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天庭招办处>第140章 退而求其次(第三更!)
  无尽的虚空,没有时间概念,没有黑夜白天之分。

  不知多久,盘膝而坐的李振睁开了双眼,双眼中带着无尽的茫然。李振茫然的双眼看向四周无尽虚空,许久之后,茫然才慢慢退去,李振下意识地说道:“我还没死?”

  伸手掐掐自己的胳膊,传来一阵疼痛。

  “真没死!”

  李振心有余悸,玄黄宝剑差点把他给玩死。李振也很庆幸,自己挺了过来。

  既然还活着,李振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修为,连忙运转功法细细感应,内视察看身体的损伤。这一运转功法,李振吓了一跳:“金丹境后期!”

  再次内视,丹田中本来拳头大小的金丹如今也已经变得如同碗口般大小,丝丝玄黄之气混杂着混沌之气散着神秘光晕。体内经脉更加宽大,混沌之气在经脉中运转如意没有丝毫阻碍。

  让李振更加惊讶的是,自己的肉身已经越了修为达到了元婴期!

  “这是怎么回事?”

  李振有些茫然,在失去意识之前,肉身龟裂,差点四分五裂,经脉根根断裂,丹田破损,金丹只剩下乒乓球般大小而且黯淡无光。当时,就算是大罗金仙在场,也难以自救!

  但,李振活下来了!

  不仅活下来了,而且活的好好的,修为大进!

  “对了,玄黄之气!”

  李振修炼的是混沌之气,从来没有接触过玄黄之气,如今丹田之中金丹之上处处充斥着玄黄之气,不仅如此,运转如意的经脉中的气流,也夹杂着玄黄之气。

  “难道是那把破剑救了我?”

  再次内视,精神之力进入识海之中,识海中漂浮这三件事物。一个是如意乾坤袋,一把剑是段清明从仙界盗取的,如光似水般的光芒四射,却躲得另一把散着玄黄之气的宝剑远远地,避之如同洪荒猛兽。

  “果然还在!”

  李振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但可以肯定,玄黄是不会走了。不过李振心中对玄黄有些抵触,谁知道哪一天玄黄再次暴起,再吞噬他一次?

  试着调动玄黄,玄黄如同一座大山一般,纹丝不动!

  一拍脑袋,李振咬破手指,把几滴血滴在玄黄剑身上,鲜血沾着剑身无痕滑落。

  滴血认主,失败。

  “得,你是大爷,咱使唤不动您...”

  幻想着驾驭玄黄的梦想破灭,李振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另一把灵器宝剑。

  “原来你叫幻影!”

  宝剑在手,一种温润的感觉如同感触着心灵。

  剑柄上可这两个铭文小篆,李振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大爷宝剑咱使唤不动,只能靠你给我代步了。日后如有机会,为你重铸剑身,让你成为无敌神剑。到时候你也不用怕大爷宝剑了...”

  如光似水般的光芒在幻影剑身上一闪而逝,似乎听懂了李振的话语。刹那间,李振感觉幻影犹如与自己血脉相连一般。

  ......

  回到小区的时候,天色已经昏暗,有夜自习的李雅并没有回来。看了看时间,整整过去了半天。

  李振松了口气,转身直奔京城北郊区的深山之中。

  如今有灵器在手,练习驭剑术俨然有了必要条件。驾驭飞剑是逃跑避灾的手段,当然,也是一种赶路的最佳手段。

  混沌九转包罗万象,所学甚杂,却没有御剑飞行这种低等级的法术。李振所学的御剑之术,还是从张三丰遗留的武学总汇中得到的。

  京城北郊是连绵不绝的山脉,如今夜幕降临,更非是人迹罕至。

  站在一处山谷之中,李振抚摸着幻影有些犹豫。

  “成败在此一举,今天晚上要是学不会御剑之术,日后行事总是会有很多麻烦。”

  在京城这个大都市之中,李振习惯了汽车代步,御剑之术虽然垂涎已久,却没有认真学习过。这次李振要远离都市到深山野林之中,很可能还会去姜子牙封神界,没有报名的手段,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幻影剑不是李振最理想的御剑兵器,李振最理想的御剑兵器是玄黄这等世间罕有的神器。奈何人家玄黄根本就不搭理自己,李振只好退而求其次,用幻影取代玄黄。

  “也好,如今修真界,灵气如同在仙界的神器一般难寻,在修真界,有高阶灵器已经不错了。”

  天地之间先天灵宝三百六十五,其中下品先天灵宝占据二百四十件,中频先天灵宝占据一百二十件。先天至宝,天地初开以来,总共才五件,大部分掌控在鸿钧道祖与三清圣人手中,唯有女娲娘娘,手中有乾坤定这一件先天至宝,西方两位圣人最高级的法宝才是中品先天灵宝。

  这足以说明,先天宝物可遇而不可求。

  先天灵宝之下,就是后天灵宝,分为后天至宝,虽是后天炼制而成,威力却是不俗,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广成子手中的翻天印。其次是后天灵宝,后天灵宝细分,又分为仙器,灵器。

  灵器之下只能称之为法器,威力几乎等同于无。

  可见,李振手中的幻影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御剑之术,品级越高的法宝越好掌控,越容易御使,度越快。

  就好比,法宝如同世俗界的轿车,轿车又分为跑车与普通轿车,普通轿车无论如何是跑不过跑车的。越是品极高的灵宝,就对比着价格越高,质量越好的跑车一样。

  李振手中的幻影,就是最便宜的跑车,但相比于普通法器法宝,已经很好了。

  手中捏动法决,李振身子轻飘飘飞起,手中的宝剑,也是迎风便长,眨眼间幻影变成半米来宽,四五米长的巨剑。在李振脚下微微一停留,载着李振摇摇晃晃,凌空飞起。

  “这就是御剑飞行?”

  离地三五丈,度比动车还快,堪比飞机!

  最主要的是,飞剑很是平稳,除了四周深不见底的6地让人感到恐惧,一切都还好。

  “升升......”

  李振很是兴奋,第一次御剑飞行,就像第一次开车一样,让人兴奋。耳边刮来呼呼风声,四周景象产生模糊的幻影,让人感觉一切是那么不真实。

  “也没有多难,就是损耗灵气太多......”

  第一次御剑飞行的李振,既是激动,又是兴奋,在北郊一直御剑飞行,一直到天色微微亮,体内混沌之气几近枯竭,这才意犹未尽收起了幻影。

  “如此,我就多了一种逃命手段!”

  “等我能御使玄黄的时候,天地间,谁还能比我的度更快!”

  想起玄黄,李振满是期待,有感觉很是蛋疼。

  “明天小妹回家,我就开始游历,五行盟,姜子牙封神界,等着我!”

  驾驭飞剑,李振呢喃一句,向城里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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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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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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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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