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孙猴子说:“别打岔,听周老板继续讲下去,我估计这件事可能还没完!”
“聪明!”周老板竖起大拇指:“万掌柜真聪明,这件事确实没有完,甚至可以说,才刚刚开始!”
“哟!”孙猴子赶紧给周老板倒上一杯酒:“周老板,你就不要卖关子了,赶紧讲下去吧,后面是不是还发生了什么精彩的事情?”
周老板晃荡着酒杯,一口饮下杯中酒,打着酒嗝说:“后面发生的可不是什么精彩事情,而是恐怖事情!”
恐怖事情?!
我和孙猴子对视一眼,等着周老板继续说下去。
俗话说得好,恶有恶报,周七爷做了这么穷凶极恶的事情,他的报应很快就来了。
而且,不仅是他自己遭到了报应,整个周家都被他连累了。
杜文亮的尸体挂在码头的旗杆上没有两天,突然间不翼而飞。
各种传言铺天盖地,有人说,是码头工人看不惯周七爷的作为,悄悄放下了杜文亮的尸体,并将尸体放入长江,随波逐流;也有人说,杜文亮的尸体是自己跑的,原因是杜文亮的尸体发生了尸变,咬断绳索逃走了;更有人说,是杜文艳的冤魂从长江里爬回来了,带走了自己的爱人。
这些半真半假的传言,搞得整个磁器口古镇人心惶惶,原本热闹的古镇,一到太阳落山便关门闭户,偌大的镇子只是偶尔传来几声犬吠,空荡死寂,宛如一座鬼城。
到了第七天上面,一向胆大的周七爷也忍不住有些慌了,因为今夜是杜文艳的头七。
头七,指的是人死后的第七天晚上,死者鬼魂会回来看一看,所以头七又叫回魂夜。
而一些含冤而死的人,他的怨气在头七这天晚上,将会达到顶峰,一些冤魂就会趁着头七晚上回来报仇,这也是周七爷感到害怕的原因。
周七爷让人去镇上的文昌宫去请道士来护法,但是文昌宫里那些道士,都已听说周七爷的恶行,谁也不愿意来帮他。即使周七爷出再多钱也没有用,气得周七爷扬言要一把火烧了文昌宫。
镇上的人都知道今夜是杜文艳的头七,大家都早早关了门,工人们也提前下班回家,太阳还未落山,古镇的街道上便已是空无一人。
更为诡异的是,连犬吠声都没有了,空气中弥漫着一丝不寻常的气息。
镇上的老百姓紧张,周家大院里面的那些人更紧张,尤其是那天参加过围捕杜文艳的人,更是坐立难安,心慌意乱,甚至还出现了两个家丁偷偷逃跑的事情,结果被周七爷抓了回来,打了个半死,锁在了柴房里面。
周七爷下令把大门紧锁,挂上手臂那么粗的铁链子,然后所有家丁荷枪实弹,从太阳落山开始巡逻。
剩下的那些姨太太,周家子女,还有仆人、厨子等等,全部聚集在院子中央的花园里面,搞了个篝火晚会。
周七爷下令今晚谁也不许睡觉,这个篝火晚会一直要开到明天早上。
周七爷还是很聪明的,他把周家大院所有人聚在一起,阳气十足,鬼魂不敢靠近。而且,鬼魂这些东西,一般都怕火,他搞篝火晚会的目的,也是为了对付鬼魂。
太阳落山,天色渐渐黑沉下来,古镇里一片死寂,只能听见长江水发出的哗哗声响。
今天的天气也有些不同寻常,太阳落山以后,便开始起风,那风很大,就跟妖风一样,江面上恶浪滚滚,码头上的古树疯狂摇摆,房顶上的青瓦也在哗哗作响,院子中央的那堆篝火,也被吹得东倒西歪,仿佛随时都要熄灭。
老管家还算是个半个懂行人,他赶紧让厨房杀了一只大公鸡,然后把鸡血泼洒在篝火里面。
说来也怪,那原本被风吹得快要熄灭的篝火,在注入鸡血以后,就像注入了燃油一样,火焰重新蹿腾起老高,把整个院子映照得亮堂堂的。
周七爷一边喝着酒,一边吃着烤肉,桌子上放着一把枪。
对于鬼魂来讲,其实枪没多大用处,周七爷也知道这一点,他把枪放在这里,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安慰。
周七爷睡不着,不敢睡,镇上的人们也睡不着,那些码头工人睡在河堤上,看着翻滚的长江更是心惊胆颤。
到了午夜的时候,有工人惊恐地发现,码头的梯坎上,莫名其妙出现了一串脚印,那串脚印竟然是血红色的,从长江里走出来,一直走上河堤,走进古镇,走到周家大院门口。
砰砰砰!
原本挂在门上的铁锁链,突然间寸寸断裂。
一股劲风宛如一只无形的手,用力推开了大门。
与此同时,院子里那堆熊熊燃烧的篝火,竟在瞬间变成了幽绿色!
幽绿色的火焰跳动着,整个周家大院的气氛都变得诡异起来,幽绿色的火光映照着一张张惊恐的脸庞,有人失声尖叫道:“她来啦!”
周七爷猛然一惊,一把抓起桌上的手枪,举枪对准大门方向。
周七爷瞪大眼睛,一边疯狂地叫喊,一边扣动扳机,砰!
这一夜,周家大院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人清楚。
据附近的人说,整整半夜,周家大院里面枪声不断,就像发生了一场混乱的枪战。
住在附近的人们虽然非常好奇,但谁也不敢前往周家大院看个究竟。
等到翌日天亮,晨曦爬过山头,一切风平浪静,昨晚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镇上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走向周家大院,然而,周家大院里面的场景,却成为这些人一辈子的噩梦。
周家大院里面尸横遍野,横七竖八躺了一地的尸体,那些卫兵、家丁全部都死了,家里的姨太太也死了,就连周七爷也倒在了血泊之中,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久久不能飘散。
一夜之间,周家大院老老少少,大大小小近百人,死了个干干净净,鸡犬不留,昔日金碧辉煌的周家大院,竟变成了地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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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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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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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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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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