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寒臣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你们闹成那样确实很不好,轩轩又因为你们的事情变成那样……”
听到这里楚倾歌愧疚的低下头,这辈子轩轩和豆豆都是她心里那个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痛,是一提起心口就会隐隐作痛的存在,听到这个类似自己长辈的人这样苦口婆心的劝导她,更是让人难过。
叶天启转身看到她愧疚的模样,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你知道吗?你走的那么多个夜里,轩轩都是哭着喊着要妈咪,然后哭到嗓子都哑了,哭着睡着……”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那么多个日夜是他都不能回忆的时光,没有想到叶敬轩那么小的一个孩子会有那么崩溃的心情,让他一个饱经沧桑的人都忍不住落泪。
楚倾歌终于控制不住的跑了出去,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一口气跑到天台上,看着万家灯火,心里一片悲凉。眼泪控制不出的流了下来,崩溃的趴在栏杆上哭。
叶天启就站在她身后,不知道看了多久,等她平静下来以后,才默默地开口说:“倾歌啊……”
他这一声呼唤就像是包含了世间的所有沧桑,催人泪下,沙哑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转回转,转到了她的心里。
“倾歌,你当初……是怎么爱上寒臣的?那个时候你才二十岁吧,怎么就沦陷了呢?怎么又不爱了?”
楚倾歌的神情飘远了,思绪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温柔的午后。
好不容易等来一个周末,高高兴兴的收拾东西回到家里,刚打开空调马上薯片准备好好的放纵一下,突然被妈妈喊了起来。
说让她去参加了宴会,她撒娇卖萌着不愿意去,但是妈妈温柔的拒绝她了。
她没有办法,放弃了放纵的想法,开始装扮自己。她就是这样一个随遇而安的人,如果这个事情不得不做,那她就会尽力的做好它,去享受它。
所以理所当然她又成了那天宴会的焦点。楚家的掌上明珠本就是无法忽视的光环,加上她又是貌美如花自然成了众人追捧的对象。
但是这样的情况她见多了,一点都不稀奇,反而有些无聊。
突然门口一阵喧嚣,众星捧月的进来一个人,那个人虽然被簇拥在人群中央,但是因为他优秀的身高,更显得鹤立鸡群,低调的纯黑色的西装,却被他穿出不一样的滋味,让她有些失神了,一直盯着那个黑西装的男人。
或许是因为她的眼神太过于热烈,那个男人回头了。两个人的眼神就在空中交汇了,她似乎一下子看进了那个男人的心里,沉迷在他深邃的眼神中无法自拔。
从此她楚倾歌的人生就多了一个叶寒臣的存在,无论是她的学校生活还是她的家庭生活,都硬生生的插进了这样一个人,是她从来没有想象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觉,自己好像爱上了那个男人……
楚倾歌把自己爱情经历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叶天启,在她看来当初的的年少青涩的感情是她最美好的回忆,而不是黑历史,所以他愿意和别人分享。
叶天启静静地听着她的回忆,没有出声打扰,仔细的听着属于他们的过往,仿佛自己也参与到了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当中,看到了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少男少女。
等到回忆结束,夜晚的冷风让他们回归思绪,回到现实当中来,他问出了最想问的那个问题:“那你还爱寒臣吗?为什么你们会发展成这个模样的?”
楚倾歌靠在栏杆上,抬起头看着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眨了眨眼睛,笑了一下说:“还爱吗?我也不知道啊,我不知道爱人是什么滋味了?我还爱他吗?二十岁,我嫁给了我爱的那个人,二十一岁我和爱人有了结晶,但是后来,我们好像走丢了……”
夜晚的凉风吹起她的头发,吹干了眼角的眼泪,她也不知道爱不爱啊,伪装了那么多年的铁石心肠早就忘了爱人是什么滋味了啊……
叶天启慢慢地走到她的身边,看着她迷茫的侧脸,也陷入了自己的回忆,慢慢地说:“倾歌,不管怎么样,你们曾经相爱的,不是你单方面爱上的,知道吗?”
“不是啊,叔公,他不爱我啊,他有自己的爱人啊,我好像,爱错了人吧……”
叶天启摇了摇头说:“不是啊,当初啊,你走了以后,他好像发疯了一样,一点都不像当初那个他了。”
看了一眼楚倾歌惊愕的眼神,他满意的点了点头,接着说:
“他像发疯一样,去所有可能的地方寻找,去问所有认识你的人,整个城市差点被他掀起来了,但是你好像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怎么都找不到,一天天过去,杳无音信,所有人都在劝他放弃,但是他不愿意。但是,天意弄人,那个时候轩轩生了重病,公司又出了问题,所以的事情都积压在一起了。”
楚倾歌不敢相信的捂住嘴巴,不敢哭出声来,不敢想象当初的那个高大的男人是怎么样一个人度过那段时光的。
“他每天忙碌着,照顾轩轩,照理公司,又要忙着找你。但是还是没能找到啊,只好先放弃找你,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等一切归于平静的时候,再去寻找你的时候,更是找不到了,他说他真的把你弄丢了……”
叶天启眼眶里也满是泪水,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那个男人就像在折磨自己一样,不要任何人的帮助,执着的寻找那个满眼都是他的女人。
后来,他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一次又一次的看到绝望,才明白自己是真的失去了那个人。他把自己关在酒店里,自杀式酗酒,但是害怕轩轩看到会害怕,还特地定了酒店。
这个温柔至极的男人啊,连自杀都害怕为别人增加负担。
叶天启缓了缓继续说:“一连几天没有看到他,我有点担心,查到他的开房记录,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带人去找他了,在房间里找到了那个已经没有意识的人……”
楚倾歌满脸泪水,抓住叶天启的胳膊祈求着:“叔公,求求你,不要说了,求求你,叔公……”
叶天启坚定的摇摇头说:“倾歌,这些你该知道的,他是爱你的。把他送到医院以后,他丝毫没有求生的欲望,还是把轩轩叫过来,才救回了他的一条命啊。倾歌,你现在还觉得他不曾爱过你吗?”
他缓缓地走了,站在叶天启身后的楚倾歌看下他孤单的背影,第一次觉得这个高大的男人有些虚弱,宽大的肩膀也有些佝偻了,似乎还在微微颤抖着。
她呆呆的站在天台上,感觉不到冷,感觉不到困,脑海里以前混沌,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叶寒臣曾经爱过她……那她这些年做的一切还有意义吗?
一个爱着自己的人会害了自己的豆豆吗?他会是那个凶手吗?方助理的事情又该怎么解释呢?
或许这一切都是她的错,是她没有认清现实吗?
楚倾歌在天台上呆到了半夜,缅怀过去的自己,祭奠过去的爱情。原来过去的那个自己是有人爱着的,不管如今的他们怎么样,过去她的爱没有错付啊。
冷静下来的楚倾歌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理清了思绪以后,决定先去查明方助理死亡的真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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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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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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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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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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