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望去,那些魔鬼蝠并没有追出来。
蝙蝠不喜欢强光,所以它们通常只在傍晚和夜晚时候出来活动,现在外面青天白日的,它们是不会出来的。
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很邋遢,刚才在和魔鬼蝠大战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沾染了魔鬼蝠的血迹。
所以,我们逃出洞穴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到那条山溪里面洗漱,有人蹲在溪边洗头洗脸,有人脱下血迹斑斑的外衣在水里搓洗,好几个苗人连衣服裤子都不脱,直接跳进溪水里面搓澡。
前后清洗了半个多钟头,大家都洗得干干净净后,才来到岸边的草地上坐下。
那十多个苗人再次走上前来,单膝下跪向我们表达谢意。
尤其是那个被当成祭品的苗族少女,更是泣不成声,匍匐在地上,对着我们俯首叩拜。
如果今天不是我们出手相救,此时这个苗族少女,应该已经变成一具白骨骷髅了吧,跟洞穴里的其他尸骸一样,在这暗无天日的洞穴里面永世长眠。
少女跟村子里的其他生苗不一样,她不仅能听懂我们说的话,自己也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她告诉我们,她叫花花。
花花是苗寨里少有的“文化人”,现在都还在外面镇上念书,只有周末或者放假才回来。
花花跟村里的其他女孩子不一样,村里的好多女孩子,打从生下来开始,就不读书,每天只学习怎样干农活、刺绣、生火造饭,等长大了以后便嫁给同村或者邻村的男子,一辈子都走不出大山。
花花从小就想走出大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而走出大山的唯一途径,就是读书。
所以,花花从小就在镇上求学,哪怕苗寨距离最近的镇子也有两个钟头的脚程,花花也一年四季,风雨无阻,坚持读书,并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这次,她如愿考上了心仪的高中,只是回家过个暑假,就被人当成祭品,差点断送了美好前程。
花花是不幸的,村里那么多女孩子,她却偏偏抽中了签,美好的生命险些就此戛然而止。
但同时,花花又是幸运的,她碰上了我们,保住了小命,成为一个能从魔鬼洞穴活着回去的祭品。
我们把花花搀扶起来,叮嘱她要好好读书,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要放弃。
我还塞给了花花一些钱,作为对她的资助。
花花感激涕零,再次躬身向我们致谢,并说等她长大了,有出息了,一定来报答我们。
端木瑶摸了摸花花的脑袋,对她说:“傻孩子,我们不需要你的报答,好好读书,有机会的话,多帮帮村寨里的父老乡亲,让他们多看看或者多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不要再这么愚昧落后了!”
花花抿着嘴唇,坚定地点点头:“我会的,终有一天,我会回来建设我的家园!”
花花年纪虽小,但看得出来,她是一个有梦想有抱负的孩子,所以这也是我们愿意倾囊相助的原因。
端木瑶走到那些苗人面前,对他们说:“你们刚刚也看见了,所谓的‘魔鬼’,不过是一群吸血蝙蝠,这些吸血蝙蝠喜欢在血月出现的时候现身。麻烦你们回去以后,能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其他人,从今往后,不要再干活人祭祀这种愚昧且愚蠢的事情,明白了吗?”
那些苗人听话地点点头,其中一个年纪稍大的老头站出来,他不太会说汉语,叽里呱啦说了老半天。
幸好这里有花花这个“翻译”,花花说:“黄老说,他代表全村百姓,向你们表示感谢。还有就是,你们说的话,他们都记在心里了,魔鬼洞穴的秘密已经弄清楚了,他们回去以后,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所有人,以后绝不会再用少女祭祀了!”
“那就好!”端木瑶抬头看了看天色:“现在既然没什么事情了,那咱们就此别过,我们继续赶路,你们回村去吧!”
黄老又走了过来,叽里呱啦说了一长串。
花花说:“黄老说,前面那座山头名叫雷公岭,那里便是苗疆禁地,本地人都不敢进入。如果我们要闯入禁地,必须牢记一件事情,那就是,雷公岭只能夜晚穿越,白天不能过,倘若白天闯进去,必死无疑!”
我们顺着花花手指的方向眺望出去,只见在我们的两点钟方向,果然有一座略显突兀的山头,这座山头就是雷公岭。
为什么说它突兀呢?
四周群山巍峨,都是险峻的大山,但是这座雷公岭却比周围的大山还要高大雄伟,它就像巨人一样的存在,立于天地之间,周围的那些大山跟它比较起来,都有些小巫见大巫。
我们不由得发出一阵阵惊叹,从风水学来看,这座雷公岭无疑是苗疆的“王”,雄伟的山体明显透露出一种王者霸气。
我们想要寻找的苗王墓,肯定就在这雷公岭上面。
想到这里,我们的心里隐隐泛起一丝喜悦,我们已经无比接近苗王墓了,只要能够找到苗王墓,就能找到金蚕蛊。
我有些奇怪地问花花:“你问问黄老,为什么雷公岭只能晚上过,白天不能过呢?”
花花回头和黄老叽里咕噜说了几句,跟我们解释道:“雷公岭上面有一片树林叫雷公林,雷公林里面,栖息着数以万计的雷公虫。这些雷公虫每天都在释放毒气,这些毒气在雷公林里聚集不散,天长日久,渐渐变成了可怕的毒瘴,所以,在这片雷公林里面,除了那些雷公虫,没有任何动植物能够存活。
尤其是白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林子里的毒瘴最重,毒性也最浓烈。
而晚上,林子里的毒瘴是稀薄的时候,如果再碰上下雨的话,那就更好了,雨水还能帮忙冲淡林子里的毒气,我们就有机会穿过雷公林!”
顿了一下,花花又说:“对了,黄老还说,雷公林里面的那些雷公虫都是剧毒之物,你们一定要多加小心!还有,林子里面可能还有修炼成了精的雷公虫,祝愿你们能够活着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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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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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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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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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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