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走阴杂货铺>第1204章 出发,昆仑山!
  昆仑山是横贯华夏西部的高大山脉,山势宏伟峻拔,峰顶终年积雪,在华夏民族的文化史上,有着“万山之祖”的显赫地位。

  为了营救端木瑶,我们必须争分夺秒,第二天,我们就乘飞机去了西域,同时通知了其他七位招募而来的勇士,让他们在昆仑山脚下集合。

  昆仑山脚下有个叫“普西村(音译)”的小村庄,这里是进入昆仑山的最后一个补给站。

  普西村是一个以藏民为主的藏族小村庄,地理位置非常偏僻,村子里的人口也不多,稀稀疏疏几十座村屋,坐落在一个山沟沟里面。

  这里虽然贫瘠,但风景却是极美的,天空干净透亮,就像是蓝色的琥珀。

  虽然是冷天,但这山沟沟里依然是山花烂漫,充满了浓浓的原始风情。

  跟外面喧嚣的城市比较起来,这里就像是书中所写的“桃花源”,这里的人们也过着简朴快乐的生活。

  我们从嘉州城出发,等抵达普西村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可见普西村是有多么偏僻。

  我们至少比其他人提前到达了一两天的时间,这一两天的时间里,我们都在村子里闲逛,看风景,拍照,到村子里的藏民家去品尝藏族美食,搞得自己就跟游客一样。

  在这中间,我们结识了一个向导。

  向导是普西村里的一个老牧民,名字有些拗口,为了简单好记,我们称呼他为“老巴”。

  老巴是土生土长的原住民,在普西村放牧了几十年,对昆仑山非常熟悉。

  除了牧民以外,老巴的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向导。

  昆仑山看似壮观雄伟,风光旖旎,但其中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向导领路,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当然,在昆仑山脚或者昆仑山外面打打卡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想要深入昆仑山腹地,甚至攀登昆仑山,那就必须得有人领路了。

  据老巴所说,这些年,他陆陆续续都不知道带过多少人进山,什么科考队、探险队、数不胜数。

  只在昆仑山外围活动的,基本上都活着回来了,那些想要进入昆仑山腹地的,最终结局都是长眠昆仑山。

  老巴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他最远只能把我们带到昆仑山腹地边缘,无论你给再多的钱,老巴都不会踏入昆仑山腹地半步,这便是老巴能够活到现在的原因。

  当地藏民把昆仑腹地称为“死亡禁地”,可见昆仑腹地有多么可怕。

  但是,我们此行要去的地方,就是昆仑腹地。

  昆仑尸胎乃昆仑山灵气所孕育,而昆仑腹地里面的灵气是最足的,所以昆仑尸胎大概率都在昆仑腹地里面,我们要想寻找昆仑尸胎,就必须要深入昆仑腹地。

  老巴说:“我只能把你们带到昆仑腹地外面,然后你们自己进去,是生是死我便管不着了!”

  老巴是村子里最厉害的向导,他都不敢进入昆仑腹地,那就没有人敢进入了。

  我们也没有强求,跟老巴谈好价钱,支付了一万块的向导费给他。

  一万块并不算多,但是在这偏僻的普西村,一万块可是一大笔钱,随随便便过一年都不成问题。

  邓杰递给老巴一万块的现金,老巴非常开心,还主动邀请我们去他家里做客。

  老巴家里就只有老巴一个人,他这辈子都没有婚娶,是个老光棍。

  虽然是个老光棍,但老巴却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并没有想象中那样邋里邋遢。

  房间里的地板和墙壁,全都是充满藏族风情的纹饰。

  老巴支起一口吊锅,用上等的牦牛肉招待我们。

  这可是原汁原味的牦牛火锅,里面一锅清汤,牦牛肉切成巴掌大小的薄片,等到汤锅煮沸,就夹着牦牛肉在锅里涮烫,烫熟以后,便蘸着辣椒面等酱料食用,其烹饪方式像极了北方的铜锅涮肉。

  只不过这里用的是那种瓦罐,而并非铜锅。

  不过话说回来,牦牛火锅的烹饪方式虽然简单,但这原汁原味的味道吃上去,真的是又鲜又香。

  牦牛肉不仅没有任何腥味,反而还有股说不出的肉香。

  而且那锅清汤本身也很香,汤里加了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香料,这些香料都是昆仑山中采摘的一些草本植物,非常滋补。

  我问老巴这里的牦牛肉怎么一点腥臊味都没有,老巴说:“我家的牦牛都是赶到昆仑山里散养的,它们每天吃的,全都是昆仑山的草和水,以及各种香料植物,吃的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食品,久而久之,它们的肉都变成香的了!”

  这里海拔高,昼夜温差很大,白天是金灿灿的大太阳,日照强烈,太阳一落山,寒风四起,吹得呜呜作响,就像有无数的野兽在昆仑山里咆哮,令人心里生寒。

  我们来的时候,正好又是冬天,冬天的昆仑山格外寒冷,尤其是入夜以后,气温垂直降到零下,我们虽然围着火炉吃着火锅,但依然冷得直哆嗦。

  老巴给我们一人找了一张羊毛毡子,让我们裹在身上,总算是要暖和了一些。

  然后,老巴又拎出一个酒坛子,这里的藏民都很喜欢喝酒,老巴也不例外,家里泡了几大坛子青稞酒。

  我们面前一人放上一个土碗,老巴抱着酒坛子,挨个给我们倒酒。

  哗啦啦!

  清冽冽的青稞酒倒入碗中,酒花干净透亮,非常好看,空气中立刻弥漫开一股酒香。

  他们的习惯跟东北差不多,因为天气寒冷,所以他们的酒都比较烈。

  但是,这种烈又跟东北的烧刀子不一样。

  东北的烧刀子,是那种很刚猛的烈,真的就像刀割喉咙一样,但是青稞酒的烈,却是很温和的那种烈,喝进喉咙的时候有些辣,但是吞进肚子里面以后,反而有一丝丝甘甜。而且是纯青稞酿造,相当于是纯粮食酒,口感非常正,满嘴余香,如果不看酒的价值,我觉得这藏民家里的青稞酒,竟比前两天喝的飞天茅台还要好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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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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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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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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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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