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香饵安如乔>一百五十五 麻绳细处
  曹庭阳快忙疯了。

  他带着自己一队的几个人来k市联合办案,好不容易才从罗青青这个证人那里套出来一点线索。

  按理说林蕊蕊案和裴呈净教授案应该联合侦办,结果k市这边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开始对他态度还挺好的,现在突然就变得很敷衍。

  大概就是不管问什么都是“不好意思,不方便,不清楚”的程度。

  倒也不故意给他使绊子,但是就是不太配合。

  曹庭阳前两天也私下拉了k市的某个落单刑警问过,人家没有明确的说什么,只是往上面指了指,还很不好意思地摆摆手。

  搞得曹庭阳有些云里雾里,过了好半晌才考虑出点头绪来。

  k市上层有人不想让这案子破得太快,也就是有人想保苏叶。

  说实话,曹庭阳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和谢憬琛或者王梓娴他们不同,他们选择这个职业,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曹庭阳则不是。

  曹庭阳的父母都是老农民,一辈子在乡下务农,也没有读过书,拿一年到头卖农产品的千把块钱供曹庭阳读了书。

  读书的时候,曹庭阳的成绩并不算太好,往往都卡在中游,不上不下。

  中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曹庭阳的班主任劝他,像他这样的,在镇上中学成绩都不能拔尖的,去了市里上高中也很难考上大学,而且曹庭阳家里条件也不算很好,还不如去上个职校技校,学门手艺,给家里减轻点负担。

  老师的好意曹庭阳知道,再加上曹庭阳对上大学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执念,也就认真考虑了起来,问题就是去学哪种手艺。

  曹庭阳他爸妈也托人问了,当时问的是在城里的远房亲戚。

  远房亲戚说,在各种职校技校当中,警校属于比较好的一种,正好市里就有个五年制警校,只要在学校里考试考过了,出来就是警察,又稳定,待遇又好,说出去还好听,社会地位高。

  警校有两种,一种的高职高专的警校,主要培养基层民警,从初中毕业就报考上学,出来是大专学历,还有一种是公安大学,高考报考,四年制学习,出来是本科学历,培养不同方向的精英警员。

  曹庭阳他爸妈一听,也是。公务员那是铁饭碗,不如就去警校好了。

  就这么的,曹庭阳按部就班,从警校毕了业,考过了公安部门联合考试,成了个L市的基层公安民警。

  工作了,家里就催着结婚。

  农村里结婚都早,曹庭阳毕业工作的时候都20了,家里就给他相亲。

  曹庭阳的条件不错,长得不错,很方正,身高也不错,有接近一米八,在同龄人里算高的,工作也稳定,人性格也挺好,媒婆当然也就给他介绍了个门当户对的,条件差不多的姑娘。

  那姑娘姓梅,是个小学老师,父母和曹庭阳的爸妈在同一个乡里,长得挺水灵,人也温柔。

  顺理成章的,曹庭阳结了婚,梅姑娘也成了他的梅太太,也就是曹庭阳孩子她妈。

  结婚时没有爱情,却在婚后慢慢产生了亲情,一家子都是温顺性子,这么多年都没吵过架,家庭也算是幸福美满。

  从曹庭阳工作到现在,也十多年了。一开始工作的时候,他只是个普通小民警。

  L市面积并不大,在省里以前经济排名还不错,现在发展也慢了下来,成了三四线小城市。

  市里治安一向很好,民警处理的事情也大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连偷窃都很少发生。

  曹庭阳工作态度很好,认真负责,人也有亲和力,几年干下来,他积累了不错的口碑,甚至很多人给他送锦旗,也让上头看中了他,把他往上提了一提。

  先转成刑警,又在几年后升成队长。谢憬琛的代理队长职位是因为他学历高,算是人才引进,曹庭阳成为队长就纯粹是因为资历攒够了,而且得领导赏识。

  L市的治安一向很好,刑警干的也就是些劝架的事,跟民警差不多,也就是打架的人伤情严重一些。

  公安民警还要去调节邻里纠纷,处理些偷电瓶、抢车位之类的事,缉毒警每年抓来戒毒所的流动吸du人员也有一万多人,刑警们就基本上是哪里有需要往哪里搬。

  很少有命案,一年也不见得有两回,还基本都是意外,这刑警干着,事少,钱多,在L市着实是个好差事。

  十几年了,L市里发生过的最大的事情,也就是十年前的大规模失踪案。

  但是那个案子,当年也没合并成一件大案,原本就有人贩子略卖人口,当时只以为是人口买卖猖狂,好生打击了一番,最后抓了几个团伙,也没把失踪的人找回来。

  到了今年,命案不要钱地撒水一般发生,看见第一个尸体的时候,着实是把过去查案的刑侦队给吓了一跳,当时有几个小年轻都看吐了。

  曹庭阳是处理过命案的,几年前有个自杀跳楼的案子就是他处理的,也是那个案子处理得好,立了功,才让他升了队长。

  几年前的那个自杀的案子,那是曹庭阳第一次看见那么血腥的尸体。

  自杀的是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年纪不大,去世的时候也就比曹庭阳的大女儿大几岁,才十岁出头。

  小姑娘的父母都是农村人,结婚的时候没有领证,只有婚礼。后来,各自出轨,直接各自离家又重新组成家庭,小姑娘就留在了外婆家。

  外婆身体不好,有条腿断了,家里没钱买轮椅,她行动起来也就非常不利索,也干不了重活。

  小姑娘的父母两个也不管祖孙俩的死活,各自去寻快活。

  为了养活小姑娘,供她读书,外婆天天都去寻些手工活做,回来顶着老花眼织毛衣。

  学校里,小姑娘的同学们都问她,“你怎么没有爸爸妈妈?”

  小姑娘一向很沉默,只在被学校里嘴贱的熊孩子说成是“没妈养的”的时候才反驳两句,说“我有外婆就够了”。

  后来,某天,小姑娘的外婆冒着雨出去卖织件的时候,路上绊了一跤,就没挺过来。

  小姑娘在村里邻居的帮助下料理了外婆的丧事,然后在尸身火化完埋下地之后,在学校里的人一声声说她是“没人要的孤儿”的时候,跳了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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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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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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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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