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鱼龙混杂,平日里什么人都能见到,是而看到个年轻女的也不足为奇,楚倾歌又蒙着脸,几乎没有人认出她来。
谁知刚上了三楼,就碰上个熟人。
芳姐从楚倾歌旁边过去,又疑惑的停下了脚步,喊了一声:“喂,你谁啊?”
不怪芳姐疑惑,楚倾歌捂得严严实实的,又是这样轻车熟路的往三楼的办公室方向走,任谁都要怀疑。
楚倾歌站住了脚步,转过身,取下了口罩。
房间看了半晌,仿佛不敢相信一般,良久才震惊的睁大眼,“倾歌?”
“好久不见啊芳姐。”楚倾歌轻轻笑了下,“最近忙,没来看你,过得怎么样?”
芳姐欣喜的迎上来,眉开眼笑的,倒是真的高兴,“是啊,好久不见了,你突然回来也不说一声,怎么搞得跟做贼一样!”
说着笑着,芳姐领着她进了办公室,“哎哟,今儿个佳清着急忙慌的就出去了,然后前面回来说有点累就回家睡觉了,今天我帮忙看着呢。”
楚倾歌接过芳姐给倒的水,“我不找她,今天她出去就是见我的,我拜托她帮我办件事。”
芳姐恍然,“我说呢,谁现在还能使唤的动她了。”
这句话多多少少都有些酸意,但芳姐还是明事理的,至少佳清尊重她,所以很快打着哈哈笑过去,“最近干什么呢倾歌,怎么去了老板公司就把我们给忘了呀?”
“不是,最近,办了场丧事,本来想叫你们,但是想来想去,不是什么好事,就算了。”楚倾歌淡淡说着,握着手里的热茶。
芳姐倒吸一口凉气,连说话声音都变小了,“谁的丧事啊?”
“我女儿。”楚倾歌淡然说着。
芳姐怔愣了半晌都没有反应过来楚倾歌在说什么,仿佛不敢相信,楚倾歌会用这样淡然的口气说出这句话。
“我今天来是想见付兴彦的,他在这里么?”楚倾歌转移了话题,说道。
“嗷嗷嗷,不在,不过你要是想见老板不是比我们容易多了?”芳姐这下才回过神,目光复杂的看着她。
楚倾歌摇头,“不,现在不一样。我有事问他,这个地方,我安心一些。”
芳姐猜到楚倾歌可能是不想直接联系付兴彦,道:“那我现在去给他打个电话看有没有人接啊!”
楚倾歌默许了,靠着椅背上闭目养神。
过了一阵,芳姐回来了,笑盈盈道:“问了,电话也接了,是老板身边那个新上去的小付,说老板一会儿就来。”
楚倾歌心中冷笑,果然,付兴彦也在等她。
趁这个功夫,芳姐还跟楚倾歌闲聊,叹气埋怨道:“这么大的事也不知道叫我和佳清,给你帮帮忙料理一下也好啊。”
“事发突然,没来得及。葬礼有付全给我帮忙,而且是小孩子夭折,没必要太隆重,选了个风水好的地方。”楚倾歌不知道自己某一天提起这个话题已经变得如此淡然。
虽然心中还是发痛,还是有些不能喘气,但她真的能够淡然说出了。
芳姐正要说话,办公室闯进来个人,楚倾歌凝眸看了一眼,差点没有认出来。
只见来人穿着一身的名牌,会搭配的不行,偏偏一张脸又洋气好看,化着时兴的妆容,楚倾歌差点以为哪个包厢的名媛客人找过来了。
定睛那么一看,这不是......
毓秀?
楚倾歌这下着实是长了点见识,其实她们分别的时间也不长,芳姐这个名义上的“表妹”,就变成了这样了?
“姐,给我钱!我一会儿要出去。”
原本单纯还带着点土气的毓秀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比富二代还像富二代的女孩子。
芳姐无奈的看了眼毓秀,从一旁的包里取出一张卡,“拿这个去......少花点!你这个月的零花钱已经花过了!”
毓秀嘻嘻笑着,过来在芳姐脸上亲了一口,这才看到了楚倾歌的全貌,面上露出点惊喜的笑意,“倾歌姐?”
楚倾歌转过来冲她笑了笑,“好久不见毓秀,这么漂亮了啊。”
“嘿嘿,还好吧。”毓秀一脸的孩子气倒是和以前一样,应该是有什么急事,没有和楚倾歌说两句就风风火火的出去了。
等她走了,楚倾歌这才挑眉道:“芳姐,你跟毓秀......”
芳姐的目光还在往毓秀消失的地方看着,满是担忧,“这孩子,越来越不像话了,这才来几天!”
她转过来,同楚倾歌吐槽,“你是不知道,一个月至少五万打底的零花钱,还要从我这儿拿卡去刷卡!全都拿来买包,买化妆品,我都舍不得用那些大牌子!”
楚倾歌自然是知道的,芳姐的梳妆台上,多年不变的平价国货。
好用,但是在芳姐这个年纪,又是需要把脸半晌台面的,那些东西,已然不能粉饰太平了。
“我以为你会让她在这儿干个保洁什么的,多少能挣点,你也能看着她。”楚倾歌淡淡道。
芳姐连连摇头,“你走了以后我也的确这么想的,但是之后一楼的一个给她家儿子打钱让毓秀看着了,就来质问我,说我比人家赚的多那么多,为什么每个月只给她三千。”
楚倾歌蹙眉,“三千的确不多,但是在这儿吃在这儿住的,三千不就是零花钱?”
“是,但她不高兴。”芳姐无奈,“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着化妆了,更收不住了,我看她还小,也心疼,想着没上成学,日子总得让她过舒服了,就......”
撕开了一个口子,剩下的,就管不住了。
楚倾歌没说什么,芳姐还在继续,“而且我怀疑她最近是恋爱了,买东西的频率上升了,居然还报了个什么钢琴课。”
“可能喜欢的人就爱弹钢琴,不然她能坐得住?”芳姐不屑的道。
楚倾歌忍俊不禁,正待说话,办公室的门再次开了,这回进来的,就是付兴彦,身后还跟着个让楚倾歌意想不到的。
毓秀。
看着跟在付兴彦身后一脸紧张无措的毓秀,楚倾歌像是明白了什么,了然的勾了勾唇,“付总这么晚能过来,不容易。”
芳姐还无知无觉,去叫毓秀,“毓秀你怎么回来了,不知道卡的密码么?”
付兴彦往后瞥了一眼,又看了一眼芳姐。
楚倾歌看着他那个眼神,就知道付兴彦心知肚明,忍着笑没说话。
“啊我,我刚刚觉得没跟倾歌姐多说几句话就那么走不太礼貌,就回来了。”毓秀嗫嚅着说道,眼神止不住往付兴彦身上瞟。
芳姐迟钝,“哦”了一声,道:“你倾歌姐和老板有话说,咱们先出去。”
毓秀犹犹豫豫的不走,付兴彦突然发话了,“出去。”
冷淡的两个字,让毓秀瞬间变得慌乱,又是不甘又是难堪。
芳姐突然福至心灵,看懂了女儿的种种小心思,震惊的看着她,又后怕的看了一眼付兴彦。
她察言观色这许多年,几乎是一眼就看出了付兴彦什么都了解,连忙呵斥道:“还不走?你也配站在这儿?”
几乎是拽着毓秀的领子出去,芳姐赶忙远离了这个地方。
楚倾歌眨了眨眼,“小姑娘喜欢你啊,怎么想的?”
付兴彦挑眉一笑,目光幽深,“怎么,你在吃醋?在,不高兴?”
楚倾歌无情嗤笑,“你在做梦。”
“哈哈哈哈,果然啊倾歌,你还是你。”付兴彦饶有兴味的坐下了,看着她,“说吧,大半夜叫我来什么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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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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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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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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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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