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视了一眼新家之后,孙元化心中还是颇为满意的。虽然说没有自己以前的巡抚衙门那么气派非凡,但毕竟自己现在是戴罪之身,能有这么一个安身之处就不错了。
他再一次来到朱以海的面前躬身施礼道:“小王爷的恩情,孙某在此谢过了~~!”
“呵呵,孙先生不必如此多礼,从此之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就不要这么的客气了,以后叫我巨川就可以了。”朱以海让自己尽量显得随和一些,省的孙元化心中有压力。
“巨川小王爷~~!”孙元化呐呐的说了一句。
“巨川小王爷?”朱以海一愣,这什么称呼?
旁边的费洛等人一愣,随即众人爆发出了一阵哄堂大笑。
看着众人的大笑,他自己也是愣住了,等他自己反应过来自己这个称呼的可笑之处后,他自己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做为一个曾经做过朝廷高官的人,犯这种低级错误,确实是该惹来众人大笑的。
不过好在这里都是自己人,笑一笑也就算了,用不着放在心上。
朱以海拍了孙元化一下,大笑道:“初阳先生还真是风趣呀,哈哈哈,巨川小王爷,这个称呼有意思,哈哈哈~~!”
朱以海的话无疑是为孙元化解了围,让孙元化的尴尬之情也缓和了许多。
“好啦、好啦,初阳先生远道而来,一路旅途劳顿,肯定累坏了。我们就暂时先离开,让他好好休息一会儿吧!”初到一个地方,肯定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再说了,别人刚到这,就被一堆人围着,换成谁心里都会紧张。
一行人从孙元化家里出来,重新回到村口。这次费洛由带来三千五百多人,这已经是费洛从河南召回来的第三批流民。第一批和第二批都是三千多人,加在一起是六千多人,朱以海全部给安排在了通州卫。通州卫原本就有人口一千六百多人,加上罗学敏从海州卫那边不断“拐卖”过来的人口,再有两批河南的流民充实进去,整个通州卫的人口已经接近一万人了。现在的通州卫可以说是鸟枪换跑了,接近一万的人口,比威海卫、金山卫这些大的卫所也是不遑多让了。
这次费洛带回来的三千人,朱以海准备全部安排在王庄这边。这样的,王庄的人口差不多也有七千人左右了。
现在自己手底下现在有一万七千多人的百姓了,朱以海想想都兴奋。这样一来,水泥厂、肥皂厂、被服厂等等一系列的民用工厂的工人不足问题基本就可以解决了。另外护庄队,朱以海也准备把通州卫和王庄的护庄队继续扩大到一千人人,等到这批人完成训练后,自己手中就有两千人的武装,说句不吹牛的话,有这两千人在手,朱以海对一些地方的武装势力是完全不惧了。除非是两万人以上的军队,那还是要像鞑子那样的精锐军队,如果是农民起义军那样的乌合之众,来他个五万六万的,朱以海都不怕他。
一般古代的军队,伤亡了百分之士左右,就基本上要崩溃了。如果达到了百分之三十左右,这支军队就基本上是废了。所以说,中国历史上那些精锐部队人数往往都不会很多。就拿在大明朝最为著名的戚家军来说吧,在他最高峰的时候,也只有四千人左右。再说说中国最辉煌的汉武帝时期,封狼居胥的主角霍去病,当时深入匈奴腹地时的主力骑兵也就在一万人左右。别看中国历史上那些皇帝亲征动不动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人,那是把那些跟随部队运送物资的苦力、辅兵什么的都包括进去。真正用来作战的士兵,能占到整个部队的三分之一就不错了。
所以说,两千人的护庄队,在不用来打进攻战的情况下,用来防守的话,对于现在的朱以海来说,是绰绰有余了。另外,朱以海还准备组建两千人的预备役,这两千人的预备役并不脱产,农忙时种地,农闲时练兵,一旦正式部队有伤亡,可以从预备役当中快速的补充兵力。
不过在组建新部队之前,朱以海决定对王庄和通州卫的的两只护庄队,一千人进行检阅。
“小王爷同志,部队集合完毕,请问是否开始检阅~~!”检阅总指挥官李定国冲着朱以海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本来朱以海想让他们直接称呼自己名字的,可是李定国他们死活都不肯,说着犯上,要杀头的。到最后自己是拗不过他们,只好让他们在同志前面加上小王爷两个字,只不过‘小王爷同志’这个称呼朱以海怎么听着都别扭。
“开始~~!”朱以海表情严肃的一声大喝。
“起步~~,走~~!”
第一个方队,是第一营第一连第一排,在排长陈火的带领下,该方队的一百名战士,加上各级军官(每班正副班长各一名,指导员一名,每正副排长各一名,排指导员一名)总计一百一十二人,排成正方形的方队,在旗手的引导下,整齐前行。
护庄队的军旗也是朱以海在最近设计出来,名为铁血大明战旗。整个旗帜以红色为底色,旗帜的中央是分别代表大明的“明”字的日月二字,日为金色在旗帜的右侧,月为银色,在旗帜的左侧,日月二字中间一杆显目的“大明1663-1”型火铳。红色为铁血,日月代表大明,火铳代表战斗。这便是日后驰骋世界各地的铁血大明战旗。
“啪啪啪~~!”整齐的队形,闪亮的“大明1633-1”型火铳,血红的战旗。给了围观人群强烈的视觉冲击。
朱以海缓缓的举起右手,大吼一声“队员们好~~!”
“小王爷好~~!”一百多人的起身回应,冲彻云霄,刹那间就可以点燃每一个男人心中的铁血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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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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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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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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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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