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王丁的速度,花了足足半个小时,才到达了地点。
翻上那一座如卧龙般的山岭,放眼一看,哦呀!
山岭的那一边,虽然也是有些沙化的草场,但是比起这边来,茂盛得多。
算得上还是可以放牧的地方了。
此时,在草场的边缘,有那么稀落的几片牛羊群。
放牧的三个巴乐喀男子,一老,两壮年,骑着马,甩着鞭子。
其中一个壮年男子的肩膀头上,正是矗立着那只白头鹰。
果然所料不差,这边竟然有放牧的。
算起来,离柳絮的故乡也不是很远。
也许,向他们打听一下,能弄清楚一些事情。
说不定,当年柳絮家的部落惨案能有真相出来。
而巫灵符这个东西,也能找到一些线索,治疗古田君有望。
王丁倒也不着急,就坐在山梁子上,抽着烟,等着柳絮。
柳絮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了王丁身边。
气喘吁吁,香汗淋淋。
“坟蛋,你跑那么快干什么啊,鬼撵来了?”
王丁指着山下远方,“看到没,我判断的不错吧?”
柳絮美目远望,还是浮现出一抹惊喜之色,“坟蛋,真让你说中了啊,还真的有牧民。”
王丁笑笑,“歇会儿吧,喝点水,然后我们去找他们问问情况。看这样子,还有两三公里的路要走,你这娇小的身子骨,吃得消?”
“切……你别小瞧人好不好?你以为,我还是从前的我?”
“呵呵,当然不是,只是关心你。”
“行了吧,你打什么鬼主意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就是累死,也不会让你背我的。”
王丁撇了一下嘴,“反正想骑我身上的人多了,不差你一个。”
“你……恶心你……”
“哈哈……”
十来分钟后,两人下山了,速度快,也挺轻松。
山下的草甸子,到了近前,才真的感觉到什么叫做荒凉。
草很稀疏,并不茂盛。
加上这个时候,那个地带也是快入冬的季节,所以更显得萧索一些。
远处,三个牧民男子,赶着牛羊群,都往更远的地方去了。
王丁二人并没有着急,因为没有看到他们有什么蒙古包、帐篷之类的,说明他们的家就在离这草场不是很远的地方。
两人还是快速追赶过去。
半小时以后,两人终于追到了三个牧民。
一老两壮年,三个巴尔喀牧民,胡子拉渣的,看起来都还是挺精壮的。
不过,身上的袍子有些老旧,而且脏,透着一股汗味儿与牛羊膻味儿的混合体,的确是有些不好闻。
他们腰里挂着牧刀,看起来也是更有气势。
身下的马匹坐骑,显的很彪悍,高大。
三人看到王丁二人,还愣了愣,有些戒备的倾向。
只是柳絮这么一个大美人,让他们当然有些吃惊,相视着,搞不明白这一男一女什么意思。
王丁示意了柳絮一下,这下子轮到我说话,你来翻译了。
柳絮白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于是王丁陪着笑,说:“三位好,我们从大夏过来,找你们问点事情。”
柳絮自然就翻译了过去,用着她所知道的巴尔喀语,说的还算挺流利的。
三个牧民听的愣了一下,那个老年男子道:“你们要问什么事情?”
当然,这是柳絮又翻译回来的。
王丁道:“那边,一碗水所在的部落,三十多年前,是怎么被灭了的?”
牧民们一听到在打听这个,顿时纷纷脸色都变了,如看魔鬼一样看了看王丁二人,便打着马儿,朝他们既定的方向赶去。
鞭子甩的响,让牛羊群的推进速度更快。
不远处的地方,隐约能看到他们的家了那是用木头修建的房子,还有围栏,专门关牲口的那种。
王丁和柳絮相视一眼,各自心里都知道恐怕是问对人了。
于是,二人赶紧冲上去,拦在三人的马头前。
王丁认真道:“三位一定是知道些什么,还请告诉我们吧!这事情关系很重大!”
肩膀上站着白头鹰的中年壮汉怒叫道:“我们为什么要告诉你们?你们是谁?拦在我们的前面,想干什么?”
话音落时,一把雪亮的牧刀拔了出来,指着王丁大叫道:“你快让开!要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
另一个壮年汉子也是,拔出了牧刀来,指着二人叫嚣:“巴尔喀的子民不说的话,谁也别想知道!大夏人,你们滚吧,我们不想杀你们!但你们要是继续纠缠,我们不会客气的。”
老年男子摇摇头,倒是心善了些,“两个年轻人,你们赶紧走吧!一碗水那边的事情,是巫王的旨意,不能随便打听的。”
王丁听着柳絮的所有翻译,摇头笑了。
他拉了柳絮一把,退后近十米,道:“看来,你们对雪山巫王的信仰,还是很坚定的。但巫王是保佑和庇护他的信民的,为什么眼睁睁看着他们被黄沙埋了,整个部落都灭了?”
三个牧民愣了愣,带鹰的那家伙牧刀一挥,“不要瞎说这些了!我们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们的!再不让开,我就砍了你!”
王丁右手在背后一招,控物术!
昆仑剑上手,没有金光绽放,但古朴而霸厉。
“来吧,看看你是你的刀厉害,还是我的剑厉害。如果我厉害,你们一定要告诉我们,这一切是为什么,包括为什么一碗水也被人挖走了。”
带鹰的汉子一看就是个急脾气,当场长啸一声,“找死的大夏人,那我就不客气了!”
左手一挥,他的白头鹰尖啸着,向王丁扑了过来。
鹰未到,嘴先至,同时,一对利爪也朝王丁攻了过来。
看起来,这家伙训练有素,有点厉害啊!
而它的啸声,连牛羊都吓得连忙聚到一堆了,充满了恐惧的样子。
王丁淡笑一声,没有用剑,伸手就抓住了白头鹰的弯钩尖嘴,但是,左臂还是被利爪所伤。
顿时,衣袖破开,肉成沟槽,血流滚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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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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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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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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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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