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八零:我成了卖儿换粮的女配姜栀施莲舟>第113章 老二狗子的下落
  时间:一月二十日,上午9点。

  案子的记录正如杨毅所说,孙娇娇父母报案,孙娇娇于前一日傍晚失踪,据说她是和同厂的几个儿童相约去玩过家家的,晚间却不曾归家。

  立案侦查后,公安们地毯式搜查了肉联厂周边,却一无所获。

  案子停滞不前,随着新案子记录,这桩人口失踪案也沉寂了。

  孙娇娇这起案子并不是这段时间以来最后一起儿童失踪案,最近的一桩应该是在半个月前,案发地点距离肉联厂不算近,是一条名为三里巷的胡同。

  失踪者是一名三岁的男童,据悉,也是在家门口玩耍时丢失的。

  不同的案子,不同的人,公安的作风却是一致的。

  施莲舟翻看着册子,面上神色不显山不露水,像是压根不在意一般。

  姜栀眼中却带着沉厉之色,这些孩子的下落不言而喻,而且从失踪孩子们分散的地址来看,这群丧尽天良的家伙手底下显然不止双婆子这一条链子!

  这时,施莲舟的手指顿在一页笔录上,轻轻点了点。

  谢林眼尖,站在一旁失声道:“哟,好漂亮的娃娃!”

  说罢,他又挠头咕哝了一句:“瞧着还有点眼熟呢。”

  姜栀敛神望去,刹那间,脸上的血色褪尽。

  笔录最上方,左侧,粘贴着一张彩色照片。

  小小少年,约莫三四岁,穿着干干净净的红背心,蓝短裤,一头微卷的黑发,唇红齿白高鼻梁,五官俊气漂亮,最要紧的是,他生了一双丹凤眼。

  只一眼,姜栀就敢肯定,照片上的小少年是她的孩子!

  他皮肤很白,凤眼菱唇,一半像她,一半像施莲舟,却是结合了两人所有的优点。

  如果说虎子是样貌最像施莲舟的,那照片上的小小少年就是气质上最像他的。

  他正对镜头,小嘴紧抿,眼神却很冷静,充满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姜栀一把夺过施莲舟手里的册子,紧紧攥在手中,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上面的照片,低声喃喃:“是狗子,一定是狗子!一定是的。”

  她越说,声音越轻,到了最后,几乎跟自言自语一般。

  姜栀怎么都没想到,在小说最后都不曾找到的,从没有过只言片语的老二狗子,竟然会出现在大名镇派出所的笔录卷宗中!

  这一瞬间,她突然很庆幸。

  如果她没有硬要掰扯大名镇内里的污浊,是不是就永远看不到这份卷宗记录?

  是了。

  小说里,纵然施莲舟势力惊人,不也没找到狗子吗?

  她如果没有管这桩闲事,大概率会和小说里的施莲舟一样,永远也找不到狗子。

  姜栀眼圈发热,用力抱了抱手里的册子,旋即又赶忙挪开,一字一句,认真看着这一页的信息记录,唯恐错漏了一个细节。

  施莲舟深沉内敛的黑眸望着姜栀,打量着她古怪的行径和模样,若有所思。

  “这是……是怎么了?”谢林也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姜栀顾不得理会两人。

  册子上记录着的案件时间是去年的六月七日,孩子三岁半,名字李琛,后面标注了一个括号,里面写着“小名:狗子”。

  姜栀虽然早就确定了,但看到名字时,还是觉得一颗心像是被手掌攫住,差点连气都喘不过来,本就苍白的脸颊愈发透明了些。

  案件记录中,狗子是跟随奶奶出门时,于人群中走失的。

  按理说这么漂亮的孩子就算是挨个找人问,也不该是没有丝毫痕迹的,但可惜,派出所派出去搜查的人不在少数,最后都无功而返,案子搁置,如同孙娇娇案一样,没了水花。

  姜栀深吸一口气,倏地抬头,眼神凶狠的渗人。

  她像是一头护崽的母狼,拿着册子冲到曹建面前,也不顾受伤的右手,一把攥住他的衣领,直把他给勒的面色涨红,才强自镇定道:“这个,名叫李琛的孩子,在哪里。”

  曹建原本因为姜栀突然发狂而骇然的神色陡然一僵,眼珠子也转到她左手的册子上。

  他直勾勾看着册子上漂亮的男童,喉头滚动了一下,讪笑道:“这……这起案子还没有侦破,姜同志问我,我也不清楚啊!”

  姜栀额角脖颈上的青筋清晰可见,杏眼满含戾气:“你不知道?”

  姜栀攥着衣领的手陡然松缓,下一刻,却是利索的从其腰间的枪套里掏出沉甸甸的枪,手指一转,熟练的上膛,纤细的手指也按压在了扳机上。

  她神色冷静的抬起手臂,黑洞洞的枪口霎时对准了曹建的眉心。

  “现在呢?知道了吗?”

  她声音很轻,眼神却又凶又戾。

  派出所里一片死寂。

  姜栀一番动作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众人都还来不及思考她质问曹建的话,下一秒,她已经捏住了曹建的小命,那冷酷的模样,与往日客气有礼的温和样判若两人。

  施莲舟依旧坐在椅子上,狭长的眸子却如泼了墨似的黑郁深沉。

  他看着姜栀行云流水的动作,听着她轻灵悦耳的声音,不知怎的,竟生出几分……兴味。

  他想,他要重新评估这个女人了。

  谢林也一脸震惊地看着姜栀。

  他算是正儿八经接触过姜栀的,当初在医院时也只道她厨艺惊人,做出来的饭菜能把人香的舌头都给吞掉,是一位贤妻良母俏佳人,可眼下却是让他彻底推翻了往日的固有印象。

  这哪里是一位贤妻良母?分明就是一朵深藏不露的霸王花啊!

  一时间,谢林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家五爷对姜栀的格外关注了。

  另一头,黎登云都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他怔怔地看着姜栀,还不敢置信似的揉了揉眼睛。

  这真是他知道的那个姜栀?

  这么复杂又神秘的一个女人,好像永远有人意想不到的另一面。

  他的目光又不自觉瞥向曹建,看着对方瑟瑟发抖的模样,心头又不自觉生出一股舒畅感,暗骂一声:倒霉蛋,这下子踢到铁板了吧?

  至于倒霉蛋曹建,此刻额上、背上都是冷汗,浑身都在颤抖,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他能察觉到,对方身上浓烈到惊人的杀意。

  尽管知道她不敢在派出所里开枪,但他养尊处优多年,哪里被人这样威胁过?

  下一刻,裤子一热,竟是被吓得失禁了!

  姜栀也不在意,她半弯下腰,用手里的枪敲了敲曹建满是冷汗的脸:“不说?”

  话落,她猝不及防的扣动了扳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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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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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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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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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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