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却绿>第 68 章 番外
  一、邹象篇:

  叶径的婚礼日子定在2016年初春。

  春天听着是花开季节。但我最不喜欢D市的春季。多雨,潮湿。

  叶径竟然选择了在船吧的甲板举行婚礼。

  而且,他让我当伴郎。

  在叶径没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我和他的交情乏味平淡。但一有了伴郎的这邀请,我似乎成了他要好的朋友。

  我自然笑着应答。

  星期一到了吾圆,听着叶翘绿扁着脸在那抱怨叶径不同意她的伴郎人选。

  我逗她,“你是想请谁?”

  叶翘绿的小圆脸结婚之后,似乎更圆了。她笑起来两腮鼓起,像极了微信的某表情。“我的二狗哥啊。特别英俊潇洒,和我青梅竹马。”

  那我明白为何叶径拒绝了,无非就是男人的占有欲。

  吉日将近,琐事一连串。接新娘的时辰,路线,步骤等等。

  婚庆策划不厌其烦,讲了又讲。

  叶径沉着冷静,偶尔应声。

  婚庆策划怕新郎官记不住,但凭叶径那记忆力,肯定第一遍就清楚了。

  婚庆策划听到新郎和新娘在婚前居住在同个小区,犹豫了下,“你们房子隔着有多远?”

  叶径神情自若,“就住一起。”

  婚庆策划怔了怔,补充道:“不是,我是说新娘子的娘家。”

  “就住一起。”叶径仍然是这句回答。

  我看着婚庆策划惊变的表情,明白他是想歪了。

  但叶径似乎没有要解释的样子。

  叶径、叶翘绿,同姓同住,唤着同一个妈妈。如若不是我知道叶径父亲大名,还真怕他是违背伦理。

  我转眼望向窗外。

  农历二月,正是木棉花灿然绽放的时期,枝头上缀着明艳火红的花朵。此刻此景,我有点明白D市的春光了。莫名有些期待婚礼的到来。

  “邹先生。”

  婚庆策划的声音拉回我的视线。我侧头,“轮到我的部分了吗?”

  “是的。”婚庆策划递过来一张纸,“我们过一遍顺序。”

  我朝叶径问道:“那天要是下雨怎么办?”话出口,我就知道这话扫兴了。

  叶径应对自如,“船吧有挡雨布。”

  我摸摸鼻子。叶径做事向来缜密,我真是多虑了。

  接过婚庆策划的那张纸,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然后听他讲解完,我又看了一遍。将自己代入婚礼场景时,我竟然有点紧张。手心不自在地沁出了汗。

  我把这张纸折好,小心翼翼放进口袋。再抬头时撞上了叶径若有所思的眼神。我解释了一句,“年纪大了,记不住了。回去多背几遍。”

  不知他听没听进去。他说一声不吭。

  我从小学习美术,善于捕捉美丽的瞬间。譬如:叶径的表相,叶翘绿的心灵。

  人类除了亲情、爱情、友情之外,还有许多道不明说不清的复杂情感。

  真的,我真的是个异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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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叶径篇:

  婚礼的诸多事项是我妈的叮嘱,我更愿意从简。

  但阿曼达很高兴。她勤加运动,只为穿上婚纱礼服。她每天测量腰围,然后深吸一口气,“我要瘦到十八寸腰。叶径,你监督我。”

  一转眼,吃大碗的米饭。

  我在床上尤其喜爱她的身段。丰/满有致,柔软温热。而且她这坦诚的性子,一旦舒服了,就抱紧我不肯放。

  阿曼达是个宝,主动得来又纯真无暇。多少个蚀骨之夜都这样度过。

  婚礼的筹备井然有序。

  阿曼达婚前三天回娘家。

  临走前,可怜巴巴地抱着我,“叶径,叶径。我这几晚陪不了你睡觉了。你休养生息,三天后来娶我啊。”

  她就是有本事把话说歪,但我很少反驳她,只是应道:“嗯。”

  第二日,我和朋友们彩排花车的行车路线。

  我妈讲:要选好听的路名走。她当年走的路名曲折,所以离了婚。但其实是她被我父亲迷得失了魂。

  我长得极像父亲。

  关老师笑言,“祸水面相。”

  但阿曼达从小就觉得她的二狗哥比我帅。甚至,现在仍然将她的二狗哥排在第二。

  阿曼达的二狗哥不是伴郎,他和冯有云、张川来当兄弟。

  而且,罗锡是第三辆花车的司机。彩排那天凌晨五点半抵达上骋楼盘。

  我起床望了眼钟。

  他未免来得太早。

  开门见到他西装革履,我陈述道:“今天是彩排。”他这身行头,和正式婚礼一样隆重。

  罗锡神采奕奕,“我家小绿子出嫁,什么都得认真来。”

  我要感谢不爱胖妹的罗锡,不然他和阿曼达青梅竹马,机会很大。

  我让他进门。

  他打量着公寓,“为什么不买二手住宅啊?这公寓不便宜吧。”

  “这里是现楼。”当时只有这里能够最快入住,为了实现阿曼达的结婚念头,我甘愿。

  罗锡走到高柜,拿起相框,露出了笑意。

  那是我和阿曼达的合照,摄于年前。我和她都不喜欢拍照。这是她偶然的自拍,我顺带入镜。

  拍完这张照片,阿曼达苦哈哈道,“叶径,为什么我的脸比你的大?”

  我回答:“因为你在前,近景远景的原因。”

  她立即开心而笑。“我也这么觉得。”

  罗锡望着那照片足足十秒,“小绿子是不是胖了,脸真大啊。”

  “别在我面前说我老婆坏话。”我不爱听。

  罗锡用手按了下照片中阿曼达的脸颊,“我都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小绿子的。”

  我笑了笑。“无可奉告。”

  我站在落地窗前,望着天空下的高楼。

  天未明,林立的建筑群灯火点点。马路通明的路光将黑暗破开。

  阿曼达还没挖掘到二狗哥的“英俊”前,最喜欢缠着我,软糯糯地唤着:“叶径,叶径。”

  她不爱哭,最喜欢笑。我记得清楚她的笑声,经常是哈哈哈三声。

  我那时真看不惯她歪斜的小辫子。

  长大了的姑娘,不扎双辫子了,一张小圆脸匀称可爱。我听着她叽叽喳喳的八卦,看着她嘻嘻哈哈的日常。

  她哪里懂喜欢,一根愣木头而已。

  可我最喜欢她的性格。

  许多人把善交际当成高情商。于我而言,情商是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

  而阿曼达在这方面是尤其卓越的。

  她快乐而自由,宛若清晨的第一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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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叶翘绿篇

  我三天没看到叶径了。

  妈妈说这是婚礼前的习俗。

  可我明明和他早就是法律上的夫妻了,连床单都滚过多少遍呢。要是不避孕的话,也许孩子都有了。

  习俗和现代社会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现在无解。我只能等着早已是我丈夫的叶径再来娶我。

  听婚庆策划说,还有求婚环节。

  我告诉他们:“我和叶径早结婚了,多此一举呀。”

  这个婚庆策划每每对着我,都会露出愁容,“这是婚礼,是你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日子,你不想听新郎官倾诉衷肠吗?”

  我看着单膝跪下四个字,联想起叶径颀长身段矮下的情景,我蹙眉,“我家叶径是个自闭儿,不爱说话。他诉不诉我都知道他喜欢我啊。”

  婚庆策划抓头哀嚎,“啊啊啊啊啊!”然后冲了出去。

  他经常这样,莫名其妙。

  后来妈妈说,求婚是叶径应允了的。

  “噢。”既然是叶径答应的,那就让他高兴高兴吧。

  婚礼那天,我起得很早。化妆、盘发、穿婚纱。镜中那和叶径最般配的脸抹上了艳丽的色彩。

  我咧嘴笑了。

  伴娘是昌艳秋呵斥我,“一会儿记得要给新郎难关,别笑一下就答应求婚。”

  我惊讶,我确实是想笑一下就答应求婚的。“你怎么变成婚庆公司的策划了?他自己不来和我说。”

  昌艳秋板着脸,“他被你气走了。”

  “可我没气他啊。”我和婚庆策划说的都是实话,怎么就气他了?

  昌艳秋突然笑了,“真是被你气笑。难为叶径要和你生活一辈子,他怎么就没气着。”

  “我和叶径是水到渠成,顺其自然。”我听见自己爽朗的笑声。

  说起来,我和叶径这一路走得挺顺的。除了他退学那段时期两人关系有僵持,其他时候都十分友好。

  朱彩彩在大学时问我,对爱情有何憧憬。

  我当时回答她,“携手仗剑走天涯。”

  我现在的答案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幻想的人物从二狗哥变成了魔教教主叶径。

  “好了。新娘子漂漂亮亮了。”

  化妆师的声音让我回过神。转眼一看,爸爸妈妈站在门前,笑盈盈的。

  “爸爸,妈妈。”

  “哎。”爸爸响响地说:“小绿今天真漂亮。”

  我跟着笑。

  “小径那边出门了。”妈妈眼眶有泪。

  以前吧,我的同桌,她叫孙多丽。她说第二个妈妈都很凶的。

  我才不信。

  我的第二个妈妈很好,和我第一个妈妈一样爱我。

  迎亲队伍到来时,昌艳秋和朱彩彩似乎是最兴奋的。

  我在房间坐着,听得朱彩彩在那和邹象对诗。

  可我们是建筑学,不是应该作画么。

  再一听,昌艳秋闹着,“新郎哥就绘图吧。画个新娘娘家的户型。”

  我的娘家不就是这里嘛。

  叶径简直信手拈来了。

  幸好我交代过,不可过分为难叶径。我都迫不及待要被娶走了。

  过了十多分钟,叶径进来。

  我抬眼看他。

  黑西装、白衬衫,眉目清俊。而且,裹在衣服下的肌肉强健有力。

  叶径在我面前单膝跪下。

  这就是婚庆策划说的倾诉衷肠环节了吧。

  叶径问着:“愿意吗?”

  嗯?然后没了?

  我大大地点头,“愿意啊。”我就说嘛,叶径就是个自闭儿,哪能念那么长的台词呢。

  我看着他眼梢扬起,打开了戒指盒。

  我惊叹。这戒指我第一次见,镶嵌的钻石比我给叶径买的那个大好多好多。

  我看着他将那颗亮晶晶的戒指套上我的无名指。

  我知道,以后的故事是——

  从此,杰克·罗宾·径和阿曼达·卡蕊娜·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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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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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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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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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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