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皇叔更嫌弃:“不是我们!这里面,没有你!”
“为什么?”王子戎不高兴了,王子戎有小情绪了。
都不需要亲卫“请”,王子戎就自己坐了回去,在原来的位置,在九皇叔面前坐下:“为什么没有我?我跟你们去南越,拖你后腿了?”
“九皇叔,你怕是不知道,南越最大的土司,可就是姓王,是我们王家的旁枝。”王子戎微微扬头,故作倨傲地开口:“王家的旁支,无不想得到嫡支认可。有我在,你们南越一行,只会事半功倍!”
不带他,是九皇叔的损失。
“南越潮湿闷热,雨林众多,虫蚁遍布。当地人习惯也不好,牲畜和孩童随意大小便,空气中永远都带着浑浊的臭味。”九皇叔说到这,顿了一下,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指了指四周:“比这里,糟糕百倍。”
王子戎瞪大眼睛看着九皇叔,向来得体从容的笑,有那么一点僵硬。
九皇叔心情极好的笑了:“你连这里都忍受不了,怎么忍受南越的环境,还说什么我们呢?”
九皇叔看着王子戎,逐渐失控到扭曲的脸,莫名懂了王子戎偶尔恶劣一下的快感了。
就,很爽。
“你没有骗我?”王子戎承认,他被九皇叔吓到了,他抽动着脸颊,一脸怀疑地看着九皇叔。
他怀疑九皇叔欺负他出门少,没去过南越。
“我在书上看到的,不是这样的。”王子戎强调,他虽然没有去过南越,但他看过南越的风土人情。
但凡写南越地理志的,都说南越气温虽偏高,却不闷热,气候很好,鸟语花香,哪有九皇叔说的这么恶劣。
“尽信书,不如无书。”九皇叔云淡风轻地道:“书上是不是说,南越气温度常年处在盛夏中,却没有盛夏的灼热,阳光也不刺目?”
巧了,他也看过关于南越地理、气候、乃至风土人情的书。
他带兵入南越,当然不可能贸然闯入,要先了解一番。
看过有关南越的介绍,他还派手下的斥候潜入南越打探过,两相一对照,就发现……
文人的笔,不愧为是写锦绣文章的人。
他们善于发现美,也只写美的一面。
关于南越瘴气、南越巨大的虫蚁、以及丛林中随处可见的毒虫,那些文人半点不提。
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没有看到。
去游学,和去打仗,乃至去当地生活,是不一样的。
游学的学子到了南越,会受到南越官府的招待,南越的官府愿意给他们的,当然只有南越好的一面。
他们为了安全,也只会在南越的大城镇来往,即便有一些不好之处,也会因异域风情而多一些宽容。
再加上读书人的身份,走到哪里,都会受人尊重,受人优待……他们不管去哪里,看到的都是民风淳朴,百姓热情好客。
偶有遇到不平事的事凭借读书人的身份,也能立刻找到官府,官府也会为他们处理。
对读书人来说,这世间哪哪都是好人。
官府好,官员好,百姓也好。
当然,也有遇到恶霸、土匪……那十有八九就无法生还了,也就没办法把此事记下来了。
“有问题?”王子戎听出了九皇叔话中的嘲讽。
“呵。”九皇叔冷笑一声:“为什么,你会认为是本王骗你,而不是写书的人在骗你?”
“他们骗我有什么好处?”王子戎说道:“写南越游志的,不止一个人。就算一人是骗,也不可能人人都是骗。”
“本王骗你,又有什么好?”九皇叔反问。
九皇叔骗他,也确实没有什么好处,所以……
“我突然想起……西越新帝登基,邀请我前去观礼。九皇叔,这南越我就不去了,免得给你添麻烦。”王子戎一想到,九皇叔口中的南越才是真实的南越,就心生畏惧。
他想,他大概是没有办法,在南越生存的。
不是他娇气,实在是……
他打小所处的环境,就是这样的。
如果南越真如九皇叔所说的那般,那他在南越可能没有办法生存。
不仅仅是心理上的,更多的是身体上的。
就像九皇叔,昨晚不过是,在这间宅子住了半天,身上就一片红疹。
他刚住旁边的宅子,也是如此。
南越那样的环境,离他太远了,他心里上能接受,身体也无法适应。
要是一到南越就病倒,既是折磨自己,也是给九皇叔添乱。
作为一个,向来不爱给人添麻烦的人,王子戎觉得自己可以不去了。
王子戎打消了去南越的念头,九皇叔却不放过他了:“现在,不去不行了。本王总不能,背负骗你的罪名吧。”
“王爷,你也听到了,我不去南越,不是我不想去,而是实在去不了。西越皇室与王家,也算是姻亲关系。亲戚家有喜事,我这个当家少主,当然要去贺一贺。”王子戎一脸的义正辞严,端的是有理有据。
“呵!”九皇叔再度冷笑:“把本王当三岁小孩?”
“我不是,我没有。”王子戎立刻坐正,迭声否认。
就算有,他也不能承认。
有些事可以做,但不能说。
“既然不是,既然没有,就乖乖跟我们!去南越。”九皇叔在说到我们二字时,故意加重了语气,提醒王子戎,是王子戎主动提出,要跟他一起去南越的。
王子戎温润的脸,顿时垮了一下,一副生无可恋样:“我不能收回,先前的话吗?”
“不能!”九皇叔拒绝的干脆。
王子戎垂死挣扎:“刚刚王爷你不也说了,我们不包括我,不带我吗?”
“你是君子,君王一言九鼎,本王不是。”所以他可以反复无常,说话不说话。
好无耻的小人,怎么能把反复无常,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王子戎险些吐血,深吸了口气,咬牙切齿地道:“王爷就不怕,我一到南越就病倒,拖你的后腿。”
“本王还真不怕。”九皇叔意味深长地看着王子戎:“南越的土医很擅长治水土不服,而且本王的王妃也在,有王妃在,你便是病倒了,也能爬起来。”
南越的土医确实有一些本事,就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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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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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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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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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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