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强哥,我还从来没有跟你说过我家里的事吧!我想跟你说仔细些。”
之前两个人决定结婚的时候,她只大略说了一些,很多细节都没说。
“嗯,你说,我都听着。”
苏雅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靠在他怀里,“我现在的爸其实不是我的亲爸,而是我的继父,我妈嫁给他之前,他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他们都很淘气,我妈怕我惹祸,不讨人喜欢,总是告诉我要忍气吞声,所以从小到大,我在那里生活的一点都不开心。”
童年的不幸,需要一生来治愈。
而幸福的童年却可以治愈不幸的人生。
很明显苏雅是前者,因为从小寄人篱下,所以她尝尽了白眼和人情冷暖,心里对很多事情就有一些抵触,极度缺乏安全感。
她还没有做好当妈妈的准备,怕自己不能让孩子幸福成长。
金大强在她额头上亲了亲,低声说道:“我听你的,你说什么时候要孩子咱们就什么时候要孩子。你以前经历的事,我无能为力,但是以后只要有我在,就不会让你受半分委屈,你想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日子,再不用担惊受怕的。”
虽然他没有多大的本事,可是他会努力挣工分,让她不那么辛苦,可以吃饱穿暖,安安心心的过日子,不再经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现在天气渐渐热起来了,时不时就会有人因为大中午的在外面地里做活,中暑晕倒的。
丁香前两天见江母身上穿的裤子膝盖上都破了几个洞,她还要再往上打几个补丁,这两天白天,她嫌太热了,就待在家里哪也没去。
用去年剩下的一块布,给她做了一条裤子和一件短袖。
天天和程程闹着要去找小姑他们玩儿,她就顺手把衣服给他妈送过去。
只不过他们到的时候,家里门是虚掩着的,听到隔壁有动静,她就知道他妈应该是在二婶家串门子呢。
程程一听到了隔壁有人说话,立马就松了妈妈的手,迈着小短腿就往那边跑。
赵艳红平时也没有午睡的习惯,大中午的也不能出去做事,就只能在家里坐着纳鞋底。
江母跟她一样的习惯,想着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坐着没意思,就过来跟她一起还能说说话。
程程推开门,就跑进去了,嚷着:“奶奶。”
江母一听是一家大孙子的声音,放下手里的东西就跑出来,一个肉肉的小团子就直接撞到了她的怀里,被她正好接着了。
“哟,我的宝贝程程。现在怎么过来了,是不是想奶奶了?”江母在他白嫩的小脸上亲了一口,问道。
小家伙点了点头,然后露出了几颗小乳牙,笑嘻嘻地说道:“和小姑玩儿。”
江母拍了拍他的小屁股,“原来不是想奶奶,是过来找小姑玩的。”
丁香牵着天天也进来了,“妈,他现在可壮实了,您腰才刚好,还是先别抱他了。”
程程听妈妈这么一说,小机灵鬼似的,立刻就挣扎着要下来。
赵艳红听到了外面的说话声也出来了,笑道:“是阿香来了,快进来坐坐。”
她家里因为后面有一片竹林,所以这个西屋一整天都被竹林子给遮住了,几乎不会被太阳照着,凉快的很。
等他们进去坐着了,赵艳红又进去拿了一条刚从地里摘回来的菜瓜,分给她们吃了,江母怪不好意思的,“我们一来,你就要破费了。”
“嫂子,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平时你们家有什么好吃的不是往我家里送,这不过是自己地里种的,又不是什么好东西,还值得你拿出来说。”
天天和程程正抱着啃的欢快,坐在小凳子上,还不停的摇头晃脑,踢蹬着小短腿,别提多高兴啦。
看着白白胖胖的小娃娃,赵艳红眼里心里满是羡慕,“阿香,你可真会带孩子,把他们俩养的白白胖胖的,村里就没有不羡慕你的。”
尤其是他们每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干干净净的,身上没有一点尿骚味,有的只有特别好闻的奶香味,这一点就特别难得。
“哪里是我会带,我也就最近放假了有时间带他们,平时都是他爸还有他奶奶给带的,就算带的好,那也是他们的功劳。”
江母听儿媳妇这样说,心里止不住的高兴,因为她知道儿媳妇平时是一个特别爱干净的人。
她年纪大了,就怕有时候给她带孩子,一个没带好,或者是哪里做的不好,招他们嫌弃。
“我就是个老婆子,平时什么也没做,就是帮你们看着他们兄弟俩,还是你们夫妻俩带的好。”
赵艳红哈哈大笑,“得了,你们婆媳俩就别互相推诿了,要我说,孩子带的好你们都有功劳。”
然后她看着丁香手里拿着的衣服,问道:“这是给谁做的衣服?”
“奶奶。”
还不待丁香说,程程已经抢着回答了。
赵艳红帮忙拿过去抖开看了看,“这种布料现在穿着肯定凉快,做工也是没话说,阿香这孩子就是手巧,心地也好。”
江母看着也很喜欢,只不过节约惯了的人,看着儿媳妇又花钱给她做新衣服,还是少不了要埋怨两句,“这么好的布,你留着给天天和程程做衣服就可以,我们老东西随便穿穿就可以了,这不是净是乱花钱。”
“妈,他们俩的衣服够穿,这是特地给您做的,布是用的学校给的票拿去换的,衣服是我在缝纫机上做的,都没花钱,您就踏实拿着穿。”
赵艳红也跟着说道:“就是就是,嫂子,儿媳妇心眼好,特地孝顺你的,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踏实穿,可别说些丧气话。”
要她说,现在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形势也越来越好,他们那一代人就应该好好享一一享福。
以前是没办法,一分钱要省着花,恨不得掰成几半来用,吃不饱穿不暖的,他们大人就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精打细算,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好东西都留给孩子们,他们自己随便凑合着点就行。
可是现在日子好起来了,他们也要为自己活一活,该吃就要吃,该穿就要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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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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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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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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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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