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不能见光,小喇叭也一样,因此我没办法白天带她俩上路,除非雇佣马车,将她俩藏在暗不见光的棺材里。
但是大白天拉着一口大棺材招摇过市,很容易让别人觉得晦气。
杨秀秀看到我身边站着两个女人,顿时生气的指着芬妮问:“师哥!她是谁?你不会又偷偷背着我,跟苏富贵出去瞎混了吧!”
我笑着把抓住芬妮,并将她收为傀儡的事情说了一遍,并且让杨秀秀看了看芬妮那锋利粗大的尖牙,“你看,她根本就不是活人,我怎么可能对她有那种念头。”
然后我又看向小喇叭附身的女行尸:“这个你早就见过,现在她是小喇叭的灵魂容器,是我找来对付芬妮的,现在你总该信我了吧?”
其实还有件事我没敢跟她说,在临走之前,我在约定好的地方留了一封信给惠子,让她暂时先住在这边,等我安顿下来,再用传音符告诉她我的住处。
学会了传音符之后,我跟她们的交流方式就简单快捷多了,不然像之前似的,还得专门找人送信,太费时间。
杨秀秀不满的盯着芬妮的前胸,冷哼一声,又用力抓握了几下,嘟囔着:“这西洋女人吃什么长大的,竟然长这么大!”
我无语的摇了摇头,看来这丫头的醋坛子是一时半会儿收不起来了。
还好芬妮有很强的自愈能力,不然就她那没轻没重的力气,换成普通人非给人家抓爆不可。
我和杨秀秀对夜间赶路都很轻车熟路,有满天星斗指示方向,基本不可能发生迷路的事情,再加上芬妮可以去天上帮忙引路,所以快到天亮的时候,我们终于赶回了陆营长的营地。
之所以要来这边,是因为我在这里租了一套房子,专门用来安置惠子的。
现在让芬妮和小喇叭住进去刚刚好,反正惠子也不是普通人,不会因为看到这些东西感到害怕。
摇醒值班的小战士,我们才得知陆营长带人上前线了,家里只剩几个刚招的新人。
近期天气渐暖,小鬼子的扫荡活动又开始频繁了起来,陆营长接到命令,要阻击小鬼子的扫荡活动。
我和杨秀秀也回到了之前陆营长安排给我们的小院,开始睡觉休息。
不过我老半天都没睡着,等到听见隔壁的杨秀秀发出均匀的呼噜声后,便悄悄溜出了家门。
来到镇子上租住的宅子,我看到小喇叭已经进入了休眠状态,特意来到了芬妮休眠的东厢房,这里的窗户和门都用厚布帘封了起来,屋里十分黑暗。
但是我和芬妮有心灵感应,我刚一进门她就醒了过来,并躬身对我行礼,喊了一声主人。
她的称呼让我感觉十分别扭。
不过我觉得,以她这种昼伏夜出的特殊存在,大概也不会轻易碰到外人,平时接触最多的,恐怕就小团体的这几个人。
因此我没有要求她改变称呼,而是顺势在她身边躺了下来,望着她精致苍白的侧脸,开始猜想她这六百多年都经历过些什么。
“你以前来过华夏吗?”
“来过,那是几十年前,族中长老参与了攻打你们京城,害怕你们这边的道士和尚联手反抗,所以派了几个血族过来,以防出现意外。”
“难道是八军联手进攻紫禁城那次?”我惊讶的问。
没想到当年他们打进紫禁城的时候,居然有血族跟在队伍里?
这可是件大事,我好奇的问:“当时我们这边有派出道士和尚迎战吗?”
“有的,数量不多,可惜他们的佛法道法对我们没用,轻松被我们吸干了全身的血,他们的血很美味。”
靠!果然如此,跟我猜想的差不多。
但这臭女人居然敢说我们道士同门的血很美味!该打!
我一把撑着上半身爬起,居高临下的问:“所以你之前也想吸光我的血?”
“是的主人,如果我能借助你和另外一个道士的血恢复,对我的实力提升很有帮助。”芬妮丝毫不避讳我的感受。
我生气的用力抓住她的胳膊,瞪着她的眼睛:“那现在呢?还想吸我的血么!”
芬妮神色平静的说:“吸血是我们血族的本能,但您现在是我的主人,我不敢冒犯您。”
这还差不多,我稍微松了口气,用力扯下她身上的普通人衣服,欣赏着她惨白的肌肤。
芬妮跟小喇叭附身的女行尸不一样,她的身体还有一定的温度,虽然比正常人要低很多,但仍有活人的情感和思维。
所以我也不确定他们血族到底算是活人还是死人,又或者是半死不活的特殊存在?
她们的存在,是我们道法触及不到的领域,我想好好研究一下,于是用力掐着她的胳膊,见她皱起眉头,便问她:“疼么?”
“有一点,但我能承受,主人你想干什么?”芬妮露出迷茫之色。
我对她笑了笑:“我想研究一下你和活人有什么区别,接下来闭上眼睛,配合我!”
如果能找到用道法能对付她的办法,说不定以后再遇到这种西洋玩意儿,我就不会那么狼狈了。
趁着天色还没亮,我在芬妮身上做了各种尝试、
用镇尸符镇压,无效,雷火符炙烤,也无效,不到一分钟她的身体就恢复了原样。
传音符倒是管用,但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
最后我不甘心的使出了最后一招,欺身而上,想看看这方面,她和惠子有没有一样的反应。
让我意外的是,她的身体居然迅速升温,变成了跟普通人差不多的温度,要知道她已经不算活人了啊,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变化。
而以她身体的恐怖自愈能力,哪怕我再怎么折腾,她也能很快就恢复原样。
等到外面蒙蒙亮的时候,我坐在床边思索着刚才的感受,除了没有惠子那么激烈的反应之外,其他好像跟活人没太大区别。
可能唯一的不同,就是她好像对这方面没什么禁忌,反响平平。
至于如何用道法对付她,我仍旧没有半点头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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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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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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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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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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