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谢一鸣蹲在那里没有说话,脸色有些难看,而且还隐隐流露出一丝惧色。
我的心里不由自主地蒙上了一层阴影,能让一个摸金校尉都感到恐惧的东西,会是什么东西呢?
半晌,谢一鸣深吸一口气,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尸蟞!”
尸蟞?!
我微微一惊,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
对于尸蟞,我也是有所耳闻,但未亲眼见到过,据说是一种藏在尸体体内的虫子,含有剧毒,触之即死。
但尸蟞究竟有多恐怖,我也没有见识过,不过,我从胡八爷和花耗子他们的脸上,也能感受到尸蟞的恐怖。
之前面对那些尸婴的时候,胡八爷都是非常骁勇,没有半点退缩,现在听到尸蟞两个字,胡八爷竟然变了脸色。
“尸蟞是什么东西?”古胖子问。
“一种藏在尸体里面的毒虫,但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有人用邪术炼制培养出来的,说到底,尸蟞其实是一种蛊虫,属于蛊毒的一种!”端木瑶解释道。
“对!”谢一鸣点点头,面色冷峻地说:“尸蟞的炼制过程非常残忍,据说是将虫卵种植在活人的身体里面,以活人为宿主孵化虫卵。虫卵依靠吞噬活人的五脏六腑生长,等到活人体内被掏空的时候,虫卵成形,尸蟞也就炼成了!”
天呐!
把活人当成宿主来炼制尸蟞,如此残忍且恶心的方法,到底是什么人发明出来的?
我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感觉肚子里翻江倒海,像是有无数的虫卵在涌动。
“你们碰上过尸蟞吗?”古胖子问。
胡八爷反问道:“你说呢?”
停顿了一下,胡八爷搓了搓脸,涩声回忆道:“十多年前,我们一行十多人下去了一趟湘西,结果在一座古墓里,我们碰上了尸蟞……”
对于这件十多年前发生的事情,胡八爷依然记忆犹新,而且时至今日,他都心有余悸。
胡八爷告诉我们,当年他们在古墓里面碰上尸蟞,数以万计的尸蟞犹如潮水般涌出来,所过之处,皆为白骨。
胡八爷亲眼看见自己的几个兄弟,因为逃跑不及被尸蟞大军吞没,原本两个大活人,瞬间变成两具白骨骷髅,其状相当可怖。
而且这些尸蟞什么都不怕,开枪扫射都没用,唯一就是怕火。
胡八爷他们脱下衣服裤子,点燃制作成火把,光着屁股逃出了古墓。
这是他们盗墓生涯中,损失最为惨重,也是最为狼狈失败的一次,什么土货都没搞到,还折了好些个兄弟。
听闻胡八爷的讲述,我们也是一阵阵心惊,这让我想起了一种恐怖的生物:行军蚁。
行军蚁是一种生活亚马孙流域的蚂蚁,它们数量庞大,一个队伍就有一两百万只。它们不像普通蚂蚁一样有固定营地,行军蚁没有自己的巢穴,没有固定住所,在行动中寻找猎物,就像一支打仗行军的部队,所以叫做行军蚁。
亚马孙流域生活着各种各样的猛兽,大到豹子野牛,小到各种蛇虫,碰上行军蚁都得绕道走,因为行军蚁能够捕杀各种猎物,但凡它们盯上的猎物,最后都会被它们啃噬成光骨架子。
在亚马孙流域,只要看见那些光秃秃的白骨架子,十有八九都是行军蚁的杰作。
而且这些行军蚁作战协调能力非常强,在碰上危险的时候,它们会迅速聚集成一起,一两百万只行军蚁簇拥着抱成一团球,在地上滚动前进,甚至漂流过河,外面一层的行军蚁淹死了,里面的行军蚁还能得以存活。
我打了个冷颤,指着地上的两具骷髅问谢一鸣:“这两人如果真是被尸蟞咬死的,那么,那些尸蟞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们在墓道里走了这么久,都没有看见尸蟞呢?”
端木瑶扬了扬下巴,指着墓墙上的那些干尸说:“现在,我终于知道这些干尸的用途了!”
端木瑶这句话突然点醒了我,之前我们都很困惑,为什么墓道里会陈放着这么多干尸,还以为是献王的一种变态艺术。
现在看来,这些干尸,很可能就是一个个大虫卵,他们的体内装满了尸蟞。
这些干尸生前可能是献王的奴隶或者卫兵,献王把尸蟞的虫卵种在他们体内,尸蟞在他们体内生长,掏空他们的内脏,到最后,他们就变成一个个装满尸蟞的大虫卵。
想到这里,我的冷汗止不住地往外冒。
我们这一路走来,看见的干尸少说也有几十具,如果他们体内全都装着尸蟞,那这些尸蟞的数量不敢想象!
谢一鸣深吸一口气,站起来,跟我们做了个手势,压低声音说:“大家小声一点,不要惊动了这些尸蟞!”
我们没有说话,迅速动身,低着头匆忙赶路,只求能快些通过墓道。
墓道在山体里面盘旋着往上爬升,我们推测,应该已经爬过半山腰了。
这一路上,墓道里面都是安安静静的,我们行进的非常顺利,真希望这种状况能够一直保持。
可是,有时候希望越大,越容易破灭。
“队长,墓墙上的这些干尸,好像……有些不太对劲呀……”张云涵突然对端木瑶说。
端木瑶柳眉一挑,放缓脚步:“怎么不对劲?”
张云涵举起狼眼,照向墓墙,一束光圈正好照在一具干尸的脸上,只听张云涵说:“队长,你看,这具干尸……睁开眼睛了……”
干尸睁眼?!
我们猛然一惊,举起狼眼从墓墙上扫过去,越看越是心惊,墓墙橱窗里的那些干尸,不知何时,竟然全都睁开了眼睛!
我们之前看见这些干尸的时候,这些干尸的确是闭着眼睛的。
但是现在,这些干尸竟然全部睁开了眼睛,一双双灰白色的死眼珠子,阴冷冷地盯着我们,墓道里的气氛一下子诡异到了极点。
谢一鸣脸色一变,低低一声惊呼:“不好!死尸睁眼,必有大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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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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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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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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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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