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巴猝不及防,被牦牛一下子撞翻在地上,摔得天旋地转。
“你个孽障,看老子回去把你炖来吃了!”老巴捂着吃痛的屁股,愤岔岔地骂道。
老巴正自奇怪自家牦牛怎么会突然发狂的时候,眼前的一幕令他汗毛倒竖,只见躺在地上的那几具尸体,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活”了过来,他们睁开眼睛,仿佛被一种神秘力量牵引着。
老巴第一反应是这些人装死,不过转念一想,没有人会做装死这种无聊的事情。
再一看,这些人的面庞,确实是一张张苍白的死人脸,眼珠外突,一点都没有转动。
而后,这几具尸体,就像电影里的丧尸那样,踉跄着,一路摇摇晃晃朝着老巴走过来。
老巴从小在昆仑山脚下长大,见过的怪事也不少,但也是头一次碰上“死人复活”如此诡异且恐怖的事情。
老巴吓得遍体生寒,想要爬起来逃跑,刚一爬起来,腿就软了。
幸好当天老巴的手里还带着一把猎枪,因为进山谷找牛,老巴担心碰上野兽,所以提前带上一把猎枪防身。
眼看那几个丧尸越来越近,老巴双手颤抖着,费了老大力气,终于拉开枪栓。
这时候,一个丧尸正好走到老巴面前,伸出满是尸斑的手朝他抓过来。
这是一个女丧尸,披头散发,面目狰狞,从轮廓不难看出,这个女人生前还算长得美丽,却没想到死后会变成如此恐怖的样子。
老巴来不及犹豫,看都没有看,抬手便是一枪。
这一枪正好轰在女丧尸的脑门上,女丧尸哀嚎一声,仰天倒了下去,她的半边脑壳子都被掀飞了,脑浆沫子喷了一地。
恶心的黏液飞溅在老巴的脸上,这让老巴一下子清醒了不少。
老巴鼓起勇气,用猎枪支撑着身体爬起来,蹒跚着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开枪射击,将两个追上来的丧尸放倒在地上。
这两个丧尸腹部中弹,但却像没事人一样,很快就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往前跑,肚子上满是血窟窿,在奔跑过程中,五脏六腑还不停地往外掉。
这种猎枪里面装的是钢珠,近距离的杀伤力还是很强,而且还是散弹枪,一枪下去,几十颗钢珠倾泻而出。
看着那两个打不死的丧尸,老巴相当诧异。
就在老巴愣神的时候,其中一个丧尸追了上来,猛地将老巴扑倒在地上。
生死关头,老巴奋起反抗,举起猎枪,顶住那个丧尸的咽喉。
丧尸哇哇怪叫着,张开血盆大口,拼命想要去咬老巴,但因为咽喉被顶住,所以始终咬不住老巴。
两人就这样僵持着,老巴浑身大汗,两条手臂也因过度用力而瑟瑟颤抖,很快就会彻底丧失力气。
也许是老巴命不该绝,也许是那头牦牛生了灵性,跑回来救主。
反正,那头牦牛突然冲了上来,将压在老巴身上的那个丧尸一头撞飞,顺着山沟沟的斜坡骨碌碌滚了下去。
老巴总算是松了口气,他擦着脸上的汗水对那头牦牛说:“看在你还知道护主的份上,回去我就不杀你了……”
老巴话音刚落,忽听牦牛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嘶。
紧接着,滚烫的鲜血滴滴答答落下来,落在老巴的脸上。
老巴惊讶地睁大眼睛,就看见后面那个丧尸扑了上来,不顾一切,一口就咬在牦牛的脖子上。
按理说,牦牛皮又厚又硬,就算用刀子,也不见得一刀能够穿透,更别说用嘴巴咬了。
但那丧尸的嘴里就像长了刀子似的,一下子就刺进了牦牛的喉咙。
体型壮硕的牦牛在老巴面前轰然倒下,后面又有两个丧尸从左右两侧冲了上来,他们就像饿狼见到猎物一样,扑到牦牛的身上疯狂撕咬,大口啃噬,仿佛在品尝世上最美味的佳肴。
那头牦牛刚开始还能挣扎,但是在三个丧尸的轮番撕咬之下,渐渐丧失了挣扎的力气,很快就变得血肉模糊,干张着嘴巴,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老巴这才惊恐地发现,这些丧尸的嘴里,不知何时竟已生出了锋利如钩的獠牙,这些獠牙不仅能轻易撕开厚厚的牛皮,还能扎进牦牛的血管动脉,给牦牛放血。
很快,牦牛便彻底不能动弹,三个丧尸狼吞虎咽,不仅生生撕下牦牛皮,还划开了牦牛的肚子,把手伸到牛肚子里一阵鼓捣,掏出血淋淋的内脏,然后又是一阵狼吞虎咽。
这些丧尸对鲜血好像有种狂热的喜爱,他们非常喜欢嗜血,浓烈的血浆让他们感到无比兴奋,他们吃得满头满脸都是血,看上去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的嗜血恶魔。
眼前这一幕,不仅让老巴大感恐惧,而且让老巴感觉极其恶心,嘴巴一张,一大口胃酸便喷了出来。
趁着三个丧尸在疯狂啃噬那头牦牛的时候,老巴提着猎枪,跌跌撞撞跑出山谷。
刚刚跑到山谷口的时候,方才那个滚下山沟沟的丧尸,突然爬了上来,一把抓住老巴的脚踝。
老巴猝不及防,登时摔了个大跟头,摔得头破血流,手掌和膝盖都被磨破了。
那个丧尸是个络腮胡,喉头里发出如同野兽般的咆哮,两只眼睛闪烁着凶悍的光,张开嘴巴,就要对着老巴的小腿咬下去。
丧尸的嘴里长着锋利的獠牙,这一口下去,老巴的小腿估计就没了。
生死攸关之际,老巴抄起猎枪,不偏不移,一下子将枪管戳进丧尸嘴里。
丧尸张开血盆大口,正要对着老巴的小腿咬下去,嘴巴瞬间被枪管塞得严严实实,呜呜叫唤。
“去死吧!”
老巴惊怒交加,用尽全部力气扣动扳机。
只听轰的一声响,子弹在丧尸嘴里开了花,络腮胡的整颗脑袋瞬间爆裂,身体摇摇晃晃栽倒在地上,一片血迹斑斑。
老巴这下子才明白,原来要打脑袋,这些丧尸才会死,如果打在其他部位,丧尸是死不了的。
老巴不敢恋战,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浆,顾不得身上的疼痛,一口气跑回村子里。
回到村子,老巴找到村长,把自己的遭遇跟村长讲了。
村长立马把村里的男人们组织起来,各自带上武器,奔赴山谷,准备消灭那几个丧尸。
但是,等他们返回山谷的时候,那几个丧尸已经不见了踪影,地上只有血肉模糊的牦牛残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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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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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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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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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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