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从小饭馆开始徐长乐>第一百二十二章 登门求米,最终选择
  傍晚,天已经快要黑下来了,徐长乐和徐建军终于回到了小饭馆。

  进门前,老徐一脸认真的看着徐长乐,叮嘱道,“你妈如果问起来,就说是小华子非要拉着我喝酒的,知道吗?”

  徐长乐神色怪异的挤了挤眼睛,可惜天色太暗,老徐压根没注意。

  这一回头,可不就是张来凤那张板着的脸嘛。

  只见张来凤双手抱胸,一脸冷笑与不屑,“喝酒就喝酒了,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赶紧去后厨换衣服,客人都等着了。”

  走进去一看,可不是嘛,竟然有两桌客人在那喝茶。

  徐长乐紧随其后,也要进去换衣服,却被张来凤叫住,问道:“方芳的事情怎么样了,顺利解决没?”

  “搞定了,您放心吧,我爸都陪支书喝酒了,那能搞不定么。”

  张来凤哼了一声,她就知道是这样,不然,也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徐建军。

  等徐长乐换好服务员的衣服,张来凤已经完成了点菜的工作,只是,这两桌客人还在追问半月米饭的事情,这可就难为张来凤了,半月米是徐长乐一手经管的,她丝毫不知道。

  见到儿子出来,张来凤一把将他拉进柜台,小声的问道,“那个半月米,真的没有了吗?”

  真的!

  比真金还真!

  徐长乐苦笑的点头,“妈,昨晚咱们吃的,就是最后剩下的一点了,真的没有了。”

  但是,张总经理还是不死心,毕竟半月米的威力太强大了。

  “那你之前是从哪弄来的,你再去弄一点呗。”

  有句话怎么说的,有一就有二嘛。

  这……

  徐长乐卡住了,他租住的小院里倒是种着半月稻,可是最快也要一周多才能收成啊,当然,系统小卖铺的那个选择,他还没做决定。

  可是昨儿才和客人说过,半月米没有了,这过几天就拿出来,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物以稀为贵,这些客人之所以对半月米如此追捧,一个是因为味道好,第二个,恐怕也是因为稀少。

  如果某一天,半月米成为了家常便饭的存在,那必然会跌落神坛。

  起码,在目前,徐长乐并不想那么做。

  狠了狠心,徐长乐对张来凤交代道,“妈,弄不到了,这玩意本来就珍贵,人家给了一次是情分,咱们不能厚着脸皮总要啊,再说了,咱家开饭馆的,这要是供应起来,哪里有尽头啊,以后不管什么客人来问,就说没有半月米了。”

  说完,徐长乐偷偷的说道,“就算偶尔搞来一点,咱们自家人吃了多香。”

  张来凤丢了一个白眼,扭头去后厨送菜单,那么好吃的米,自家人吃?她宁愿一碗饭一百块给卖出去!

  或许是因为半月米的余波仍在,今晚的客人也很多,一家四口忙的不可开交。

  可就在点菜的时候,徐长乐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正是彭记的老板。

  彭忠胜之所以会光临徐家小馆,自然有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半月米,想想吧,光是白米饭就有如此魅力,如果做成了煲仔饭呢?

  美食一道,博大精深,虽然业内一直有一种论调,最好的厨师应该用最质朴的食材做出最好的美味。

  但是吧,这话都是那些没资源的厨师才会去信。

  你就看看,那些但凡屹立了几十年上百年的老字号,到现在还保持着菜肴口味的,哪一个没有自己独特的进货渠道?

  在这大夏的广袤土地上,有很多东西都是特供、专供。

  有的东西,甚至除了那唯一的渠道,其他任何人都拿不到货的,一丁点都不可能,因为产量根本不够。

  食材的本味是有极限的,而食材对一道菜的味道影响毋庸置疑。

  最简单的例子,一道凉拌西红柿,在室外放了几天的西红柿,和成熟后刚刚从藤蔓上摘下来的西红柿,哪个更好吃,这是显而易见的。

  一个好厨师,确实应该发挥出食材百分百的味道。

  但厨师好不好,和他用什么食材,这是两码事!

  而且越是技艺高超的厨师,反而对食材本身的要求是更加苛刻的,因为只有他们才明白,大自然的神奇与伟大,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抗拒的。

  彭忠胜虽然算不上顶尖的厨道大师,但是显然,他是个内行的,比如他做煲仔饭用的酱油,就是特地托人从闽省当地的一家老字号采买的。

  而现在,他又发现了一个好东西,半月米。

  实话实说,彭忠胜是真的不愿意上门,他和徐家小馆可是对头,尽管双方没有交集,但这种竞争关系无需多言。

  若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极点,他是万万不可能登门的。

  来之前,他也托关系百般打听过,可一说到半月米,人家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还怎么找,除了传说中的响水石板大米,那个实在弄不到,他把国内的好米对标了一个遍,也没有发现哪一个像是半月米。

  真真是没有任何办法了,他只能腆着老脸上门。

  人,自然是徐长乐接待的。

  而徐长乐的第一句话就是,“半月米已经没了,不好意思,让您白跑一趟。”

  嗯,这是对手,资敌不可能!

  这样的回答,显然也在彭忠胜的意料之中,他斟酌着开口道,“我听说,有人问过以后还会不会有半月米,小老板当时的回答,可是并没有把话说死啊。”

  彭忠胜心里清楚,徐长乐肯定是能搞到半月米的,毕竟,有一就有二嘛。

  “那我为什么要给你呢?”徐长乐笑道,“半月米很珍贵的,实话说,拿出来做生意我都舍不得。”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再好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小老板愿意拿出来与大家分享,这点我很佩服。”

  彭忠胜给徐长乐戴了个高帽,接下来,就是实打实的开价了。

  “如果小老板愿意匀我一些半月米,价格好说,你开。”

  “除此之外,如果能稳定拿到半月米,我可以立刻就把彭记搬到泸市,并且答应,只要徐家小馆在的地方,彭记退避三舍。”

  “这个诚意,小老板看可以么?”

  徐长乐面上笑嘻嘻,心里却在骂着狗屁。

  徐家小馆做的是清河县土菜,出了清河县,有谁会认这些土菜的味道,好吧,即便有人认,一家土菜馆和一家水煮鱼、煲仔饭馆,压根是两回事。

  离得近了还有竞争客人,离得远了,压根就没有丝毫影响。

  这第二个条件,就是糊弄小孩子嘛。

  徐长乐心里带着怒气,自然也不想再和彭忠胜虚伪的应付,直截了当的拒绝之后,便起身离开了。

  而此刻,他的心里也终于做出了决定,系统小卖铺的唯一一份物品,就选半月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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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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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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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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