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仙楼的二楼雅间,梁永华大大咧咧的坐在那里,一双细长的狐狸眼不停的往沈梦茹身上瞟,心里痒痒的,可看着沈梦茹端庄大方的样子,又不敢冒犯。
见到店小二进来,忍不住显摆道:“把咱们店里卖的最好的,最贵的菜品都端上来,今日小爷我要宴请京城里来的贵客。”
店小二看到少东家来了,还是很卑微的介绍着卖的最火,最好的菜品,一个是金玉良缘,一个是玉叶琼脂,还有一个豆腐汤,一个素三样,接着就是从前的名菜,红烧肉,清蒸鱼等。
这边桌子底下,沈雪松用唯一的一只脚,轻轻踹了沈梦茹一下,只见沈梦茹赶紧谦逊的说道:“梁公子,不用那么麻烦,区区一顿饭,家常菜就行了。”
“其实,我最喜欢吃的,还是家里厨娘做的银耳莲子羹。”
沈梦茹这么一说,梁永华又加了一个汤:“那就再要一份银耳莲子羹。”
“沈姑娘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么能用家常菜招呼二位呢。”
沈梦茹微微低垂着头,露出优美的天鹅颈,这是她从前最得意的姿势,因为从一低头一垂眸用最好的左侧脸颊,对着男人,男人就会觉得这个女子害羞又矜持,美丽又大方。
果然,没有见过世面的梁永华被沈梦茹的美色所迷惑,眼睛都不带眨的看着沈梦茹,竟然开始打听她的婚事来。
“沈姑娘来燕关是寻亲,不知道亲戚在那里,梁某可否帮忙?”
沈梦茹却摇摇头:“亲戚已经不在,只剩一个表哥在军营服兵役,等他两年后退役,我们姐弟俩就能回京城了。”
燕关城有很多军营,自然也有很多军营家属,沈家的事情,沈雪松并不打算告诉梁永华太多,毕竟怕梁永华若是真的对沈梦茹纠缠不清,怕褚玉误会。
沈雪松在一旁淡淡的说道:“听说醉仙楼的生意在燕关城是最好的,可以用日进斗金形容,只是人有旦夕祸福,若不是家里出了事,咱们家的生意也不差。”
梁永华一听沈雪松这么一说,很是好奇:“难不成你们沈家是在京城做买卖的?”
沈雪松自傲的点点头:“京城沈家是皇商,专门负责给御厨送酒,想当年也是一壶难求,若不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我们沈家的酒,享誉整个京城。”
梁永华心里咯噔一下,京城沈家可是天下第一号商家,他们家的买卖起源于苏城,短短十年就从苏城做到了京城,成为皇商,可谓是天下生意人都知道的传奇故事。
没想到眼前落魄的姐弟俩,竟然是沈家的传人。
再看沈雪松的腿,梁永华脑补了一场惨烈的争斗,而沈梦茹自带贵女的气势也是让他大开眼界,原来京城的女子不但长的好看,气度更加非凡。
“你们真的是京城沈家人?”
沈雪松说的没错,京城的沈家是皇商,曾经沈丞相还在的时候,也曾攀附过他们,只不过沈梦茹的沈家老家在襄阳,京城的北边,而皇商沈家再苏城,京城南边。
虽然说天下沈家是一家,那也分个远近,皇商沈家虽然走了沈丞相的这条路子,但是每年给他们家的银子却并不少。
所以沈雪松也不算盗用皇商的称号,只能说借来用用。
说话间,菜品都上齐了,梁永华招呼沈梦茹姐弟俩吃饭,细节见人品,餐桌上的礼仪都是从小训练出来的,如今他们想利用梁永华赚钱,更加注重细节了。
一勺一筷都很讲究,食不言寝不语,沈梦茹作为长姐,又是客人,自然是她先吃,身边没有丫鬟,她只是就这面前的最近的菜品夹了一筷子,点点头,沈雪松才开始拿筷子吃饭。
直到沈梦茹吃饱了,放下筷子,簌了口,沈雪松才敢放筷子,屋子里的人才开始说话。
梁永华一直在一旁静静的观察,这才知道京城大户人家连吃饭都这么多礼仪,这么多讲究,也终于相信他们是被害的姐弟俩了。
“昨日多亏沈姑娘相救,来,就让梁某敬姑娘一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吧。”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恩,只是梁永华昨天晚上喝多了,回去的路上遇到了几个乞丐联手抢劫他。
而沈梦茹推着沈雪松正好经过,沈梦茹便拿着棍子把乞丐给赶走了,也把梁永华扶到自己的家里,一直等他酒醒之后才敢让他离开。
其实,沈雪松早就知道梁永华好酒,好色,而且酒量不好,一喝就醉,而那些个乞丐,也都是沈雪松早就安排好的。
所谓的美人救英雄,不过是一场计谋而已,因为沈雪松知道,一旦梁永华看到沈梦茹,自然会上钩。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梁永华便凭着记忆寻到了沈家,非要拉着姐弟俩好好吃一顿。
这才有了这场宴席。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好办了。
就在叶瑶和展梓义开始发展新的客户,把生意从城北做到城南,沈梦茹也开始自己赚钱的时候。
军营那边的战鼓敲响了。
按照郑雄的计划,此刻的胡将军应该带领将士们攻打羟国了,羟国因为暗中资助臻国,成了大宁的眼中钉,若是不先消灭羟国,回头郑雄带领军队攻打臻国的时候,怕被羟国放暗箭。
而且郑雄也需要一个正当合理的理由,让早就死去的胡将军,正式的‘牺牲’。
这一站迫在眉睫,也正是袁将军要邓将军息事宁人的原因。
果然,这一天褚玉和展梓忠,还有武大牛都开始收拾行囊离开村子了。
这次集结的士兵并没有太多,说是三万人,其实只有两万不到,其中主要是胡将军原来的亲信,而褚玉他们此次跟着郑雄一起出兵,主要是为了增长经验。
而且为了搞突袭这一次的战争谁也没说,悄悄的集结,悄悄的开拔。
不过,褚玉还是告诉了叶瑶,让她留在家里好好照顾家里人,而褚玉在出征之前,去了一趟沈梦茹的家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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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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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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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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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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