西,小丫头的一切,都让他想探索和追寻。
幸好,现在她是他的了,再过不久她就是他的妻,要和他携手走完下半生的妻。
想到这里,罗逸的心情说不出的轻松和喜悦,用力的蹬着三轮车向西而去。
时间还早,果园这边的小吃街上,摊主们都还没有开张,有的才正在往里面搬运食材。
在清脆的歌声中,三轮车穿街而过,来到了南湖大桥。
厚重的实木大门,阻隔了游人的脚步,门那头成了军事重地。
本来,当初罗逸打算把大门安在大桥东面的,陆宝珠却觉得,南湖大桥也是一道不可多得的风景,应该成为新庙村旅游景区的一大特色,罗逸就把大门安在了大桥西面。
几十米长的水泥大桥,气势宏伟,桥下水流喘急,站在桥上又是另一番感受。
三轮车停在了厚重的黑色大门前,罗逸上前扣响了兽吻。
大门内传来一声断喝:“军事重地,闲人免进!”
“开门!”
罗逸低沉有力的声音向门里传去。
大门被从里面打开,走出一个身穿甲衣腰配大刀的士兵,看到是罗逸,忙单膝跪地抱拳:“小王爷!”
“起吧!”
“是!”
士兵低着头,忙把大门打开,让罗逸进去。
罗逸骑着三轮车,沿着大门内宽阔的水泥路,往鹿场而去。
身后的士兵,又关闭了大门。
看着远去的车子,脸上都是敬慕之情。
这可是他们西北安王府的小王爷,也是未来西北的一方统帅。
现在他们能吃饱穿暖,还能按时拿到军饷,都是小王爷的功劳。
他再一次庆幸,自己被调到这里来。
虽然是一个看守马场的门卫,可现在不用上战场去拼杀,在这里吃的好不说,从夏天到秋天,都有大量的水果蔬菜运到马场来,他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不是一点半点,这都是未来小王妃张罗的,大家伙儿可都从心里敬着这个未来的小王妃呢!
罗逸和陆宝珠来到鹿场这边,占地宽广的南山鹿场大概有上千亩,牧草茂盛。
远处一只只体型均匀的马鹿和白唇鹿正悠闲的啃食着牧草,还有一些梅花鹿跑来跑去。
绿草如茵的景色,和悠悠的鹿鸣声,都让人心旷神怡。
三轮车继续在水泥路上行驶着,宽阔的大路两边是高高的栅栏,一边是鹿场,一边是野牛场。
因为野牛和野鹿刚开始都不是太多,总共也就几百只,罗逸派军队驻扎之后,把占地上万亩的荒原进行了分割管理,后来又扩充了鹿场和牛场。
其中马场占地最广,鹿场次之,牛场又小一些。
罗逸还让人从山中开凿了一条出口,把南湖的水引出了山。
开挖了无数条贯穿马场,鹿场,牛场的河流,还在几处地方开挖了小型的湖泊,四处栽种了松柏,柳树和杨树,还有花草灌木。
如今,这里地势开阔,风景宜人,一点也不次于南湖度假山庄。
沿路还修建了不少屋子,都是给看守马场的士兵们住的。
红墙黄瓦的一栋栋屋子,窗户上都镶嵌着玻璃,屋子四周开出了大片的土地,种着玉米,小麦,土豆和蔬菜,这边的士兵生活基本上都能自给自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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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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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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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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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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