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武延秀奉命和亲突厥,没能娶回突厥公主,反被羁押数年,苟且偷生,成了武周帝国的笑话。
没想到他因祸得福,在突厥消磨时日习的胡旋舞,让他赢得安乐公主的芳心,成为当朝驸马。
眼下皇储未定,韦后当权之下,皇帝仅存的两个儿子几乎被排除了立嗣的可能,呼声最高的就是安乐公主了。
而身为驸马,如今大权在握,恩宠正盛的武延秀,在他人的吹捧和鼓动下,变得野心勃勃。
和当年他的父亲武承嗣一样,武延秀也开始做起了皇帝梦。
不过他很清楚,自己的这个梦,完全是建立在公主的地位之上。
只有安乐公主被立为皇太女,他才能顺理成章的成了皇太子,而他们的儿子自然就成了皇太孙。
那么,百年之后,这江山社稷就重回武氏,大周再度兴起——这就是武延秀的狼子野心。
而在牡丹眼里,武延秀和李裹儿一样,都是把野心写在脸上的人。
所以,不等武延秀开口,她就猜到了他的心思。
“驸马高看牡丹了,当年我虽有幸侍奉武皇左右,但如今离开宫廷已久,早已不问是非,又能帮你什么?”
“你若真心向武,自然有你的用处。”
武延秀说着,朝左右望了望。
“前些日子,隆庆池满溢龙气,人们传言,隆庆池旁的五王宅正是龙穴吉壤,证明相王一家龙脉将兴,大唐国运昌隆,不知你是如何看法?”
“这……恕牡丹不敢妄谈。”
“看来你还是不肯和我交心啊。”
武延秀瞬间冷下了脸色。
“驸马见谅,实不相瞒,这段日子我被林远幽禁府中,对此事并不知情,无从谈起。再者,牡丹不过一介女流,哪里懂得龙兴之兆。”
“这就是你过谦了。如果我没记错,你乃周真人的关门弟子,传言中的天命之女,还手握天书,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占卜吉凶,预知未来。怎么如今竟连国运都测不出吗?”
“这……”
直到此时,牡丹才明白驸马找她的意图。
原来,武延秀是听信了那些传言,来找她预测国运的。
说起来,武牡丹的身世确实充满了传奇——她曾是死而复生的金童玉女,后出家修道多年,历经波折却大难不死,又有嵩山封禅、明堂盟誓和七星续命等事,她在世人的眼中颇为神秘。
加之当年嵩山封禅怪象连连,一场大雪之后,周真人神秘消失,武牡丹远去西域,自此民间的传言就愈发离奇……
不过,当年关于“天命之女”的传言确实流传甚广,但“天书”一事,知情人并不太多。
而且,据牡丹所知,民间流传的“天书”,原有两个版本,只是渐渐的混为一谈。
林远所著的天书,只牡丹和他知道内情,而且仅有几个人亲眼见过,况且快就被牡丹焚毁,早已无从追溯。
而周真人确曾手握天书,不过此天书非彼天书——那是牡丹都不曾亲见的推背图。
至于周真人死后,推背图去了哪里,她也无从知晓。
这个武延秀不知从哪里听来了只言片语,信以为真,竟跑来求证了。
关于天书一事,牡丹自然不会轻易松口。
“所谓天机不可泄露,驸马知道太多,怕是与您无益。”
“哈哈,你以为天下见过天书的的高人异士,只有你一人吗?”
“驸马此话何意?”
“我就实话告诉你吧,就在前几日,我遇到一位高人,说他曾有幸一睹天书,据书上所记,今年乃多事之秋,国运有变,会有黑衣神孙披天裳。”
“什么?黑衣神孙?”
“是啊,他还说,如今天下百姓依然怀念武氏,大周必定可以再度兴起,而我正是神皇之孙,应该顺应天意民心。”
武延秀说到这里,故意顿了下来,等着看牡丹的反应。
“黑衣神孙披天裳……”
牡丹重复着这句谶语,看了看武延秀——难怪他今日着一身黑衣,原来是这个缘故。
不过,在牡丹眼里,即便这黑衣镶金缀玉,贵重无比,武延秀也丝毫没有天子之气。
这句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谶语,倒是让牡丹莫名想到了李三郎的那身黑色裘衣。
要知道,自从她给那裘衣绣上了一朵红牡丹,一到冬季,三郎几乎日日都穿着那套裘衣……
难道冥冥之中,天意竟巧合至此——黑衣神孙披天裳,说的不正是李三郎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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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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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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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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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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