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只可惜我们不会承认,对于这种军阀头子,我半点怜悯之心都欠奉,只想早点把他们给弄死,免得让他们一直存在祸害百姓。
据说杨金龙担任了县长一职后,立刻把原来的税提升了三成以上,很多开商铺的老板都叫苦连天,就连我们出门吃饭,听到最多的也是对杨金龙的谩骂。
从街上打探到一些对我们不利的消息后,我立刻悄然返回客栈,来到师妹的房间:“秀秀,这个地方我们不能再待下去了,不然杨金龙的手下每天到处找他们的大帅,只怕会找到我们头上,这对我们来说十分不利。”
杨秀秀看着楼下街上到处寻找我们的一队队大兵,脸上也浮现出了害怕的神色:“师哥,我们去哪儿,那些金银珠宝怎么办?”
我想了想,很快做出决定:“今晚我们想办法出城,把那些宝贝带到别的地方去,值钱的统统卖掉,换成金条,这玩意儿便于保存,体积不大,虽然有点重,但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问题。”
我师妹天生巨力,就算带一百公斤的东西狂奔也不成问题,至于那些什么翡翠玛瑙猫眼石之类的东西,虽然也值钱,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我们拿着那些玩意儿没啥用,还容易碎,万一磕碰碎了,杨秀秀估计要心疼好久,还不如早点换成小黄鱼戴在身上保险一些。
下定决心后,我们当天夜里便偷偷出城了,没有走正门,而是翻过城墙离开。
那些把守大门的大兵早就睡得不省人事,对于我和师妹偷偷出城的行动一点反应都没有。
随后我们来了省城富源市,之所以选择了这里,是因为这里的有钱人更多一些,识货的人也同样如此,不然要是把这些宝贝卖给那些不懂行的家伙,说不定会恶狠狠的宰我们一顿。
都说买的不如卖的精,虽然我们是卖方,但我对那些珠宝首饰确实知道的不多。
来到富源,我们直奔城里最大的古玩行而来,接待我们的是一位长相甜美的女人,她的声音十分清脆婉转,人长得也很漂亮。
看到我们背着一个半大的包袱进来,立刻笑着过来接待。
“两位想买点什么,还是卖点什么?”
我没忍住多看了他一眼,在被杨秀秀用胳膊拐了两下后,我才收回了目光,对她说:“我们手里有一批宝贝,想找你们卖掉,能找个方便的地方谈谈吗?”
财不外露,这种大型商铺相对比较保险一些,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没有把所有的宝贝都带过来,昂看看这家店的掌柜识不识货,顺便看看他们给出的价格怎么样。
虽然我不懂所有的古玩玉器珠宝,但好歹也卖了很多次这些玩意儿,对价格有一定的了解。
那女人见我可能是我个大客户,估计也挺高兴,立刻叫人奉上热茶,把我们请到了里屋。
进屋后,我开门见山的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枚夜明珠,递了过去:“老板娘给掌掌眼。”
这玩意儿是在有冥蛉蛾的那个石室抠下来的,里面还有不少,也不知是为了养那些冥蛉蛾还是怎么回事。
在引冥蛉蛾去对付杨金龙的时候,我特意跟杨秀秀上去扣下来几颗,打算看看能值多少钱。
漂亮的老板娘拿出一个放大镜,一边仔细观察着这棵夜明珠的品相,一边好奇的问我:“这好像是墓里头的东西吧?你们从哪得来的?”
我纳闷的反问她:“物品来源好像不那么重要吧?又不是你家祖坟里挖出来的。”
我这句话的语气算有些重了,但他们这个行当确实有打听宝贝来源的习惯,因为有些东西他们不敢碰也不想碰。
一旦被死者家属知道了宝贝去向,,必然会找他们麻烦。
老板娘神色错愕了一下,笑呵呵的说道“小兄弟别紧张,你们如果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值多少钱就是多少钱,我又不会少给一分。”
“从墓里挖出来的,但是那座墓我不能告诉你。”
这是我仅能透露给她的信息了,而且不敢告诉他是从朱家村底下的公主墓里挖出来的,否则消息一旦泄露出去,极有可能引来杨金龙的手下。
我直截了当的问她:“老板娘,你就说值多少钱吧,合适我们就出了,不合适我们还可以另外找其他家。”
这位老板娘伸出右手,压低声音看着我说:“我最多只能给到你五十现大洋,如果你卖的话就留下,不卖就算了。”
看来她是识货之人,不然不会把价格压倒这么低。
估计是把我当做没啥见识的土夫子了,但开口就是把价格压到了最低。
我对她笑了笑,拉起杨秀秀就走“老板娘,不好意思打扰了。”
正常来说这颗拇指肚大小的夜明珠,最少也价值五百块现大洋以上。
可是她居然才给出五十现大洋,,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
老板娘脸色一变,马上笑嘻嘻的追了过来,用力拉住我的胳膊:“小兄弟别着急走啊,价格谈不拢我们可以再商议,你急什么?”
我冷笑一声:“老板娘,我不喜欢跟晋商打交道,像这样的夜明珠,我手里还有不少,如果你识货就给个实在价,别拿着无知当砍价工具,这样没意思。”
老板娘笑容尴尬的问:“还有不少?我刚才是在跟你开玩笑呢,其实就像你说的,,这么大的夜明珠最少也价值五百块现大洋,那我就以五百现大洋一颗的价格收购。”
呵呵,我就猜到她会这么说,马上急需拉着杨秀秀离开。
五百块现大洋只是保底价,这玩意儿其实真正的价值只会更高,但她听说我手头还有不少之后,就开始疯狂压价,我能让他如愿才怪!
老板娘见我还是要走,只好对我使出了杀手锏。
那迷离的小燕是瞬间就变得很温柔的样子,她笑眯眯的问我:“小兄弟,现在可以说了吗?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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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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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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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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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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