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吴永乐,刘超,袁达超三人站在学校顶层阳台,淋日光浴
“有件事我想不通,高球现在居然这么厉害,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袁达超耐人寻味的说道。
"那又怎么了,不管他人前多么卖力的表现自己,都逃脱不了我们的魔爪。"
吴永乐说话间,居然带着一丝残虐。
他在三人中长相算秀俊的,白白的肌肤,大大的眼睛,齐整的头发,坐实了“班草”的头衔。
"怎么着?高球掰断你手指,你就怕了?"
吴永乐突然转头看向刘超,后者难掩窘态。
“我才不怕呢,我们几个约定好,不在教室里整高球,这家伙居然还手!”
“别急刘超,今晚让他睡个踏实觉,明天再弄他,他高球不是想长脸吗?那我们就给他脸上做个记号。”
吴永乐说完,袁达超恶狠狠的道:“我们居然能逼着高球休学一次,也能逼他第二次,你们别看高球人前那么果敢,一样是个怂胚子。”
“可别让他退学了,否则我们这漫长时光,该多无聊。”
“哈哈!”
原来,高球休学,另有缘由。
午后,斜阳正浓,冬日的暖阳令人着迷,让人沉醉,像是拐了十八弯的佳酿。
镇县城中派出所大门。
一名民警将高海领出来,冲一位年轻的警察打招呼。
“秦放,人在这了。”
“谢了,改天请你喝酒。”
俊俏青年身上负伤,但出警执行公务,一点也未能让余胜海看出端倪。
此刻说话间,满脸笑意。
在这个城市,秦放一点都不能马虎,稍有差池前功尽弃。
他要伪装成一只羊,在夹缝中攀爬生死。
“哪的话,行,你忙吧。”民警冲秦放笑着说了一句,随即看看高海,提醒道:“虽然你这事出有因,但以后可不能打架了。”
“一定一定。”
高海朝秦放投去感激的目光,随即向民警保证。
看着民警离开,高海赶忙冲向秦放,握着他的手说道:“秦警官,真是谢谢你啊,麻烦你了,我听人家说有人做保,我还想是谁呢,要不是你,我说不定还得被关起来。”
高海跟秦放打过交道,高雅尸检报告,还是秦放拿给高海两口子的。
能迅速破案,高海以为,全是秦放的功劳。
给尸检报告的时候,秦放看高海伤心欲绝,再三保证尽快破案,而且对高海说已经有了眉目。
本身就是简单的办案程序,人性化的安抚,却被慌乱且悲痛的高海,当成救命稻草。
抓捕周耀东之前,高球找到的隐秘笔记,跟他为办案所做的付出,他在高海面前只字不提。
而秦放也是乐享其成,自然而然的就成了高海生命中的“贵人”。
“不麻烦,饿了吧,走我请你吃饭。”
秦放显得豪爽,跟高海似是多年的好友,推心置腹。
“可不敢,已经够麻烦您的了……”
“有啥的,走,我刚好也没吃。”
说话间,秦放便引着高海朝着街中走。
一家羊肉泡馍馆前,二人停了下来。
“就这吧,怎么样,这家味道很正,尝尝。”
“能行,我都可以,就是秦警官,你太客气了。”
“您比我年长,我以后就叫你海哥,您以后就叫我小秦就行,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小秦的,海哥你可以来找我。”
秦放的这句话,高海记到心里去了,种庄稼地的农民,特别崇拜穿警服的,内心也特别是纯洁,对社会上弯弯绕绕,费神烧脑的事情,只是懂些皮毛。
因见识有限,高海霎时对秦放攀亲道故,痛失爱女,这时候内心缺少寄托,而秦放就恰恰看准这点,开始对高海玩起攻心之术。
“那敢情好,谢谢秦警……哦小秦。”
“客气啥,走。”
羊肉泡馍,是镇县的特色美食之一,当老板端来两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二人开始拨大蒜。
边吃美食,二人聊起了家常。
“小秦,你家是住在什么地方?”
“海哥,柴平。”
“哦,那上庄宋大为你认识吧,那是你嫂子的连襟。”
“噢,那怎能不认识,小时候还去人家家里蹭饭呢。”
……
见聊的熟络,羊肉泡馍也见了碗底,秦放便瞅了一眼高海,热切道:“海哥,我有一朋友,需要年轻的门卫保安,既然我们相识,这肥水不流外人田。”
一听这话,高海喝完最后一口汤,把碗放下。
“年轻的门卫,哎呀现在好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去了,那这保安有啥要求没,是只要年轻的?”
听了高海这话,秦放心中一笑,这是高海为自己问呢。
“只要年轻的,他们是个仓库,要说要求嘛,人家说要身手好的。”
“身手好,哎呀我们高老庄,留村的青年没啥身手不身手的,平时卖卖力气,还不如我们这些年长的。”
听了这话,秦放眉头一皱,他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不过不快瞬间即逝。
“不过,我们村身手最好的,就数高曜。”
“高曜?”
秦放霎时来了精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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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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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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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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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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