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时分,我和古胖子正在洗脚按摩的时候,闫松给我打来电话,问我现在有时间没有,白玉钗的来历已经有眉目了。
我一听这话,登时来了精神,立马把古胖子从床上拽起来,就往闫松家里赶去。
古胖子恋恋不舍地喊道:“别急啊,哎,送的免费牛肉面还没吃呢,多浪费呀!哎——”
我们趁着夜色,迎着冷冽的寒风,来到闫松家里。
我走了进去:“闫老,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来打扰您!”
闫松说:“进来吧,到我书房坐!”
我和古胖子来到闫松的书房,但见书房里面两个大书柜,书柜上面满满当当全都是书,有些书的书皮都泛黄了,很有年代感。
一看闫松就是那种喜欢看书的知识分子,一辈子都在阅读,对于书本非常在乎,看过的书都舍不得扔。
看来人家这个文物局长,也不是白当的,那是确实有才干。
“闫老,查到白玉钗的来历了?”我欣喜地问闫松。
闫松很有自信地点点头:“八九不离十!我先跟你们讲一讲,经过鉴定呢,这支白玉钗,是一件隋唐时期的产物!”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古胖子沾沾自喜地向我炫耀。
我点点头,夸赞道:“不错,有进步!”
闫老皱起眉头:“听你们说还是听我说?”
我和古胖子笑了笑:“听您说!当然是听您说!您说吧!”
闫老扶了一下老花镜:“我先确定了这支玉钗的年代,然后我又开始缩小查找范围,第一,玉钗肯定是女子所用之物,所以它的主人肯定是个女人;第二,玉钗上面有凤凰图案,非富即贵,所以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应该是皇家贵族;第三,这个女人是因为爱人的背叛,含恨而死,变成怨灵的!
有了这三点基础依据,我便在隋唐这段历史里面,查找一个来自于皇家贵族,但是却被爱人背叛,最后含恨而死的女人。
这一查,还真让我查到了一个人!”
“谁?!”我和古胖子异口同声地问。
闫老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道:“这个女人名叫新月娥!”
“新月娥?!”古胖子笑了笑:“好奇特的名字,这个女人该不会是个韩国人吧?”
我白了古胖子一眼,暗示他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古胖子耸耸肩膀:“我也是活跃一下气氛嘛!”
闫老点开笔记本电脑,一边调出资料,一边跟我们讲起有关于“新月娥”这个女人的传奇人生。
这位传奇女子新月娥,可谓是人如其名,生得如同新月一般美丽,又有着聪慧的头脑。
但是,这位奇女子,却不是出身于书香世家,而是生于将门,她的父亲是隋末的一名大将军,镇守着险要的虹霓关。
所以,新月娥也算是出生在贵族家庭。
不过,新月娥并非家中独女,她还有个哥哥名叫新文礼。
与妹妹的知书达理、聪明灵秀相反,新文礼天资驽钝,但由于是男孩子,父亲死后,新文礼自然继任为虹霓关新一代的将军。
知子莫如父,父亲看出来新文礼难当大任,所以在去世前嘱咐新月娥要好好辅佐哥哥,两个人共同镇守虹霓关。
父亲死后,虽说新月娥是个女子,但毕竟肩负重任,她也开始习武,并成了一名武艺高强的女将军。
据传新月娥的杀手锏是各种刀,她不仅会耍千斤重的大刀,也很擅长使用飞刀暗器,为了提升武器杀伤力,她还会刀刃上面涂抹毒药。
有了这位霹雳娇娃的守护,虹霓关一直风平浪静。
新文礼虽然没有妹妹那么惊才绝艳,但他胜在力大如牛、心性正直,也算是当时最为骁勇善战的一批人。
所以这对兄妹俩,在隋末的江湖上,也算是英名远扬。
不过,美丽勇武的新月娥却也有自己的心事,那就是她的婚事迟迟都没有着落。
新月娥的父亲去世太早,生前还没来得及为她寻觅夫婿,而等新月娥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哥哥新文礼却不愿意让她结婚。
究其原因,是新文礼觉得虽然来提亲的王孙公子很多,但这些人都配不上妹妹。再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这些人不能帮他加官晋爵、提升阶层,对他没有好处,所以不能浪费了这个宝贵的“姻亲”名额。
然而,古时候的女子结婚都很早,基本上十几岁就已经嫁出去了,到了二十多岁再来嫁人,黄花菜都凉了。
可怜新月娥虽然有勇有谋,但她也不能反抗当时的封建礼教,也就是父死从父、无夫从兄。
因此,在婚事上面,她只能任凭哥哥把她的姻缘挡在门外。
新月娥的婚期一拖再拖,慢慢地居然拖到了三十多岁,这在古代简直就是“大龄剩女”。
到了这个年纪,前来上门提亲的男子越来越少,外面开始有了新月娥太强悍、不适合做妻子的传闻。
倔强的新月娥十分反感哥哥的决定,她干脆选择了终身不嫁。
不过,说是终身不嫁,但新月娥从未停止对于爱情的渴望。
但是,新月娥还没有等来爱情,却先等来了战乱。
当时,隋炀帝的残暴统治激起了人民的反抗,瓦岗寨起义军揭竿而起,势如破竹,很快打到了虹霓关。
新文礼和新月娥率众保卫虹霓关,双方激战中,瓦岗寨起义军中冲出几名虎将,将虹霓关的守军杀得人仰马翻。
新文礼前去迎战,也身负重伤,被送回后方,虽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了残疾。
瓦岗寨起义军为首的是罗士信、程咬金、齐国远、李如圭等人,其中砍伤新文礼的就是其中最为凶悍的罗士信。
新月娥为了给哥哥报仇,带领精锐袭击起义军,使用十二把涂有剧毒的飞刀杀死了罗士信,并且还活捉了程咬金、齐国远、李如圭等一众将领,凭一己之力,击退了瓦岗军,打了个漂亮的胜仗。
听到这里,古胖子已是两眼放光,感慨地说:“我要是能娶个这样的老婆,那该有多好呀!”
我白了古胖子一眼,没好气地说:“你皮贱是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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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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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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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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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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