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间茅屋,不是很大,甚至比自己家的柴房还要再小一些,看起来应该是进山的猎户用来过夜的地方。
透过窗户,能看见里面有两个人影靠在一起,正在交流着什么。
越靠近,声音越能听得清晰。
但是他们说的话,三贵却从来没有听过。
那并不是下河县的土话,也不是京城那边流行的官话,反倒更像是一种异域的语言!
只是在极度的恐惧之下,三贵不可能再想更多。
他现在只想找人帮帮自己!
于是,他壮着胆子,凑到门前,鼓起勇气用力敲了两下门。
“咚咚”
随着敲门声响起,里面的人停止了交谈。
门猛然被打开,一个满脸胡须的彪形大汉出现在门口,那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三贵不寒而栗,甚至有些后悔敲这个门了。
壮汉低着头,看着比他矮了几乎半个身子的三贵,嗡声嗡气地说道:“小子,你是谁呀?怎么大半夜的不回家,跑到这山里来了?”
三贵看着这如同熊一般的男人,颤抖着声音说道:“我,我是这附近村子里的孩子......我走丢了,找不到回家的路......这位大爷,能不能让我在这儿住一晚?我明天就走,明天就走!”
三贵说的很真诚,只是这个男人看起来并不比外面的野兽和善多少,就算这个男人收留了自己,这一晚,怕是也不好熬。
“村子?这附近只有东盘乡和南湾乡,你是哪个村子的?”
“我......我是东盘乡的村民,我姓郑,叫郑三贵......”
壮汉又盯着三贵瞧了半天,看得三贵浑身发毛,要不是外面野兽的叫声愈发响亮,他恐怕当场就要跑路了!
就在三贵快要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压力之时,男人终于松了口:“行吧,你进来吧,小孩子大晚上进山也不容易。”
说完,男人侧了身,让三桂进了房子。
就在三贵庆幸自己遇到了好人时,他猛一抬头,看见窄小的屋子当中,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还有一个沾满灰尘的炕头。
桌子边上,坐着一个长得和中原人极其不同的男人。
他的鼻梁高挺,眼窝深陷,眼珠子不是黑色的,而是奇怪的棕色。
最有特点的地方,则是他带着一顶动物皮毛做成的帽子。
他突然想到,老人们曾经说过,北风那个的蛮族,他们那里的人似乎就长着这样!
他张大了嘴巴,刚想高声呼喊,却被身后的那只大手死死捂住!
紧接着他感觉后颈受到了一阵剧烈的撞击,最后整个人彻底失去了意识......
看着直挺挺倒在地上的三贵,那个戴着皮帽的蛮族男子终于缓缓站起身,走到三贵跟前看了看,伸手摸了摸他的鼻息。
接着他站起来,用极其流利的官话问彪形大汉:“你为什么不杀了他?”
“忽律大人,您刚才应该也听到了,这个孩子是东盘乡的村民,就是那个宋天明所在的村子。
这个宋天明可是睚眦必报的主,要是咱们动了他的人,怕是要和咱不死不休了。
到时候大人和我家老爷的计划受到影响,那就不好了。
而且,我觉得,咱们可以用这孩子做做文章,若是做的好,我们的计划可以省很多事情!”
这个叫作“忽律”的蛮族人,想了片刻,说道:“留下他也不是不行,但是手脚一定要干净一些,知道吗?
要是因为这个事情,影响了我们的计划,你知道什么后果的。”
壮汉恭敬的说道:“大人放心,小的肯定安排妥当!”
忽律点点头:“对了,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
“刚才咱们说到,忽律大人的手下什么时候能够到这里?”
“最多三日之内,人手必定齐全。
之后,计划便可以开始了。”
壮汉道:“既然如此,三日之后再见。
不过这个地方已经不安全了,下次我们要约在其他的地方。”
说着彪形大汉将一张小纸条递给忽律。
忽律打开一看,满意的点点头:“很好,不愧是你家老爷最器重的手下,做事果然谨慎。”
说完,将纸条放在蜡烛上,看着它被烧成飞灰。
“那我便先走一步,这里就交给你处理了。”
“恭送大人、”
壮汉在忽律离开之后,将昏迷过去的三贵绑了个结实,又将屋内收拾了一番,便将其扛在肩上,快步离开了这里。
小屋周围,顿时又回到了一片黑暗......
半个时辰之后,宋天明才带着人来到了这附近。
“这臭小子到底去哪儿了!咱们都已经走了快二十里路了,还没看到他人,他就不害怕吗?”
宋天明有些气恼地嘟囔着。
周围已经完全黑了,他时不时就能看到一些影子从众人身旁闪过,不知道是什么野兽。
这种情况下三贵还是不见人影,很可能已经凶多吉少了!
三贵的父亲郑方,此刻脸色已经是被吓得煞白,浑身不停的哆嗦着。
不仅是因为周围的环境可怕,更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儿子。
一想到三贵可能已经身遭不测,郑方就越是煎熬,越是后悔,不知道该怎么给家里人交代!
这时,走在最前面的陆小羽突然出声道:“先生,前面好像有间屋子!”
“屋子?”宋天明一听,连忙带着人朝小屋走去。
如果三贵已经来过这个地方,那么他看见屋子肯定会进去躲避。
说不定他现在就正躲在里面呢!
众人连忙跟上,推开门,却没有看到任何人。
“难道他没经过这里?”
宋天明也摸不准了。
之前他们一路上都能看到一些三贵的足迹,说明他就是朝这个方向来的。
现在这里有屋子,他却不在里面,难道说三贵真的遇到了什么猛兽?
如果真是这样,那怕是已经......
众人都很慌张,唯独陆小羽提着灯笼,在屋内走了两圈,接着眉头一皱说道:“先生,这里有人来过。”
一听这话,宋天明忙问道:”是刚才吗?”
“没错,而且不止一个人。”
“你怎么看出来的?”宋天明很奇怪,这屋内明显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居住了,桌子上都是一层厚厚的灰,怎么会还有人来过呢?
陆小羽指着地上说道:“桌上是有很多灰尘,但是地上却干净不少,虽然没有脚印,但是这个干净的程度,说明有人走动过,而且为了掩人耳目,还特意打扫掉了他们的脚印。”
“还有别的嘛?”
陆小羽又看了一圈,指着桌子:“刚才应该有人坐在桌边谈过事情,虽然他们刻意地没有靠近桌子,不想留下痕迹,但是还是碰到了桌沿。”
果然,桌沿那里有被碰到过的痕迹。
这样一看,陆小羽的猜测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接着她又回到了门口:“而且先生你看,这一块地上明显比这里要干净不少。”
“这能说明什么?”宋天明不是个侦探,观察和反应也没有陆小羽这么敏锐,便干脆地问道。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屋里,门口应该会留下我们的脚印,但是现在那里什么都没有,但是其他地方依旧有灰尘。”
“说明,有人特意打扫过这里?”
“没错,但是他如果要打扫,也应该打扫整个屋子,为什么偏偏只清理门口那一块呢?”
宋天明恍然大悟,立刻回应道:“我明白了,他是要清理掉那里留下的痕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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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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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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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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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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