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里的财政大权都是掌握在她手里,以前她才开始上班,工资也不是很高,平时消费什么的有时候还要靠她爸妈接济,现在花着自家男人的钱,她只觉得心安理得。
她们过来的时候也是带了礼物的,算是给她庆祝乔迁之喜。
江父江母现在因为找到了自身价值,整个人都是熠熠生辉,每天看着也是红光满面的。
江父早上起来把舟舟跟心心送到学校去了,就跟老婆子两个人去老大家里的早餐店去帮忙,特别是平时的工作日,除了上班的人,还有上学的学生,早上过来吃早餐的人不少,那个时间段是一天中最忙的时候。
江父以前上过学,有点文化,算账什么的不在话下,他就负责收钱,江母主要就是抹桌子跟打扫卫生,不过店面的格局比较小,总共只有六张桌子,所以也不是很累。
刘水仙就是负责做,馅料什么的都是提前一天准备好了,如果是夏天就是一大早起来准备,冬天天冷,就可以提前准备,这样可以保证口感。
这里一条街都是卖吃的,要想在里面脱颖而出,靠的就是自身东西的品质,像他们店里生意好,基本都是回头客。
江一眠前几天因为工作上的事去了一趟首都,今天刚回来。
主要是跟那边的工作人员进行经验交流,沪市作为一个大都市,文化底蕴都很丰厚,想要把这里的文物传承还有修复这一块做下去,而且还要做好,故步自封肯定是不够的,所以就要跟那边经验丰富的师傅多交流。
在那边一共待了三天,基本都是工作上的事,在回来的前一天他还特地抽空去老四学校一趟,给他带了一套衣服,怕他在学校里太节约吃不好,又特地带他去外面饭馆里吃了一顿好的,最后走的时候给了他二十块钱。
江一觉如今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只能说江家的基因确实好,男孩子们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长的俊俏,女孩也是出落得亭亭玉立的。
他拿着手里的钱,只觉得沉甸甸的,看着二哥远去的背影,眼角有些湿润,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他以后出来工作后一定要好好报答家里人,让他们都能过上好日子。
就像他二哥那样。
他们家里人之所以都能从那个小山村走出来,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他二哥。
刚才从车站出来的时候,在门口看到了很多卖各种小零食的,江一眠想到自己出差前,女儿抱着他胳膊撒娇,说让他回来的时候给她买好吃的。
他在首都的时候,晚上跟那边的人一起出去逛了会儿,不过就是给家里人买了东西,至于吃的就给忘了,所以只能现在赶紧补救。
买了冰糖葫芦、糖炒板栗还有五香瓜子和花生,反正林林总总的加起来有一大包了,最后出来的时候还看到了卖棉花糖的,他也买了几串。
幸亏现在坐车的人不多,不然棉花糖估计都要被压坏了。
回到家的时候,就他爹妈在家,丁香跟孩子们还没放学。
江父在院子里开辟了一小块地方,然后又去外面买了些种子,他想自己在这里种点菜,只要他高兴就好,丁香他们就由着他去干。
回来的时候,他正拿着水壶在洒水,“爹,我回来了。”
江长兴看着儿子大包小包的拿了那么多东西,放下手里的东西就过去接着,“首都的东西都这么便宜?”
不然怎么儿子去了一趟,回来给买了这么多东西。
江母正在屋里做饭,听到外面的动静也出来了,忙问道:“吃了没?饿不饿?要不我先给你煮两个荷包蛋?”
“妈,我还不饿。”
说着他就把包里的衣服拿出来,“这是给你们买的衣服,你们快试一试,看合不合身?”
江母看着新衣服,忍不住埋怨道:“阿香前不久才给我做了的,怎么又乱花钱。”
江长兴现在已经想开了,老大和老二现在有出息,平时孝敬他们也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所以他也不会推辞,反正他们给他买,他就穿,不买他也不会争。
这不,他已经开始把新衣服穿在了身上,旁边老婆子看到了,瞪了他一眼,“你还真不客气,这就穿上了。”
老头子也不生气,乐呵呵道:“孩子的一番心意嘛,怎么样?我穿着很精神吧!”
江母剜了他一眼,笑道:“脸上的皮都打褶了,糟老头子一个还精神什么,也不害臊。”
虽然口里是这么说着,但是她还是走过去,帮忙他把衣服给理了理,最后让他过去照镜子。
江父年轻的时候也是长的很周正的一个小伙子,不然他的几个儿子不会长的这么好,再加上他个子高,穿衣服都是很好看的。
不得不说,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确实是让人眼前一亮,江母也被迷花了眼。
老头子虽然老了,可是风采依旧,还是那个当年让她看一眼就脸红的愣头青。
两人把衣服试好了,江母就都收拾好了,放进去了,准备留着到时候过年穿。
丁香今天下班早,回来的时候顺便就去把两个小的给接回来了。
心心在门口的时候,还问道:“妈妈,爸爸是不是快回来了?”
舟舟在一旁说道:“估计已经回来了。”
母女俩不解地看着他,脸上疑惑的表情也是如出一辙,意思你怎么知道。
他淡淡地说道:“我闻到了鸡汤味。”
昨天爷爷去市场买了一只鸡,他们炖着吃了一半,还剩下一半,说是留着等爸爸回来了再吃,现在刚进门就闻到了喷香的鸡肉味,所以他可以肯定是爸爸回来了。
心心一听说爸爸回来了,甩开妈妈的手就撒开脚丫子往屋里跑。
丁香笑着摇了摇头,虽然长大了,但是吃货属性改不了。
“爸爸,你回来了?”
江一眠在客厅里坐着看电视,就听到了一阵惊呼声。
说着就见小女娃已经跳到他身上去了,他站起来把人抱在怀里掂了掂,“这几天爸爸不在家,有没有想爸爸?”
小女娃歪着脑袋,笑的一脸娇俏,露出两个小酒窝,“当然想了。”
“我看你是想你爸爸给带的好吃的。”丁香进来把她的书包放在沙发上,毫不留情戳穿她。
现在一门心思想着吃的,被人说破了心事,她也不气恼。
“爸爸,你带了什么好吃的?”她低声凑到耳边问道。
一脸促狭。
江一眠捏了捏她的鼻子,道:“我买了可多了,不过奶奶的饭马上就好了,现在只能尝一点,肚子要留着吃饭。”
“嗯,我知道。”
最后只让他们一人吃了一个棉花糖,剩下的都没吃,留着晚上看电视的时候再吃。
丁香瞪了他一眼,都跟他说过很多次了,平时少给他们买甜食吃,他不但买了还买这么多。
晚上,回到房里后,为了安抚媳妇儿,江一眠又是给她端茶倒水又是给她揉背捏肩的,把她伺候好了,这才有了好脸色。
见她缓过来了,他把人抱在怀里,“阿香,明天周末我带你跟孩子们出去玩。”
丁香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懒洋洋的,随声应了一句:“明天不上班,我早上想多睡一会儿。”
“放心,等你睡够了,我们再去。”
第二天早上,江一眠早早就起来做了早饭,几个孩子只有老三还在睡懒觉。
老大起来了,在房里看书。
老二正带着心心去大学操场里跑步去了。
心心上次跟着妈妈出去逛了一圈,只觉得自己体力太差,所以就嚷着让二哥哥带她锻炼。
已经跑了好几天了,小丫头心血来潮,也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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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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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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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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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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