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昼虽然凭借着较强的体质强撑着,但他已经九个小时没有进食,同时还一直处在高精神强度的警戒和搜寻之中,实际上体力消耗的已经很大了。
好在他宰了一只妖熊之后,将它居住的山洞收拾好了,应该可以暂时和二叔忍一宿。
只是他回到原地的时候,离着老远并没有看到唐顺天的身影。
唐昼微微皱了皱眉头,他悄悄摸到了那处灌木附近,却没有见到唐顺天那显眼的军装。
“糟了……不会是让妖兽袭击了吧?”唐昼心中一紧,抓紧时间往前走去,直到他看到了几处奇怪的地方。
“这是……”唐昼轻轻拿出没剩多少电的手机,借着微光仔细检查了一下——几处很深,但比较细的小洞,有点像是老鼠挖出来的洞,但这些洞旁边的土壤颜色明显和周围土壤颜色不一样。
很显然,这是某种妖兽留下的痕迹。
唐昼刚想启动灵力感应一下周围,结果一只瘦手从灌木丛中猛然伸出,将全神贯注看着远处的唐昼拉了进去。
唐昼刚想挣扎,就对上了唐顺天严肃的眼神。
“二叔?!原来你没事……”
“嘘……”
唐顺天按住唐昼的嘴,然后示意唐昼向前方看去。
唐昼借着月光仔细查看,却看到了令人奇怪的一幕:一个怪物、一个胖子、一个瘦子,正在看着几个恶鬼挖坑。
“二叔……这是?”
“这是阎罗殿十殿之二,都市王和卞城王。”唐顺天小声说道,“至于那个瘦子,我似乎见过他,但想不起来是谁了……”
“阎罗殿的人?!”唐昼听完差点把异能武器召唤出来,“那我们怎么办?”
“躲着,现在我们和他们打肯定打不过,看看他们想要干什么,看完想办法离开这里,一定不要惊动他们。”
唐顺天屏气凝神,静静等待着远处发生的一切,同时大脑中飞速运转,思考着阎罗殿来此的目的。
……
另一边,在三人又换了几个地点之后,卞城王突然开口道:“都市王,你为什么找个东西要这么长时间?你不会是在瞎摸吧?”
“你懂什么?这是因为我体内的巫族血脉还是太过于稀薄了,要不然就可以直接找到了。”
“咱们找的东西和巫族有关系?”
“第一代巫王的遗物。”
虽然卞城王表面上没有说什么,但心中早就开始盘算着自己能捞到多少好处了。
巫族,便是龙国“东妖西魔南巫北怪中百鬼”之中的巫族,想当初,也是与妖族、魔族、恶怪、鬼族齐名的大族。
巫族虽然长得像人,但是力量的来源不同于人族,反而更像是妖族——血脉,成为了巫族实力上涨的关键。
相传古代的巫族,大多数都长得像是更加高大健壮的人,他们早在人族茹毛饮血的时候便就出现了,他们大都拥有着强大的体魄和异能,同时还可以与固定的神灵沟通,从而降下神罚或者赐予神福。
这种东西可以帮助巫族快速强大起来,但同样也有一个致命的弊端——一但作为传承本身的巫族人大数量的死亡了,巫族就会快速衰败,并且很难再兴盛起来。
历史上最后一个真正的强悍巫族,是三国时期凭借血巫术起义的南蛮王孟获,但事实上,孟获是巫族与人族的混血。
所以已经没人知道,巫族真正恐怖的地方在哪里了。
“等一下。”
两人看去,只见卞城王开口道:“我感受到了一股极为强横且熟悉的灵力,就在咱们不远处。”
“这次行动必须隐秘行事,咱们要么等到气息消失,要么想办法解决掉。”庄副官开口道。
“你们接着挖,我去看看。”
说着,都市王迈开利爪,向着周围缓缓走去。
……
唐昼看到都市王向自己走来,为了不引起她同伙的注意,只能缓慢又努力地往灌木丛深处退去。
唐顺天则看了看自己的断刀,盘算着自己能不能带着唐昼活着回到巴东市。
但最终,唐顺天的血味吸引了都市王的注意。
六只蛛眼隐晦地向着灌木丛中撇了一眼,然后假装没看到一般继续围着山顶搜寻,而实则转头绕到了唐顺天两人的后面。
……
墨川来到山腰处,刚想落地,就听到了系统留下的自动语音:
“滴!发布任务:〔巴蜀遗迹·二·青铜面具〕
任务描述:巴东市西北部的荒山的山体之中,藏着一副古老的青铜面具,它身上似乎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二阶段奖励:随机英雄卡”
墨川看完信息之后下意识查看周围,便恰好发觉到了两股极为强悍但又混乱的灵力,而且两股灵力墨川都很熟。
“什么?都市王……还有卞城王?他们在这里干什么?”墨川微微眯眼,隔着岩石与苔藓盯着山顶的方向。
“看样子系统给我发了一个大活啊……”墨川看着系统自动到账的金币,心中盘算着该怎么办。
“不排除对方和我目的相同,先拿到面具再看看要不要和他们碰一碰。”
想到这里,墨川指了指任务指示的方向,对罗妮开口道:“向这里挖,我们要找一样东西。”
罗妮本身就是土木专业户(不是)沙石系术士,应付这些土石自然是得心应手。
只是两人刚刚挖到一半的时候,一股强烈的灵力碰撞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老丈人?!”墨川难以置信地抬头,“为什么他在这里??”
“走,不挖了,快起看看怎么回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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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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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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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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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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