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比人长的可快多了,半个月不见,毛发更加浓密,体型也大了一圈。
“爹,你都晒黑了。”
郑伯路还没来得及张口,杨氏便道:“那可不是嘛,这春天的风厉害得很,不晒太阳吹个风都能黑,再说了这几天太阳老大的。你们带了鸡回来啊?”
说到鸡,杨氏乐的声调都变了,急匆匆蹲在地上去拎那些鸡。
“真好真好,啧啧啧,咋就有这么好的鸡呢?到底谁家有本事把这鸡养的这么好呀?”
郑伯路:“我们以前吃掉的那几只鸡不也一样长的很好吗?”
阿通叫道:“娘,大哥大嫂还带了鸡蛋,带了肉,带了鱼回来呢!好多好多鸡蛋!”
“还带肉了?怎么还带鱼回来呢,想吃鱼了就让老三去河里捞就是了,京城的东西贵吧?家里鸡蛋还有点……这母鸡好呀,我摸着屁股里面有蛋呢!”
“那算什么,娘你来看!”
阿通拉着娘进屋去看那十筐鸡蛋,那母鸡屁股里的有什么稀奇的?!
果然,杨氏惊讶的声音从屋里头传出来:“这么多?咋搞了这么多?”
江承雪抱着孩子站在门口:“要拿去铺子里面卖的,娘,这不算多,后头还有呢!”
那边春芽道:“嫂子,你们是不是把肉放在地窖的啊?”
“是啊。”
“我去看看去!”
开心!
周泽勋道:“娘,我们今晚上打算炒只鸡,炖条鱼,雪儿把米饭都焖上了。”
杨氏瞪着眼睛,一只鸡一条鱼,他们一家才六口人,外加一个小奶娃娃,吃这么多?太奢侈了!
阿通提醒:“还有炒鸡蛋呢!”
周泽勋点头:“对,再炒个鸡蛋,弄个绿菜。”
眼见着老母亲又要说啥话了,阿通赶紧道:“是嫂子答应要做的!”
杨氏:“……”瞪了老三一眼,这混账就知道拿他嫂子压自己。
不过这招真好用。
杨氏转头对江承雪道:“雪儿,少弄点吧,吃不完的,过两天再弄?”
江承雪道:“娘,不多,一条鱼我们自家人就能吃完,鸡我想着给隔壁孙氏她们送点过去。就算吃不完,我们不是有地窖嘛,放在里头不坏的。”
杨氏:“那倒是,隔壁几个最近也够累的……行吧,做吧,当家的你选只鸡宰了吧。”
她才不选,心疼死了。
杨氏便去弄鱼。这是一条鲈鱼,好大一条,她特意把鱼肚子上没有刺的那一块割下来,这要单另做给拾宝吃的,小孩子吃的东西不能跟大人的混在一起做。
郑伯路取了隔壁男院的钥匙,将马车拉了过去。
杨氏喊道:“春芽你拿砂锅去隔壁院子给拾宝熬点米粥,我把这鱼肉剁碎了拿去煮在粥里,小孩子吃多点鱼,长大了聪明。”
春芽最近变白了,因为基本都在家里帮忙做豆腐,没怎么出门,女孩子一白就显得秀气好看许多。
刚才下地窖去看了嫂子拿回来的肉,脸蛋一只粉扑扑的,眼神都压不住心里的快乐。
“哎,娘,我这就去!”
“春芽,你等会儿,我有东西给你看。”
江承雪抱着孩子招呼春芽进她屋子。
“什么东西啊,嫂子?”
将孩子往床上一放,从被子底下拿出一个小包包,笑道:“喏,你自己瞧瞧喜不喜欢。”
“是什么呀?”
春芽心里大约知道是给她出嫁的陪嫁,脸更红了,也不知道是高兴的还是羞涩的。
小心翼翼掀开一看,脸就震惊地僵住了。
“嫂子……金的?”
“嗯,金的。金簪子是娘让我给你买的,这镯子,是我跟你哥的心意。喜欢么?”
小妮子呜呜呜地就哭起来了,哭了一会儿就笑起来,鼻涕都擦到袖子上了。
“怎么还哭呀?”
“嫂子,我这辈子都没有摸过金的东西呢,我觉得这辈子都值了!呜呜呜——”
原来是太激动了,江承雪笑道:“傻瓜,日子总是越过越好的,以后你嫁过去了好好跟水生过日子。”
“好!”
“金的自己藏好,别谁都告诉。”
“知道的,嫂子。”
“就给你看一次,下次到你成婚的时候再看了啊。”
她也想给春芽一个惊喜的,奈何自己憋不住,就想先给她看看。
春芽对这两件金首饰爱不释手,摸了半天都摸不够。
杨氏喊道:“春芽,喊你给拾宝煮饭,你人呢?”
“诶,娘,我现在就去——”
一边喊一边舍不得地将首饰还给江承雪,“嫂子,你真好!”
“自家人嘛,要不是有你跟娘带着拾宝,我都不敢出远门。”
“拾宝很乖的,可好带了。嫂子,我煮饭去了呀!”说完,念念不舍地看了看她的嫁妆,然后欢快地出门去了。
江承雪收起首饰,又去找杨氏,杨氏正在“哆哆哆”地将鱼肚子上的肉剁成肉泥。
江承雪抱着孩子在旁边围观。
“娘,我帮你给春芽买了个金簪子,倒是春芽成婚的时候,你交给她呀。”
江承雪买这些的时候只想着给春芽陪嫁,刚才又想到,这陪嫁的嫁妆娘亲得占个大头,她一个晚辈压过太多不好。对春芽来,来自父母的厚重嫁妆也有特殊的意义。
所以过来跟娘通一声,怕春芽马上过来问,老母亲还什么都不知道。
杨氏握着刀顿住了:“金簪子?”
“嗯,反正我们家现在有钱了,能给春芽陪点好的就陪点好的。”
“唉……”杨氏手里的刀又慢慢动起来,眼眶都红了,“雪儿啊,我上辈子也不知道是做了什么功德事了,这辈子怎么就尽走好运呢。”
“娘,那不是我们一家子一路走过来的嘛!等吃完饭我拿出来给你看看!”
“好啊!”
杨氏噗嗤一声笑起来:“你这丫头……就大手大脚花钱吧!”
“花得多,挣得也多!”
“是是是,反正你们两个说什么,我都觉得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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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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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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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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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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