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儿他爹!”朱胜看着自己的儿子带着人离开,背影沉默在深深的夜色中,然后才听到身边妻子说话的声音。
回头就看到也掩映在月色下的,赵氏的脸,被人嘲笑五大三粗的身材,胖嘟嘟的脸上也多了几分犹豫“他爹,你是要做什么吗,为什么孩子们都离开了?”
赵氏是个没太多心眼的人,她浅显直白,这性子也遗传给了女儿朱玲,可是多单纯也不至于看不出来最近自己的枕边人似乎有心事。
他们夫妻是做武馆的,家里总是有很多的孩子,每天都很热闹,可是最近这些孩子们都出去办什么事情了,家里一下子冷清下来。
不说别的,连朱玲都回来说过两天要出去一趟,赵氏单纯,但是小动物的第六感更强,她觉得可能出事了。
朱胜见妻子站在自己身边,一脸担忧的样子,张了张口,最后也只是说道“没有什么事,孩子们大了,得出去历练做事,以后咱们都要看着他们了!”
赵氏听到自己爷们如此说,也松口气“我还以为家里出什么事了!”说话之间,赵氏伸手拉着朱胜的衣袖“不管有什么事,你别瞒着我,我和你一起,什么都能扛过!”
朱胜见到妻子这样,马上笑了“是,你那一手赵家鞭,可比我都厉害呢!”
赵氏听到朱胜又和年轻的时候一样调侃自己,也忍不住生气“你能不能不提这一茬?”
当年她就是从小跟着老爹学武,结果练出来个五大三粗的身材,加上有喜欢打抱不平,不知道多少人背后议论她,搞得她都十九岁了还没有人上门提亲,因为怕赵氏的武力值太高,打不过,被家暴。
那时候赵氏的母亲在家里也是以泪洗面,整天念叨说好好的闺女让她爹给教坏了,这嫁不出去砸手里了。
赵氏也是那时候才真的下决心收敛起自己所有的脾气,不动武,不打抱不平,做个普通的女子,就算这样那时候也晚了,没有人愿意娶个母老虎回来。
那时候朱胜家里开武馆的,一把子力气也很有名,好多好人家的女儿都喜欢这样的夫婿,后来赵氏出去上香的时候,正好遇到陪着姐姐出来上香的朱胜。
两人差点打起来,不知道多少好闺女心里面的优秀夫婿人选朱胜居然在那次之后和赵氏不打不相识,两人半年之后就成亲了。
赵氏进门之后也孝顺公婆,不再舞刀弄枪,不过偶尔朱胜还会逗着她跟自己比划一下而已。
赵氏进门一年就生下了他们的大儿子朱宇,朱胜就去当兵去了,之后有接近三年的时间都是赵氏一个人撑着家,一直等到朱胜再次回来,继承武馆到现在。
夫妻两个这么多年来互相扶持,不能说还和小时候一样的感情如炙,可是却都很珍惜互相的感情。
现在两人孩子都成亲了,只剩下一个女儿要操心,倒是难得今天朱胜又这样调侃了一句。
于是朱胜便说起两人刚认识那会儿的事情,赵氏提起两人吵起来的时候,嘴角也沁着一股笑意,时间转瞬即逝,不小心,他们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呀。
“文娘,你有没有遗憾,跟着我,只能过这样的日子?”朱胜见到妻子脸上温柔的笑,突然问了一句。
赵氏很意外“这样的日子,不好吗,我年轻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要一辈子一个人过了呢,后来就遇到了你,我觉得这样就很好,就是玲玲能多懂事一点就好了,你说王家后生也挺好的,是吧!”
朱胜忍不住的摇头笑了,果然无论什么事情,感性的,明智的,到了赵氏这里,都能糊涂到其他的地方去,也许只有这样的单纯,才更懂得知足吧!
明明那时候继续在军队里面,他就算不能成为什么太尉将军,也不会差了的,他的妻子也能有个诰命。
可是偏偏一个人伺候了爹娘去世,亲自带着孩子,在这样的小地方蹉跎了岁月,甄甜说的很多都有道理,可是朱胜却总是不能忘记甄甜说的那四个字,封妻荫子!
男人一辈子,努力奋斗,就是要给妻子过好日子的,就是要让孩子能更有出息的,这条路,无论对错,既然已经踏出去了,那么就要倾尽全力,甚至付出生命,这一场战役,三皇子和他们,都只能胜利。
朱胜心里面坚定了决心,又继续和赵氏一起散步“王家后生不行,我就觉得文娘你很好,所以以后一定会有个人觉得咱家玲玲很好了,以后她会有非常好的姻缘的!”
“不行吗,那就算了,哎,其实看看晏娘子这样有本事,咱们玲玲也不差,是吧!”赵氏也是个很容易被劝服的人,朱胜一句话就改变主意了。
结果这个问题朱胜完全不能回答,不知道也就算了,说实话,真的拿自己闺女和甄甜比,就是朱胜这种基本上眼睛里只能看着自己闺女好的,也没有办法昧着良心说自己女儿比得上甄甜。
论年纪他们闺女比甄甜还大呢,可是看看甄甜行事那个气度和风骨,不说别的,那天见面的时候,说出口的话,那个气势。
真的说别的女子是什么王妃,朱胜看着都不像,但是说甄甜,朱胜完全没有一点点的意外,岂止是王妃,说甄甜是女王朱胜都相信。
要说朱胜也算是运气好了,这时代优秀的女子便很少为人所知,偏偏朱胜活到现在就遇到了两个,一个是屈小姐,一个就是甄甜。
屈小姐十岁就可以带兵很可怕,甄甜好像做不到这一点,但是在其他方面很厉害,如果世间都是这样的女子,还真是没有男人的混头了。
朱胜后来见到晏辰本人之后,才觉得不是男人没有混头,而是天才的世界不是凡人能企及的。
两口子聊着聊着,就换到了儿女的话题上,等两人走的远了,朱玲才从角落里面出来,看着爹娘在一起的背影,撇了撇嘴。
所以为什么强迫她将就着成亲呢,她明明知道相爱的婚姻是怎样的圆满,像她爹娘这样,还好有老爹,朱玲转身回去休息,做好准备出门。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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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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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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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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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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