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娇村花嫁给了闷骚糙汉子>第174章 大雨
  前一刻还晴空万里的天气,说变就变。

  一道闪电如风驰电掣般劈在地上,轰隆一声,一声震耳欲聋的炸雷划破天际,倏忽间天上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像是要把整个村子都给淹没。

  打谷场的几个人见稻谷堆好了,防止夜里起大风把上面的尼龙布给吹翻了,又用绳子绑了石头压在上面,确保一切妥当后,几个人才冒着大雨往家里跑去。

  丁香提前带两个孩子回来了,她正在灶屋里烧火,准备做饭,天天和程程在外面玩他爸爸给他们用稻草编的竹蜻蜓,听到了打雷声,两个小家伙吓坏了,连忙捂着耳朵,喊着:“妈妈,妈妈。”

  然后一溜烟钻进了她的怀抱里。

  她赶紧把两个孩子给抱在怀里,拍着他们的背安抚道:“天天和程程乖,不怕,妈妈在这里,就是要下大雨了,天上打雷了。”

  程程就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搂着丁香的脖子,小脑袋埋在她怀里就不撒手,别看他平时咋咋呼呼的胆子大的很,其实就是个小纸老虎,天天到底是哥哥,虽然也有些还怕,但是比他淡定多了。

  “妈妈,爸爸呢?”天天一脸担忧地问道。

  丁香正准备说爸爸还没回来,就见门被打开了,从外面迅速跑进来了一个人影。

  天天本来是坐在她的腿上,等看清外面进来的人后,立马就扬起了笑脸,挣扎着从她腿上一溜烟就下去了,冲着进来的人喊道:“爸爸。”

  江一眠脑袋上随便顶着个装饲料的塑料袋子,外面雨太大了,只能把脑袋遮住,身上都被打湿了。

  见儿子要跑过来像往常一样抱住他的大腿,他忙向他说道:“天天乖,爸爸身上打湿了,现在不能抱你啊。”

  丁香抱着程程也过来了,看着淋得像个落汤鸡的某人说道:“你先用干手帕把头上擦一下,我去给你烧热水,快点洗个热水澡,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

  一场秋雨一场寒,特别是现在跟着起了风,冷不丁一吹还有点冷,这样最容易感冒了,必须赶快把湿衣服换下来。

  丁香过去烧了一锅水,江一眠进去洗了澡,然后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就过来换她做饭。

  下雨了,降温了,就适合吃点麻麻辣辣的东西。

  “你去灶膛下面烧火吧!之前盆子里还有一条鱼,今天做个酸菜鱼,早上发的馒头还有多的,待会热一下就行。”江一眠对丁香说道。

  然后他拿了刀去把盆子里之前养的一条白鲢给处理干净,又拿进来放在案板上,把鱼肉片成一块一块的,这条鱼很肥,刺很少,小孩子吃也不怕卡着喉咙。

  知道丁香喜欢吃酸菜,前一段时间地里的白菜丰收,他妈腌了不少,给他们送了一罐子过来,平时不管是是直接炒着吃,还是跟腊肉一起炒,或者是跟洋芋一起熬都是一道下饭菜。

  对于丁香来说,这酸菜不管怎么做,她都觉得好吃。

  两个小家伙知道待会有鱼吃,此刻就像乖学生一样坐在丁香旁边守着,也不去外面玩去了,她就在下面帮忙烧火,江一眠在上面炒菜,配菜什么都准备好了。

  先在锅里放了一勺油,等油烧热了,把干辣椒、花椒还有姜蒜都放进去,炒出香味后他才把鱼头和鱼骨头丢进去炒,炒好之后再往里面加水,然后调味,等到水煮开了才放入酸菜,熬一滚之后,把刚刚片好的鱼肉放进去,用锅铲轻轻滑动,等过个一两分钟,肉变了色,就可以盛出来了。

  顿时整个屋子里都是酸菜鱼的鲜香。

  才上桌子,两个小家伙就迫不及待了,江一眠给他们俩用勺子舀了白白嫩嫩的鱼肉,这些他刚才都处理好了,一点刺都没有,小孩子可以放心吃。

  现在他们还不会用筷子,但是用勺子吃饭是没问题的。

  给两个孩子舀完了,他又给丁香舀了一大勺子鱼肉,“给他们舀就可以了,我自己又不是不会舀。”

  男人挑眉笑了笑,然后凑到她耳边一本正经地说道:“那不行,就算有了儿子,在我心里你也是排在第一位的。”

  丁香见他当着孩子的面还这么口无遮拦的,伸手过去在他腰上狠狠拧了一把。

  他顺手就在下面抓住她的手,细细摩挲着,低声说道:“现在可别掐我这个地方,待会到床上去了,你想怎么掐就怎么掐。”

  丁香直接甩开了握着她手的手,抬脚就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狠狠瞪了他一眼,这人现在越来越不正经了,大白天的就说这些荤话,也不怕人笑话。

  见孩子们把碗里的肉吃完了,丁香又给他们俩一人舀了一勺,这才问道:“雨下这么大,稻谷场堆放的稻谷会不会被雨淋湿?”

  看着这雨势,一时半会恐怕不会停。

  “应该问题不大,我们把下面垫的很高,还铺了一层木料,又把旁边挖了几条排水的沟,稻草堆上面盖的雨布上面又压了石头,检查了好几遍,我们才回来的。”

  江一眠把鱼头夹到了碗里,吸溜得津津有味,两个小家伙抬起头,都不约而同地看着他,一脸问号,怎么爸爸吃鱼还能发出声音。

  他把碗放下,拍了拍他们脑袋,“这里面有刺,你们还不会吃,等以后长大了,爸爸就把鱼头让给你们吃,吃了可以变聪明,以后考试每次都是第一名。”

  两个小家伙也不太明白,但还是重重地点了点头,反正爸爸说的都是对的。

  然后又继续埋头干饭,吃得那叫一个欢快。

  这雨下的大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不少家里都是年代比较久远的老房子,平时下个小雨,还没什么问题,一下这种瓢泼大雨,屋里就跟放水似的。

  如今知青点,就剩张寡妇和高志强两个人住在这里,张寡妇一直是一个人住在东屋的,他们四个知青之前是住在西屋那边,平时没下雨的时候,住住还是没问题的,这一下大雨,屋里跟屋外简直没什么区别了。

  高志强把家里能用来接水的锅碗瓢盆都搜罗过来了,给派上了用场。

  只是还是不行,有好几处地方的瓦破的太狠了,接都接不住,屋里全都淌了水,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毕竟这个西屋好久没住人了,年久失修,屋顶上的瓦都松动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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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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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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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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