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领着我们钻进了其中一个洞穴,沿着直径两米左右的洞道走了没多远,虎头便停了下来,并发出一阵低吼。
它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我们四个不敢怠慢,立刻停止前进,我拿手电筒往前一照,顿觉心头一惊。
前方,竟然是遍地的尸骨残骸!
这些尸骨残骸已经变得发黑,想必死亡已经有些年月,散落的遍地都是,几乎没有一具完整的尸骨,除了尸骨残骸之外,还有一些破碎的衣服碎片,已经锈迹斑斑的枪支,看起来,似乎是一队人实在了这儿。
除了三戒之外,陈墨与陆万军也是惊得张大了嘴巴。
陆万军怔怔地说道:“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尸骨残骸?难……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
我心头一怔,立刻转头问道:“军三爷,您说什么传说。”
“在我小的时候听说,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一位军阀头子带着一帮人来我们村找邪王宝藏,他们就找到了龙坑,但之后再也没出现,有人说他们都死在了蝙蝠洞里。”
“这些人死在这儿应该有些年月,至少已经有好几十年,而且他们用的是枪,说明应该不是古人,没准真就是那帮人。”
“过去看看。”
我们几个缓步走上前去,陈墨弯腰捡起一支锈迹斑斑的步枪看了看,转头对我说道:“师父,这是毛瑟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国内很多军阀的部队装配的都是这种枪,看来就是军三爷说的那支军队,不过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怎么会死在这儿?”
我扭头看了看四周,皱着眉头说道:“这些尸骨有被啃噬过的痕迹,没准是遭遇了洞鼠群的袭击,不过他们有枪,如果真是碰上了洞鼠,应该不难对付,没准是比洞鼠更可怕的东西,也就是陆飞所说的怪物。”
我话音刚落,三戒说道:“他们似乎是被枪杀的。”
三戒的话出乎我的意料,
“戒哥,你怎么知道?”
三戒将手朝着其中一颗骷髅头一指,说道:“你看那个骷髅头,脑门正中有个圆孔,那是枪眼。还有这副尸骨,也有好几处枪眼。所以他们应该先是被枪打死,然后尸体再遭到了洞鼠的啃噬。”
听了三戒的分析,我盯着遍地的尸骨残骸仔细一看,还真就像他说的,而且要是仔细观察,便会发现,不少尸骨残骸上都有枪眼,我甚至还发现了卡在骨头上的已经变形的弹头,不但如此,地上还有不少锈迹斑斑的弹壳。
由此看来,这些人确实有可能死于枪杀,当时很可能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枪战,问题是,与他们发生枪战的又会是谁?难道是自相残杀?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引起了自相残杀?
一连串的疑问在我脑子里冒出来,我心里正琢磨着,前方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立刻举起手电筒往前照去,一只体型硕大的洞鼠出现在了视野当中,瞧见洞鼠,虎头身体就像离弦之箭一般,以极快的速度扑了过去。
洞鼠甚至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已经被虎头一口咬住了脖子。洞鼠四肢乱蹬了几下,一命呜呼。
我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小声说道:“这下面应该有不少洞鼠,大家都小心点儿。”
“师父,问题是这地方有这么多的尸骨,陆飞真的会来这儿吗?”陈墨提出了质疑。
“这话怎么说?”我问。
“我是觉得,一般人要是看到这么多的尸骨,应该本能地往后退吧,又怎么可能还往前走呢?”
陆万军连连点头附和:“对啊,我现在都觉得头皮发麻。”
他说着,轻轻拍了拍身旁虎头的脑袋:“我说虎头,你是不是带错路啦?我是让你带我们去找陆飞,不是让你带我们来这鬼地方。”
虎头抬头看了看陆万军,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是在做出回应,但它毕竟不是人,不会说话,恐怕也不能听明白陆万军所说的话。
我拿手电筒往前照了照,前方洞道内,还散落着不少尸骨残骸,虽然已经是好几十年前的陈年尸骨,但看上去还是让人有种触目惊心的感觉。
陈墨分析的不是没有道理,一般人出于对死亡的敬畏,若是看到这样的场景,恐怕都会敬而远之,又怎么还敢继续往前行进呢。
我心里正寻思着还要不要继续往前行进,三戒开口说道:“他来过这儿。”
我微微一怔,立刻转头问道:“戒哥你怎么知道?”
“我闻到了血气,新鲜人血散发出来的血气,应该是他留下的,所以,他肯定来过这儿。”
听三戒这么说,我立刻低头盯着地面,仔细观察了一番,很快便有了发现。
就在离我们不远处的地上,有一小滩血渍,这一小滩血呈暗红色,与完全变黑的陈年血渍不同,应该留下的时间不长。但毕竟地上到处都是尸骨残骸,还有早已变黑的陈年血渍,一小滩血渍融合在这样的环境当中,若是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好在三戒鼻子灵敏。
我立刻蹲下身子,将鼻子凑近那一小滩血闻了闻,还真闻到了一股子血腥气味。
“还真是,难道陆飞从那上面掉下来的时候摔伤了?”
“我们这一路走来,我都没闻到血气,到了这儿才闻到。说明他之前并没有受伤,应该是走到了这儿才受的伤。”
我眉头一皱:“到这儿受的伤,难道他是在这儿遭遇了什么突发状况?”
“有这可能,所以,他应该是往这个方向跑了。”
三戒说着,将手往前一指。
陈墨不解地问道:“他为什么是往前跑,而不是折返回去呢?”
“他在这里受了伤,无论是前行还是折返,路上肯定会留下血渍,但我们一路走来,并没有发现新鲜血渍,而且我也没闻到血气,所以只有一种可能,他是往前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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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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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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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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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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