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娇村花嫁给了闷骚糙汉子>第176章 高志强
  高志强刚开始其实也是有些抹不开面子,不过最后在填饱肚子跟死要面子活受罪之间,他还是选择了前者。

  人是铁饭是钢,不吃一顿饿得慌,尤其像他这种二十出头的大小伙子,正是十二点吃了,十二点半就饿了的年纪,每次吃饭的时候感觉就是饿死鬼投胎那种,恨不得把碗都吃掉。

  张寡妇平时闲着没事干的时候,最喜欢到处去别人家串门子侃大山,之前去李秀娥家的时候,看到过好几次他家老二吃饭的样子,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他那样子就不叫吃饭,就跟猪圈里的猪拱食没什么两样。

  狼吞虎咽不说,直接拿着个大搪瓷碗连着饭菜甩两大碗,反正最后其他人吃完剩下的,都进了他的肚子,有他在家里吃饭,基本上从来都不会有剩饭剩菜之类的。

  高志强跟他一样都是长的五大三粗的,而且像他们这样干活厉害的人,饭量自然大,所以每次做饭,她都是把量做的很足,至少不能让人家在外面辛辛苦苦干一天,回来连饭都吃不饱。

  “高知青,我吃饱了,剩下的你都负责吃完,可别浪费。”

  张寡妇把面前剩下的半碗白菜洋芋推到他面前去,然后担心她在这里,让他觉得不自在难为情,就说去灶屋里收拾一下。

  看着她进去的背影,他的心里暖暖的。

  虽然平时在外面干活,他有时候会听到一些嘴碎的人说张寡妇怎么怎么样,但是从他住在这里开始,她对他们这几个知青一直都是很好的。

  尤其是对他,知道他每天在外面干活辛苦,在吃食上对他格外照顾。

  对于一个从小就缺爱的人来说,她的这种关照就像是寒冷冬日里的一束光,给他孤寂冷清的人生里增添了难得的温暖。

  张寡妇在灶屋里坐了一会儿,估摸着他吃完了的才出去,高志强确实不负众望把桌子上剩下的吃的都解决完了。

  他帮着她把东西都收拾进去,张寡妇正准备把碗筷拿去洗,他推辞道:“嫂子你也在外面累了一天了,我来洗就可以,你快去洗洗休息吧!”

  见他执意,张寡妇也没跟他推辞。

  而且他住的西屋现在是彻底住不成了,她正好要把这里的一个放杂物的空屋子去收拾出来,就对他说道:“行,那我先去跟你把今晚睡的地方收拾出来。”

  高志强把灶屋里收拾妥当后,也过来帮忙把屋子里的杂物都搬出去,他问道:“嫂子,我来这么久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不止他不知道,村子里估计也没几个人知道,只知道他男人姓张,后来他男人死在矿上了,大家都喊她张寡妇,喊着喊着就喊习惯了,也没人去管她的真名叫什么。

  张寡妇被问得愣了愣,实在是好久都没人问过这个事了,久远得她自己都快忘了自己叫什么了,“我姓金,当初在家里排行老三,家里人都叫我三凤。”

  “三凤,”高志强默默在心里念了几遍,然后对她说道:“你比我大,不如以后我就叫你三凤姐。”

  张寡妇对这些也不太在意,反正名字不过都是个代号,大家都叫她张寡妇,她都听习惯了。

  两个人收拾起来格外的快,不一会儿就弄好了,今天太晚了,那边的床也不好搬过来,他就去把外面的一张门板下下来了,然后放在两张板凳上,也算是个简易的床吧,勉强也能凑合一晚上。

  夜里,外面还是电闪雷鸣,狂风呼啸,雨下的很大。

  虽然累了一天,可是此刻高志强却有些睡不着。

  而且睡在门板上,他怕自己体重太扎实,板凳不够结实,所以也不敢乱动。

  高志强回首自己下乡来的这些日子,只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夜深人静的时候,人的某些情绪也跟着被放大了,往事也浮上了心头。

  他父亲出事后,母亲怕被连累,连夜收拾东西跟着外面的男人跑了,这些事还是后来他去了学校听同学们说的。

  没了爸妈,他就被接到了二叔家生活,奶奶活着的时候还能照应一下他,二婶虽然为人尖酸刻薄,但是也不敢明着嫌弃他。

  后来奶奶走了,他就成了她的眼中钉,初中毕业后,她就以家里孩子多,底下弟弟妹妹们还要读书,家里供不起了,然后他就被迫辍学,高中也没能接着念了。

  二婶托人给他在百货商场找了点临时事干,专门帮忙运送货物,刚开始的时候他真的是咬牙坚持,毕竟才十五岁,每天楼上楼下要背那么重的货物,因为他知道要是他不能赚钱,就会被扫地出门。

  一年前商场老板的一个亲戚进来了,他就被挤掉了。

  二婶还经常说他没用,连自己的饭碗都守不住,他又去外面的工地上打一下临工,反正就算是没事干也在外面晃到晚上才回去。

  省的回去早了,又听一些冷言冷语的。

  去年堂弟从高中毕业,响应国家号召,他是要下来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但是二婶好不容易托关系给他在钢铁厂里谋了个职位,要是下乡来,他这个工作就泡汤了,最后为了保住工作,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身上。

  他也想明白了,要是他不答应他们的要求,以后他只怕在那个家里更是寸步难行了,估计她掉头就会把他的东西都给扔出去。

  与其等着被人赶,还不如他自己主动走,也算是还了这些年他们对他的收养之恩吧。

  走的时候,他们给了他一些票还有一点钱,刚开始两个月,还会给他时不时地寄点东西,估计是怕他使坏,把顶替堂弟下乡来的事给戳破了。

  时间久了,见风声过去了,他二婶就直接写信过来说家里还要存钱给堂弟结婚,两个妹妹也还要读书,以后也没有闲钱再接济他了,让他在这里好好干,最好是能在这里安家。

  因为就算是以后回去,那个家里也没有他的位置了。

  二婶的嘴脸,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了,当初在百货商场搬货物那个差事是她帮忙找的,所以他每个月的工资,她都是知道的,然后到月发工资,他手里的钱全都被她给榨干。

  不过后来干出门道来了,他每天都会多跑几趟,能从中多赚点,这些钱他就自己留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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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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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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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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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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