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路人马有序的从满庄镇出发。
人衔枚、马裹蹄。
杀向了还沉浸在收降赵阳喜悦中的盛军。
今晚!
注定又是一个不平静的夜晚。
狗剩!
盛云军中一个不起眼的小什长。
此刻的他,有种莫名的兴奋。
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往日里令他十分厌烦的呼噜声,现在听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也顺耳多了。
他看了一眼身旁熟睡的同袍,思绪慢慢的飘向了远方。
狗剩虽然不是什么军官。
可在自从进入顺州府以来,收获也颇丰厚。
顺州是个好地方啊!
居然比别的地方的百姓富足不少。
想到这里。
狗剩不自觉的笑出了声。
富足好啊!
越富裕,自己得到的也就越多。
听说顺州城马上要开门了。
真的期待那一刻啊!
狗剩的眼前,又浮现出了一双双祈求的眼睛。
那是他搜刮无辜百姓钱财的时候,出现的一双双恐惧中带着祈求的眼睛。
狗剩不是新兵。
心中最后的那一丝怜悯,早就在同袍向他炫耀手中比他多的多的财物的时候丢掉了。
现在的他。
有的,只是对这群不肯交出钱财,或者家中根本就没有一文钱百姓的厌恶和不耐烦。
他嫌弃他们不肯交钱,嫌弃他们耽误自己发财的时间。
对于这些百姓,狗剩往往就是杀。
虐杀、奸杀…疯狂发泄着心中最原始的恶。
这种事情做的太多了。
从军这么多年了,到底干了多少,狗剩一时也记不清楚了。
他只记得,每次自己都能从血水中捞起自己最喜欢的铜钱。
甚至偶尔还有金银首饰。
狗剩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恶人,甚至还觉得自己太善良了。
听说跟他一起从军的驴蛋,那狗日的家中都起楼了。
不知不觉中。
狗剩,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他一脸兴奋的带着手下冲进了顺州城。
顺州城,果然没让他失望。
城墙是金子做的。
城中的房屋也是金子做的。
街道、树木、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统统都是金子做的。
甚至连跪在地上的百姓都是金人,闪烁着迷人的金光。
发财了。
发财了!
顺州城果然是金山银海。
看到这些金子。
他身边的士卒完全疯了,也不管他这个小什长了。
嗷嗷叫着冲了出去,并时不时的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声从不远处传来。
往日这些悦耳的声音,此刻听起来有些心烦意乱。
突然间。
前面的金山爆发发出刺眼的亮光,化成了一片火海。
差点闪瞎了他的狗眼。
“我的金子!“
狗剩哀嚎了一声。
猛地坐了起来。
他使劲揉了揉发涩的眼睛,挣开朦胧的双眼。
此时哪里还有什么金山银海。
映入眼帘的是已经着火的自家帐篷。
狗剩一时还没有从梦中回过神来。
出于本能,他踉踉跄跄的走出帐篷。
帐外!
一队队的骑兵,正在营地内策马狂奔,来回穿梭!
这群骑兵。
遇人就杀!
见帐就点。
整个营地,处处是燃烧着升腾的火焰,处处是惊慌失措的呼喊声和夹杂凄惨的哀嚎声。
眼前的这样一幕,瞬间惊醒了还在做着美梦的狗剩。
敌~袭~!
他惊恐的睁大了双眼,一股凉意从后背升起,直冲脑门。
想都没想,他撒腿就跑。
这时。
一匹战马从斜面冲了过来。
战马上的人,鬼面硬甲,犹如黑夜从地狱中放出的厉鬼一般,手舞马刀,无情的收割着,这群祸害普通百姓的畜生。
挡在他面前的士卒,没有一个是一合之敌。
纷纷倒在了他的马刀之下。
见到这个情景。
狗剩吓得转身就向帐篷后面翻滚躲闪。
他快!
刀更快!
白光一闪,鲜血喷涌而出!
狗剩还没有感觉到疼痛,就看到眼前的景象像走马灯一般旋转翻滚。
最后定格在地面上。
模糊的眼中,他看到了刚刚骑马策奔的蒙面人已经远去。
还看到了一双大脚,
那么的熟悉…
……
这支出现在盛云军中的鬼面骑兵。
正是前部先锋李墨率领的天雄军。
李墨没有让赵阳失望。
用了极短的时间,就攻入了顺州南大营。
能够这么顺利攻进来。
一个是天雄军悍不畏死。
这些人是李墨千挑万选的勇士,并经过李墨严格的训练,人人都可以以一当十。
一般的士兵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
另一个原因,就要归功于庞文华了。
不过这个功劳,可能连庞文华自己都不知道。
庞文华这段时间的表现,已经瓦解了盛云军中士兵的斗志。
懒散、懈怠、轻敌成了盛云军中士兵的标配。
他们现在只是在憧憬赵阳投降带来的好处。
怎么也没有想到,赵阳会突然偷袭他们。
这在盛云看来,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举动。
李墨攻入敌营后。
一面命令士兵四处放火杀人,彻底震碎敌人的狗胆。
另一面,自己则带领部分人马,杀奔中军大帐,准备捉拿盛云。
李墨一路冲杀,人挡杀人,马挡斩马,没有一个人能挡住他铁蹄,犹入无人之境一般。
快要冲到中军大帐的时候。
敌人终于反应了过来。
急忙组织人马阻挡李墨。
李墨看着挡在他面前的大将。
阔耳大鼻、黑面杂须。
身上穿着明银亮甲,
手拿亮银龙首枪,
坐下的白马更是一根杂毛也没有。
妥妥的黑版李墨。
李墨见对方装束不凡。
以刀指其面,喝道:
“前面的黑杂毛可是盛云?”
一句话。
彻底激怒了对面的大将。
他持着手中的亮银龙首枪,舞了一个枪花,怒道:
“小子!太过无礼!”
“好叫你知道,本将乃是盛总兵手下四大上将之首:方郑莲!”
说着,持枪冲向了李墨。
听到对方的名头。
李墨心中一正。
这是条大鱼。
四大上将之首,想来也不是泛泛之辈。
李墨提神凝气,准备用平生所学,和对方过过招。
面上,李墨却调侃他说道:
“方正脸?我看你叫正方脸得了!”
方郑莲气的不轻,喝道:
“小子,看招!”
李墨挥刀接招。
两匹战马擦肩而过。
双方各自调转马头,又冲向了对方。
“看刀!”
这次李墨大喝一声,率先出刀,斜劈向对方。
方郑莲从容举枪格挡。
他本以为能够轻松挡下。
却没想到李墨的刀犹如千斤巨刃一般。
只刹那间,他就双臂发麻,败下阵来。
刀未至,
寒光却已经刺穿了他的灵魂。
方郑莲急忙大喊道:
“饶…”
话音未落。
李墨的刀,已经劈在了方郑莲的脑袋上。
一刀!
两半!
坠马!
望着坠马的方郑莲。
李墨傻眼了。
就这?
还四大上将之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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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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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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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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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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