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娇村花嫁给了闷骚糙汉子>第214章 趁着清闲去把结扎手术做了
  快过年了,江一眠前两天自己去上山抓了不少野鸡和野兔,留了两只给他媳妇吃,剩下的都拿去卖了,买了不少年货回来,顺便也是去黑市那边打探了一下行情。

  年前这段时间是个机会,不仅山上野物多,而且现在卖也能卖出好价钱。

  猛然间家里多了两张嘴,以后他的担子可就是真的重了,所以必须抓住一切能挣钱的机会,这样他们娘五个的生活水平才能得到保障。

  这次他在山上发现了一串野猪脚印,而且看脚印的大小和深浅,感觉这次的野猪个子不小。

  回来后,他把家里的家伙什都准备好了,那天晚上就跟金大强一起上山去了,趁着天蒙蒙黑的时候,他们特地去那些有菌子和青草的树丛周围,挖了坑,然后在里面埋了几根尖木桩,又在上面铺了一层枯树枝,做好后,他们又把周围的环境都给摸清楚了,然后两个人就埋伏在一边。

  金大强是个急性子,眼看着半夜在外面吹了几个小时的冷风,愣是连个野猪毛都没看到,他这暴脾气差点就发作了,恨不得拿自己为饵,去把它们给引出来。

  最后还是江一眠把他劝住了,让他稍安勿躁,因为野猪现在也是学聪明了,都是等到半夜,山上几乎很少有人出没的时候,它们才会出来觅食。

  果不其然,就在他耐心快耗完了的时候,就来了三头野猪,看着像是一家三口的样子,前面两头个子稍微大一些,不过最后只有一头大的掉到了陷阱里去了,剩下的两头看着形势不太对,跑了。

  他们俩现在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所以基本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在旁边观察了一会儿,直到里面的野猪没了动静,他们才出来,然后又合力把野猪拉出来,给处理干净。

  想着要过年了,家里也是需要肉的,他们俩就各自留了点,大概四五斤的样子,剩下的就都拿去卖了。

  上次他去黑市问过,像猪下水这些玩意要不要,没想到那人说猪下水比猪肉还紧俏,因为城里人到了冬天就喜欢喝点小酒,涮个火锅,这些东西正合适。

  等他们弄完了,然后骑车到镇上天还是黑的,两个人几乎是一晚上没睡,火急火燎的把东西出手后,拿了钱就直接拐着小路绕道去了镇上。

  刚刚在黑市,江一眠顺便也买了好几桶麦乳精,金大强听说孕妇跟孩子都能喝这个玩意儿,他也买了两桶。

  难怪听人说是好东西呢,贵也是真的贵,不过一想到是买给自己的媳妇和孩子喝的,他一点都不心疼。

  买完了东西,两人就骑着车绕着小路去了镇上,江一眠想着今天天儿早,而且如今也没什么事可做,正好做完了手术可以好好休养,就让金大强跟他一起坐车去了市里一趟。

  他还纳闷呢,怎么好端端的去市里,最后见他眠哥说去市里医院看病,他也没多想,这么隐秘的事,他眠哥还带着他,那说明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他这心里不知道多高兴呢。

  直到跟他一起到了医生那里,听到他跟医生的话,他这双下巴都快惊掉了。

  敢情他这不是来看病的,是过来挨刀的。

  交了钱,办了手续,医生让他在外面等着,金大强实在是忍不住了,这才问道:“眠哥,你别想不开啊,怎么好端端的给自己一刀啊?”

  他虽然不是很懂,可是之前他就听说过,如果不想要孩子,夫妻两人在那个的时候可以用计生用品的,之前苏雅不想要孩子的时候,他就特地去卫生所问过,人家大夫就给过那个玩意儿他。

  不过实践证明,戴着那个玩意儿确实影响体验,但是当时没办法,谁让他管不住自己的第三条腿,但又必须顾虑到他媳妇的意愿。

  “你就别操心了,我现在已经有四个孩子了,儿女齐全,也够了,不想我媳妇再遭生孩子的罪了,所以这才想着一劳永逸。

  而且我之前打听过,虽然女人也能去结扎,可是我舍不得你嫂子再去遭那个罪,听说男的结扎做手术恢复快,这才决定过来的,现在正是猫冬的时候,也没什么重活需要做,做完了手术正好可以休养。”

  见他眠哥自己都决定了,关键他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的,就没再多说什么,他决定看一看,他这手术效果到底怎么样,要是好的话,等到以后他媳妇给她生几个孩子后,他也直接结扎算了。

  不过,因为是个小手术,加上里面的医生经验丰富,大概二十分钟的样子就出来了,金大强见这么快就出来了,还有些不放心,特地跑去问了大夫,需不需要在这里留院观察一晚上,大夫说没必要,注意伤口,不要感染就可以了。

  江一眠确实没什么太大的感觉,除了现在感觉有点腰酸腿软之外,其它的倒还好,主要心里还是有点害怕的,生怕影响了那方面的功能,要不然下辈子的性福可就完了。

  两个人坐着歇了一会儿,怕待会儿晚了赶不上回去的车,就直接从医院出来了。

  回到镇上的时候,肚子也是饿得不行,两个人直接去吃了一碗牛肉面。

  这次是江一眠给的钱,也是感谢他陪着自己跑这一趟,吃完了面,他们俩又去供销社买了些吃的,还有一些用的东西,金大强是给苏雅买了一盒雪花膏还有一条丝巾,江一眠就是给丁香买了一件大红色的深领毛衣,出来的时候还买了几串冰糖葫芦,家里的几个孩子都爱吃这个东西。

  金大强见他眠哥买了这么多,他心里也痒痒,给家里的侄子和侄女各买了一串,又给自己媳妇买了一串,两个人这才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因为他们俩把分到的野猪肉还放在山边那棵树上挂着呢,所以回去的时候要先去拿肉。

  最后回来的时候,天都擦擦黑了。

  天天和程程一早起来不见爸爸,知道他是到镇上去了,小哥俩都盼了一天了,见他直到现在才回来,可不担心坏了。

  因为没几天就过年了,所以丁香就让江母从今天开始回去住了,主要是家里里里外外也要收拾一遍,现在她也基本上没什么事了,月子期间伙食好,营养也够,加上她自己也是注意运动,这次产后恢复得很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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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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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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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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