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修快上场之前,王保强过来道别,问了一嘴和李义祥的交谈。
王保强笑容苦涩,脸上带了几分没落:“好久没见,有点陌生,请他吃饭他都不去。”
丁修叹气:“正常,三年不上门,是亲也不是亲了,没事多联系就好。”
嘴上这么说,其实大家都懂,身份地位不一样,想再像当初一样是不可能的。
凑在一起还能聊啥,也就是聊聊以前的那点往事,一旦聊完就没什么好聊的了。
王保强的咖位比李义祥高了不知道多少,现在一部戏的片酬也是几百万,很难有共同语言,这种心理落差不是谁都能接受的。
鼻腔嗯了一声,王保强点点头道:“修哥,你没事帮我照顾一下李哥。”
“没问题。”
“麻烦你了,我先走了,有时间再过来。”
双手插兜,王保强笑着挥手道别,转身离开的同时,脸上笑容收起,微微吐了口气。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思想越来越成熟,他越是觉得丁修的修为高,这里的修为不是武功,而是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
丁修,黄博,还有他,他们三个当初是难兄难弟,丁修是红的最早最快的。
但红了之后该是什么样还是什么样,照样让他和黄博相处得很愉快,以至于这么几年过去,大家还能玩到一起。
李义祥这个大叔当初对他还挺照顾的,这次见面考虑到大家身份上有差距,他怕让人不舒服,还特意没要凳子,就蹲着一起聊天,聊的也是家长里短。
聊天过程中,他发现双方的感情还是生疏了,聊了没一会就没了话题。
他想学着丁修的说话方式跟李义祥交流,不过交流不来,最后只剩下简单寒暄以及内心的唏嘘。
真是高处不胜寒。
“小赵,台词对一下。”
“小赵,开始提前走位了,往左边一点,别老盯着地面,看看镜头,你那么走摄像是拍不着伱的,年轻人要机灵一点。”
“还有灯光,你要注意灯光,挡光后拍出来的效果不好,自己也就算了,如果你和大牌拍对手戏,挡着人家的光是要被骂的。”
“谢谢王导,太感谢你了。”
“不用谢,举手之劳。”
自从丁修跟王宁要了电话号码后,赵丽影的日子好过许多,隔三差五的被抓去拍戏,虽然演的都是一些群演,小特约,但学到的东西不少。
这天,阳光明媚,丁修穿着短袖在片场摇椅上躺着打电话,边上是带着吸管的可乐。
和范彬彬聊着聊着,见穿大姐闺秀古装的赵丽影走过来,他匆忙挂掉电话:“入行大半个月了,感受怎么样?”
“好累啊。”赵丽影双手叉腰,气喘吁吁,顾不得太多,拿起丁修的可乐就往嘴里灌。
冰凉的可乐随着喉咙下肚,全身上下说不出来的清凉。
“嗝!”赵丽影打了一个气嗝。
丁修清淡道:“正常,新鲜感过去了都会累的,感受过就算了,接下来你安心做你的助理吧。”
任何事情都一样,开始很开心,随着时间成本投入越大,心态也会不一样。
有句话说得好,再感兴趣的东西,一旦当成职业,都会有厌烦的时候。
别说是拍戏了,就是***,天天看,时间长了谁也顶不住。
为了保持新鲜感,所以才有LSP不断的换口味,御姐,萝莉,长腿,大胸,少妇……最后真人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了,只能把视线转移到动漫。
动漫腻了,又变成文字。
等哪天文字也腻了,彼时的少年也成了大叔,无欲无求,心念如佛,一到深夜,随着一哆嗦后,留下的只有懊悔的泪水。
拍戏也是一样的,当演员能上电视,家乡父老乡亲,身边亲戚朋友都能看到自己,很能满足虚荣心。
可一旦真正踏入这个职业,其中心酸和辛苦只有自己才明白。
每天要揣摩台词,要被导演骂,要被群头压榨,要被同行欺负,挨打戏被打得浑身难受,大冬天的说下水就下水。
泥滩里导演让滚几趟就滚几趟。
一天下来还赚不了什么钱。
丁修让赵丽影做回助理,主要是想看看赵丽影的反应,根据他的了解,这丫头挺能吃苦的,这点小辛苦不可能让她退缩。
只是不提一嘴,那他每天打发她的目的就太明显了。
“修哥,我觉得拍戏挺有意思的,我不觉得累。”果然,听到丁修说让她做回原来的工作,赵丽影不甘心,鼓着勇气道:“放心,我不会影响本职工作的。”
丁修嘴角翘起:“怎么,要改行当演员?”
赵丽影强笑:“哪有,我就是空余时间打点小工,赚点零花钱,让自己充实一点,天天在片场闲着也是闲着,挺无聊的。”
这句是实话,她在片场确实挺无聊。
丁修不像其他艺人事多,很多事都是亲力亲为,为人大大咧咧,非常随和,别看他偶尔说话粗鲁,还喜欢调戏人,其实心地很好。
这就导致有时候她在片场很闲,无聊透顶。
“也是哈,看你一天天闲的都快打瞌睡了。”
何止是闲的打瞌睡,还能在做完本职工作后帮高媛媛和秦兰盯梢自己,这边刚接触几个女的,转头高媛媛那边就有风声了。
丁修不是没有想过换助理,一来相处几年,大家都有感情,小赵用起来也顺手。
二来换了助理也没用,谁能保证新的助理不被高媛媛收买,当着他的面收买他都没话说。
所以思来想去,还是让小赵忙起来吧,忙起来就没时间监视他了。
“小赵,听说你今天的戏有台词,演的什么角色?”
“一个官宦人家的小姐。”赵丽影第一次拿到有词的剧本,心里很开心,刹那间全身的疲惫都没了。
所以即便累,心里也是充满动力的。
面色一动,丁修道:“什么样的官宦人家,官居何位。”
赵丽影摇头:“剧本上没写。”
“那小姐年芳几何?”
“剧本上没写。”
“有没有婚配?”
“剧本上没写,不过我估计是没婚配吧。”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台词上写的是出来游玩,大户人家小姐没婚配之前不都是很难出来吗。”
丁修摇了摇头,说道:“演戏不是这么演的,有些东西虽然剧本上没有,但你得自己琢磨。”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只有小演员,没有小角色,你要把每一个角色都当做主角来对待才行。”
“剧本上没有写她的家世,那你就给她编一个家世,父亲官职,母亲背景,自己从小生活经历,喜欢谁,暗恋谁,梦想是什么……只有这样,你才能演出一个活生生的人。”
赵丽影脸色越来越认真,等丁修讲完,她重重点头:“我明白了,修哥,这就是人物小传是吧?”
“嗯,孺子可教,自己去琢磨吧,不懂的可以问我。”
眼里若有所思,赵丽影找地方坐下,一个人在边上发呆,开始幻想自己饰演的角色姓甚名谁,年纪,家世……没一会,就脑补了一大堆东西。
找来纸笔记上,越写越多。
身边少了个盯梢的,丁修继续和范彬彬聊天:“不好意思,刚刚有点事,咱们说到哪儿了?你问我上次的床戏什么感觉,我说要没感觉是骗人的。”
“什么,现在就有这样一部戏,色戒,咱俩去试戏?面试男女主角?咳咳,真的假的,我去!”
“骗我的,哈哈,我也是骗你的,我怎么可能拍这么大尺度片子……”
……
神话剧组是三月份开机的,时间转眼来到四月份,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之前还是外套加短袖,现在基本上天天短袖。
丁修最喜欢的就是夏天。
剧组的姑娘们都是裙子,露着大长腿,穿着清凉,一场戏下来拍得满头大汗,厚厚的戏服一脱,贴身T恤被汗水打湿,紧贴着娇躯……咳咳咳。
每天来开工,看着这个场面,丁修心情都好上不少。
“金沙妹妹,忙什么呢,看你这段时间写写画画的,有点心不在焉,要不要我帮忙?”
丁修背着手在片场转悠,看到歌手出身,穿超短牛仔裤的金沙在拿着本子写东西,顿时眼睛一亮走了过去。
演员在剧组坐的都是折叠椅子,或者一把躺椅,少有桌子提供。
环境不好,金沙写东西不好写,只能弯着腰,用膝盖当桌子。
丁修来到身前,居高临下,正好看到一抹雪白,别说,人看着纤细,身材很好,该大的地方很饱满。
一下子,丁修乐于助人优良品德上来了。
面对这样的美女,他一向是倾尽全力,能出多大力气出多大力气,一点不藏私。
这点不像教谭凯他们武打戏,他都是随便糊弄。
“修哥,这个你可帮不了我。”抬头,浅浅一笑,金沙说道。
这一笑,脸上梨涡旋绕,和今天的天气一样,很阳光。
丁修道:“还有我做不到的事?”
金沙笑道:“你以为你是神仙啊,生孩子你能做到吗?”
“能啊,你说,想生男孩还是女孩,一胎不行咱们二胎,生到你满意为止。”
“呸!谁要跟你生孩子,流氓。”金沙脸红,这才反应过来丁修居高临下看着她,自己都走光了,连忙坐正身体。
不过她也没太生气,入组这么久,早就习惯丁修的流氓了,这家伙对谁都这样。
不过虽然嘴上有点流氓,手上却是很干净,这也是大家不讨厌的原因。
当然,长得帅,幽默,名气大也是一个客观原因。
换做一个长得丑的,早就被报警了。
丁修无奈:“不是你说的生孩子吗,怎么就我流氓呢,小金沙,你说话要讲道理。”
“我跟你开玩笑的。”把手上的小本本给丁修,金沙白眼道:“你看看,能帮忙吗?”
接过她递来的小本本,丁修只是扫了一眼就想放下。
上面是一首歌词,这是在写歌,涉及到他的知识盲区了。
刚想放下,突然,看了几句歌词,丁修又忍不住多看几眼。
“我的一生最美好的场景”
“就是遇见你”
“在人海茫茫中静静凝望着你”
“陌生又熟悉”
“尽管呼吸着同一天空的气息”
“却无法拥抱到你”
“如果转换了时空身份和姓名”
“但愿认得你眼睛”
“千年之后的你会在哪里”
“身边有怎样风景”
“我们的故事并不算美丽”
“却如此难以忘记”
歌词只有这几句,明显是才写完第一段,不过就凭第一段,也能看出很多东西,一般第二段和第一段的区别也不是很大。
“你这写的是神话的爱情故事吗?”丁修问道。
从歌词来看,故事内容很神话很像,都是千年的爱恋,曲风偏向凄美。
金沙笑呵呵道:“猜猜是谁和谁的爱情?”
丁修道:“应该是易小川和吕素的吧。”
金沙饰演的吕素,最有感触的也是这个角色,眼看马上就要杀青了,有点感想很正常。
本身是歌手出身,用一首歌来记录这场戏,不是什么难事。
话说要不只是隔三差五才拍一场金沙,就她那点戏份,天天拍的话十来天就能杀青。
也就是她的经纪公司不强硬,后台也不稳,在剧组话语权不高,才拖了一个多月还没拍完。
不过戏份也不多了,就这两天杀青。
“嗯,确实是易小川和吕素,他们的爱情太可惜了,很心疼素素这个角色,易小川就是个渣男,忘恩负义,应该千刀万剐才对。”
“可惜啊,素素要是没遇到他多好,最后命都搭进去了,人家转头就跑去找别的女人。”
看过全部剧本,金沙知道吕素的结局。
这是个悲情人物,因为一场英雄救美,她喜欢上易小川,在古代封建的年代,为了他离家出走,和父亲决裂。
易小川惹了瘟疫,命不久矣,她不担心被传染,每天贴身照顾,还带他四处寻找名医。
最后名医找到了,她自己也惹了瘟疫,但解药只能救一个人,她选择救易小川。
这份感情,放在现代社会都值得歌颂。
只可惜小川是渣男,只给她一个草环戒指,扭头就去找玉漱公主去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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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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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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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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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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