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求生记>第三百五十章 科学与儒学之争(下)
  太祖定下的国策不能违,太祖朱元璋在体制的设计上,可以说完全就是按照“利出一空”的思想来设计了。对商人严格限制,出行不能乘坐马车,不能穿绫罗绸缎。对手工业者,军户还有平民百姓等,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安排,职业流动性也不能太大,你的祖上是做什么的,到了你这一辈,你也就只能做什么,所谓的手工业者、匠人还有军户的传承。

  例如在工部行文中规定农民要定时定量种植枣、桑、稻米之类的农作物,具体的操作层面,还做了很详细的规定。

  这样的争吵已经提升到了国策层次了,反对者摆出了许多先人的警句,例如:“韩非子的话,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意思是说,明君治理国家的政策,就是要使工商业者和游手好闲的人减少而且名位卑下,以避免减少从事农耕本务的,转而去致力于不入流的工商业。

  有人借此抨击当今时政,“今世近习之请行,则官爵可买;官爵可买,则商工不卑也矣。奸财货贾得用于市,则商人不少矣。”

  意思是说,如今社会上,向君主的亲近侍臣贿赂托请之风气很流行,这样就可以用钱买到官爵;官爵可以买到,那么工商业者的地位就不那么低贱了。投机取巧获得的财富有了市场用途,则商人就少不了。

  有人有道言:“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则耿介之士寡而高价之民多矣。”

  意思是说,:那些商贾搜括财富超过了农民收入数倍,如今通过商业行为就可以轻松获得,谁还愿意不辞辛劳的耕作,冒着风险去作战呢?就会使刚正不阿的人越来越少,而经营追求商业高收入的人就越来越多,国将亡矣。

  自从《大明月报》改成《大明时报》起,时任承宣布政使司左参议的袁洁七年来一共出了二十二期,平均下来一年只出三期,主要是因为古人办报没有经验,把重点放在乡试及会试上,每到大比之年,就多出几期,报一些大宗师是谁,什么题是热门,有望谁能中举,发表一些考生文章等。

  这份《大明时报》还是少詹事的刘壁及庶吉士邹智,礼部主事曹保加上袁洁四人合办的,一直以来都没有赚钱,而且还在亏本,是因为前期的投入太大,本以为能赚大钱,万万没想到弄到现在不死不活状态,邹智,曹保想退出,面子上又拉不下来,为了这事,五年前袁洁曾去信给广西的章子俊讨要经营办法,结果回信一看,里面有许多词句根本看不懂理解不了,比如,新闻时效性、报刊定位的力度把控、用什么样的视角解读某些突发的新闻、报刊的风格针对什么样的受众、作为文化的载体要有自己的的性格等等。写一些新闻的要素就完事了,还是确定主题方向后,一定要有自己的定位,在挖掘报道素材、怎么选材、报道什么内容就是关键,仕农工商定位在哪一个阶层?

  袁洁、刘壁、邹智、曹保及手下的一众士子看着一大推术语之词,有点摸不着头脑的感觉,这个时效性是什么东西?这个报刊还有性格?这个把控力度又是什么鬼?新闻还有要素?什么是视角?这些字全认得,也能读,可读出来就是理解不了,这让袁洁的老脸没地放了。

  对于古人来说,报刊、新闻、报道、选材、受众、载体、要素、定位这些词句的组合,全部是全新的,就如你到明朝跟古代人说,物业、粉丝、电饭煲、快充、电视机、电话、支付宝、扫码,网络等等这些日常用词,肯定把你定位为神经病,哦,不对!古代也没有神经病这样的用词,被称为癫病、疯病、狐大仙、中邪病等等。

  这些用词是在古代没有出现是因为没有这方面的东西及科技,就说平时的对话吧,如果你说农村,古代人是听不懂的,会问你,农村是在哪个村?又如看到漂亮的女人,你说那个女孩很漂亮,古人也不明白,女孩是指五、六岁小女孩,会把你当成是变态恋童癖。还有在对话中说干部、领导、社会、进化、资本之类的词组,也是听不懂的。

  碍于面子袁洁也不好再问,不过章子俊早就说明了,让其招收几名从平安镇科技学堂毕业的学生,就会解决许多办报刊的难题,比如报刊的专用纸张,印刷的油墨,活字的排版技术等,而袁洁为了报刊的精良,在质量方面一直在用刻板印刷,这样做首先就提高了成本,原本书在古代就是贵,少数人能消费得起,报刊这样的读物原本就为了大众,目前弄的跟书一样贵,所以在受众面上就违背了报纸的优势,《大明时报》能撑到现在也算是奇迹了。

  章家三公子章顺的到来将彻底改变《大明时报》当前这种窘迫的状况,章顺是雅琴的孩子,从小喜好文艺、文学、书画,长的眉清目秀,一表人才的样子,也就是说一股书呆子气,继承了章子俊的好脾气,自从大哥章耀婚娶后,不到一年章顺也成婚,娶了时任延绥巡抚熊绣之小女熊香冬为妻,章子俊早知道跟熊绣成为亲家的好处,将来熊绣转任兵部左侍郎、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事。有这一层关系在朝廷方面亲家也不会把自己当成对头。相反还能利用亲家的这层关系,给自己带来不少便利。

  熊香冬是熊绣的小女,对熊绣来说当前为了拉拢延绥地区的地头蛇平安伯,跟前任延绥巡抚搞好关系最重要,就把小女嫁给平安伯三公子为妻也就门当户对了,另一个目的当前平安伯声望如日冲天,不到延绥不知道,起码平安伯在延绥之地就是神一样地存在,在当地百姓口中可是位列仙班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平安伯亲自叫停,百姓早就修庙为平安伯造生祠了。

  熊香冬从小起跟随父亲,从成化十一年起父亲熊绣巡按陕西、左布政使起,直到陕西凤翔府,再到山东任右布政使,直到现在的延绥巡抚,这一路走来也练就成了一个野姑娘,又习武。加上是官宦之女,虽然不精女红,琴棋书画眼界颇高,一般的人家还看不上眼,有点墨水的身板瘦弱不堪,壮实的却是沽名钓誉之徒,有名望的书香之家也看不惯香冬小姐的大大咧咧,无拘无束状,加上不束胸、不缠足正好合乎平安伯府婚娶的标准。

  当香冬小姐第一次随父来到平安府中办事,就很是惊讶,在后院所看到的不似以往那种官宦之家中的规矩,带给自己的是一种特别舒畅的感觉,第一次跟章顺接触还是在蔬菜大棚中,无意中两人一唱一和起来,因为当日晚饭后,章府中的主人家就会去蔬菜大棚劳作,天打雷动不会改变,作为客人的香冬小姐本性就好动,年芳二八,正是好奇年龄,非要一起看看,也就跟着府中夫人们一起“务农”,这样的场面对于香冬小姐来说闻所未闻,不知是震惊还是喜欢,不知不觉间,香冬小姐也参与其中,弯着腰忙的不亦乐乎,一手挎着小竹蓝子采摘胡瓜(茄子),不想有人在自己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道:“小笨蛋,快把茄秧子也拧下来了。哎吆喂!”还没听那人把话说完,香冬小姐本是练武之人,直觉屁股上挨了一脚,虽然只是轻轻一碰,可是条件反射般地用手往后一撩,直接就撩到了那人的脚丫子上,用力一拧,那人就朝后整个身子往后而倒。

  等回头一看,就看到一年轻公子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身下还压着几棵茄秧子,正看着这年轻公子时,不想那人爬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却看着被自己压坏的茄秧子道:“可惜了哇,胡瓜被压坏了,可如何是好。”摸摸被压坏的秧子,一会又摸摸另一颗,仿佛这茄秧子比自己摔倒有没有受伤更重要,弄的香冬小姐不知如何是好,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心想着这人真怪,按常理的反应因该是对自己责问,接下去就听自己狡辩,可那人根本无视自己的存在,到显得自己在胡闹般。

  章府中规定,凡是人为破坏的作物,都要受处罚,就是在大棚中干一天的活,现在一共被压坏了三棵茄秧子,那么就是说章顺公子要在这个大棚中做三天的农活,好在此时节即将入秋,没有翻地之类的活计,只是浇水、除草、采摘等。此大棚除了茄子,还有西红柿、黄瓜之类的作物,真要干的话农活根本干不完,此时的章顺公子苦着脸,看着这几棵茄秧子发呆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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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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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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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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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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