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唐宠妃:我在东宫陪三郎穆丹林远>第1179章 :潜应改元,天宝万载
  四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

  远远的,李隆基看到一位白衣似雪的男子器宇轩昂的走进大殿。

  耀目的阳光追在身后,他看不清男子的面容,却清楚的看到了男子鬓角那朵黄色的牡丹花。

  这朵黄牡丹,一下子把李隆基的思绪拉回了西域碎叶镇,也拉近了君臣两人的距离。

  于是,李隆基降辇步迎,李白叩首而拜。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天命之年的李隆基虽精神矍铄,毕竟已年逾半百,再不复当年的意气风发,而当年的稚子李白如今也是不惑之年,成了文人名士、诗坛巨擘——好在李白目光炯炯,灿若朝阳,眼睛里依旧有着赤子般的清澈和炙热……

  君臣二人默契的没有提及往事,而是坐而论道,促膝而谈。

  谈及当世事务,李白对答如流,儒学博通,言谈之间不忘苍生社稷,匡扶天下之念。

  看李白颖悟绝伦、文辞秀逸,李隆基对其大为赞赏,当即令其供奉翰林,随侍左右。

  就这样,李白终得赏识,跻身庙堂。

  ——

  春和景明,花气袭人,诗酒乐作,好不热闹。

  不等李白问及牡丹,李隆基就在华清宫安排了一场春日酒宴。

  喝到兴起,李白少了许多拘禁,他洒脱不羁的样子让李隆基愈发欣赏,以七宝床赐食于前,御手调羹以饭之。

  皇帝的礼遇,让李白泪眼朦胧,想起了碎叶镇的时光,想起了他的牡丹姐姐……

  趁着酒意,李白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不知牡丹姐姐在骊山可立有衣冠冢,他想前去祭拜。

  李隆基愣了愣神,却又不置可否,只是大手一挥,吩咐歌舞助兴。

  一时间,万籁俱寂,惟闻歌瑟——李隆基亲自击鼓,杨玉环缓缓登场。

  仙境,仙曲,仙人,一曲《霓裳羽衣舞》惊艳了众人,也让见识颇广的李白看傻了。

  金玉楼台插碧空,翠辇红旌笙歌迥;骊山国色并春色,玉女霓裳斗彩虹。

  走过山川湖海,跨过大漠雪原,他自以为见识过江南舞的多情妩媚,也领略过胡旋舞的热情奔放,一生阅舞无数,没想到还有这仙姿缥缈的盛世之舞。

  千年明月羽衣舞,万人一梦霓裳歌,如梦如幻的仙境中,盛世之荣、华裳之美淋漓尽显……

  李白看的如痴如醉,只觉这舞有一丝莫名的亲切,又有一丝莫名的熟悉,恍惚中像是看到了牡丹姐姐的影子……

  果然,他的牡丹姐姐成仙而去了……

  一曲舞罢,李隆基介绍玉环和李白相见。

  面对花容月貌的太真女冠,李白甚至不敢多看一眼。

  他早就听说皇帝如今对昔日的寿王妃、如今的杨太真情有独钟,如今一见,果然是倾国倾城之色。

  不过,看着皇帝对杨太真的呵护备至,李白的心里终究有些不快。

  难怪皇帝对牡丹不再提及,原来是有了新欢,早忘了旧爱。

  他哪里能想到,年纪轻轻的杨太真能和牡丹姐姐有什么联系……

  毕竟这两人一个瘦削,一个丰腴,虽说都有神韵相似的出尘之质,李白只觉得是修道所致。

  而玉环久居道观,虽也听过李白的盛名,终究男女有别,好在同为修道中人,这才少了些许拘束。

  玉环不记得李白,李白认不出牡丹,李隆基看着两人的反应,心里五味杂陈。

  他没有向李白解释什么,也没有和玉环多说什么,只是在觥筹交错间默默祭奠碎叶镇的旧时光……

  玉环果然是不记得前世种种了,曾经心心念念的李白就在眼前,却再也认不出他了。

  也好,也罢——就让前尘如烟,尽数消散吧。

  日后种种,皆是新的篇章。

  想到这里,李隆基想到一事。

  前两日地方官吏上奏祥瑞,说太上老君下凡丹凤门,赏赐灵符,那灵符上有“潜应改元,天宝万载”的字样。

  改元——李隆基心头一动。

  要知道,首创年号的汉武帝,每六年一改年号,后每四年一改,在位五十四年,共有十一个年号。

  说来自己登基称帝已整整三十年,而开元这个年号,也用了二十九年。

  三十年励精图治,缔造开元盛世——如今,天朝盛国,物华天宝,开辟新纪元,他早就做到了。

  再想到开春之后,同辈兄弟中连接两人病故,为避晦气、祈祥瑞,也为了纪念牡丹重新回到自己身边,李隆基决定大赦天下,改元天宝。

  万民欢庆之时,没有人注意到,有位名叫安禄山的营州胡人,因此番大赦幸免一死。

  原来,左骁卫将军安禄山在讨伐契丹之战中,恃勇轻进,为虏所败,依律本要处以死刑,却因为改元大赦免遭一死。

  更没有人会想到,多年以后,这个叫安禄山的藩镇将领会掀起怎样的血雨腥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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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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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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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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