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亦风心里感叹:想不到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竟然也化作绕指柔。究竟孟小冬,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亦风,我在杜府里面专门修葺了梨园,小冬出生戏剧世家,此番我特意请她为我唱上一曲,午饭过后,我们一起去梨园欣赏一下吧!”杜月笙邀请道。
“其实孟小姐的大名我早有耳闻,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听说孟小姐的戏唱的好,却不知人也长得这般漂亮,只是不知孟小姐这次,是要留多久?”朱亦风心中有数,倘若这个孟小冬一直留在杜月笙的身边,那么想要说服杜月笙出面,那么更是难上加难。
“哎!”杜月笙脸色微变:“吃饭时间干嘛问这个?亦风,你这样我可不高兴,我心中所想,小冬在此住多久都行,最是住上一辈子。”说着,他便看向身旁的孟小冬。
只是孟小冬却一直保持着沉默,低头吃着饭。弄得杜月笙有些尴尬。
“杜兄,我也很想欣赏孟小姐在台上的英姿,不如我们快一点吃饭,完了以后,去梨园欣赏孟小姐唱戏吧!”朱亦风见状,慌忙解围。
“哦!对对对!欣赏戏剧要紧!赶紧吃饭!”杜月笙是知趣之人,便附和了朱亦风的话。
朱亦风再次看向孟小冬的时候,却发现对方正注视着自己,那眼神颇为复杂。朱亦风看不清那代表着什么。只是那眼神没有笑意。但是也绝无讨厌的意思。
午后,有些许阳光洒下,杜府内郁郁葱葱的树木花草,此刻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亮,孟小冬应了杜月笙的邀请,吃完饭后便去化妆,搭戏台的佣人也在梨园里面忙活了起来。杜月笙和朱亦风走在了去往梨园的路上。
“亦风,我说件事,你可别见怪。”杜月笙两手背在后面,一面走一面和朱亦风交谈。
踩着脚下的石板路,朱亦风正感叹杜府修建的如此附庸风雅,却被杜月笙这句话断了思绪。
“杜大哥,有话不妨直说。”
“刚才吃饭的时候,我注意到小冬时不时的在观察着你。”
“杜大哥误会了吧?我和孟小姐可是第一次见面。”朱亦风虽然知道杜月笙所说属实,可是他看得出孟小冬是杜月笙心上的人,如果两人之间因为这点误会而闹的不愉快。似乎有些不值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杜月笙摆摆手:“可是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梅兰芳?”杜月笙问朱亦风。
“当然,梅兰芳的大名我早有所耳闻。他是戏剧界的翘楚,只可惜我未能一睹他的风采,更没有机会见到他本人。”
“其实,早些年,我见过他。”杜月笙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是小冬的心上人,这么多年小冬都对他念念不忘,正是她这一点不忘旧情,才让我对她更加怜惜。”
说话隙间,两人已到了梨园,戏台已经搭好,只剩下两个佣人在善后。
观众席只有一桌,位于戏台的正前方,隔着一个小小的池塘,一簇翠竹将阳光挡去,桌边摆了两张椅子,桌上是两杯茶,还冒着热气,散发着阵阵清香。
“亦风请坐。”杜月笙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杜大哥先坐。”朱亦风将椅子拉了出来,方便杜月笙入座。
“你啊!这么多年,还是老毛病,对我恭敬有加,但是却不顺着我的意思办事。”杜月笙笑着摇摇头,慢慢坐了下来。
朱亦风将帽子摘下,也坐了下来。
“其实,早些年我见到梅兰芳,他的脸上稚气未脱,和你现在倒是很像,你和梅兰芳的眉眼之间倒是有些相似之处。”杜月笙左手端起茶杯,右手将盖子轻轻掀起,微微吹了一口气,饮完茶,又将茶杯放下。
朱亦风看着戏台:“难怪......”
正在这时,孟小冬已经准备好,所有演员也都到位,伴奏声响起,序幕拉开,出现了另一个孟小冬。
她今日唱的是《搜孤救孤》,扮相威严,神气。苍劲的歌喉,醇厚的唱腔,不禁使两人听得入了迷。
“杜大哥,孟小姐今日唱的是《搜孤救孤》表明她是爱国之人,相信她很愿意看到你能够出面主持大局。”朱亦风见机行事,继续游说杜月笙。
只是这次,杜月笙没有反对,但也没有附和。不知道是他正在思考?还是听得太认真?
一曲完毕,孟小冬谢幕以后便进了化妆间。
“杜大哥要是同意,我想去和孟小姐谈谈。”朱亦风向杜月笙说道。
既然杜月笙这里没有什么进展,唯独看看能否依靠孟小冬,来说服他了。
杜月笙自然之道朱亦风的想法,但是他也很想知道孟小冬的想法,便点点头,答应了。
朱亦风道谢以后,便去了后台化妆间,只剩下杜月笙望着空空的戏台,独自惆怅......
当朱亦风到达化妆间的时候,却没有看到孟小冬,只有三两个打扫的佣人。
“请问,孟小姐不是在这里卸妆吗?”朱亦风拉住一个正在扫地的丫头问道。
“没有,孟小姐一下台便离开了杜府。”丫鬟回答。
朱亦风立刻小跑回到梨园,却只看到座椅和桌上的两杯茶,还冒着微微的热气......
沮丧着回到大堂,却见到杜月笙手里拿着一封信,微笑的坐在沙发上。
“杜大哥。”杜月笙的神态太过镇定,朱亦风便只是小心翼翼的叫了一声,看着这一切,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亦风,我知道上海的情况,你去告诉蒋光鼑,我在杜府等他,稍后我们一起回上海。”杜月笙不露忧伤的说。
“可是孟小姐....”朱亦风皱着眉头。
“她已经离开了。算了,这么多年,我根本留不住她。”杜月笙将信放在一旁,慢慢闭上了眼睛。(未完待续。。)
ps:孟小冬这一生虽然爱着梅艳芳,但是她最后还是和杜月笙在一起。是向命运妥协也好,爱情也罢,他们的故事,终究是个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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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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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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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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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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