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只剩下去见一见王老爷子,之后叶枫来这里的事情就结束了。胖子自然是要给叶枫带路的,而姜羽则是说先去寿诞会场等着,顺便长长见识。
在场的其他三人哪里不知道,姜羽所谓的长长见识,到底是真的去长见识还是去认识会场里的美妇们呢?
临分开前,叶枫嘱咐姜羽别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姜羽一脸真诚地笑道:“放心,这里可是大白天,我不会乱来的。”
叶枫骂道:“如果是晚上,你就乱来了是吧!”
姜羽笑而不语,居然没有否认。
卧槽!
不过叶枫还是深深吸了口气,叹道:“走了,胖子。见完你爷爷,我就会回去了,你和姜老大要跟我一起回京都吗?”
胖子犹豫了一下,道:“我想过几日再回去,而且姜老大好像也是这样的打算。在这里他也需要有个人照应。”
叶枫看了看胖子,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打算,但是叶枫尊重胖子的决定。
“也好,虽然我之前说过不要随意对普通人使用术法,但是如果是保护自己和自己身边重视的人的话,该用还是必须要用的。”
胖子点了点头。
至于蓝兰,她因为人生地不熟,所以也只得跟着叶枫。继续再当一会远房亲戚。
很快三人便来到了茶室。此时王老爷子收到家丁通传后,让赵金国和刘神医爷孙二人先在茶室隔壁房间暂行回避下。
首先不用交代也很清楚,或许胖子会没注意到隔壁房间有人,但是叶枫和蓝兰在知道是来这个茶室见王老爷子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而且还知道那个刘小神医也在。
但是那又如何,自己本来就没打算和王老爷子讲什么秘密的事情,想听就听去吧,反正自己就是来见一下老爷子,之后就会走了。不过这个老爷子倒不是一个普通人,不然也不会短短三四十年就能把生意做得那么大。
进入茶室后,胖子给自己爷爷躬身一礼,而叶枫和蓝兰也是对着老爷子行了一礼,虽然如果真正论起叶枫和蓝兰的实力和年纪摆,王忠祥只能算是小辈。但是奈何叶枫和蓝兰此刻都是普通晚辈的身份,自然要做符合身份的事情
叶枫道:“祝王老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王老爷子笑了笑道:“随便坐,你是王海的朋友,当这里是自己家一样,不用拘束。”
于是叶枫三人各自找位子落座后,一旁的侍从在给叶枫等人上了茶之后,便也退出了茶室
当王老爷子看向蓝兰的时候,叶枫道:“她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
闻言,王老爷子笑了笑,却也没有深究下去
。。。
此刻在隔壁房间,刘神医轻声问刘凯,“是这个人吗?”
刘凯自然知道爷爷问的是这个人是不是之前救了赵雪晴的那个所谓的仙人,但是此刻的那个人哪里有半点修仙者的样子,然而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说道:“是的。不过,爷爷,看他那平平无奇的样子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他真的是仙人吗”
刘神医轻轻地叹息说道:“他是不是修仙者,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知道的是人都是不可貌相的。”
刘神医顿了一下道:“对了,《三国》里面曹操曾经说过那么一句话——起青苹之微末兮,化狂飙以聘太宇;斥蜚语流言而自立兮,辟江山社稷以新章;唯天地之无穷兮,颂宏恩之不绝;尽吐哺握发之苦心兮,畴亘古孰可与比伉。你明白这些话的意思吗?”
刘凯眼睛不耐烦且逃避地斜视他处,道:“我懂。”
刘神医看着这个最疼爱的孙子,深深叹息,“你还是不懂啊。”
刘神医知道自己对刘凯或许有所严厉,但是自己对他是寄予厚望的。正所谓“爱之深责之切”,不然也不会将自己一身的医术倾囊相授。
刘神医道:“起青萍之微末兮,化狂飙以乘太宇,用这一句来形容曹操的前半生那是再准确不过了。曹操生在乱世,但却又是东汉那一潭浊水中最耀眼的涟漪,能成此不世功业也恰好能说明曹操绝非心慈手软之辈,后世一句“奸雄”的评价也成了曹操本人的标签。”
“从奸雄二字能看得出来,后人对曹操还是贬义居多,但是别忘了‘奸雄’之中,仍有一个雄在其内,那就是英雄。”
“曹操虽出身于低微,却身化狂风漫卷天下;不理会流言蜚语自立于军阀乱世,破旧立新开辟江山新局面;只有巍巍苍天与迥迥大地是永恒的,不停地赞颂天地盛大的恩典以表敬畏;一饭三吐哺一濯三握发为了招贤纳用心良苦,这样的人自古以来谁又可以与他相比呢!这样的人又如何不能称为英雄。”
“曹孟德横槊赋诗,本就是一世之雄也。爷爷我就是喜欢那些潇洒不羁有风骨,不惧别人的口诛笔伐、大张挞伐,坚持自己的所作所为,大大方方地认,实实在在地做。所以虽然很多人都讨厌曹操,但是爷爷对于曹操这个角色还是很喜欢的。”
“之前爷爷对你生气,并非是你做错了什么事情。你自小就有傲骨,身为年轻人,不可避免有着傲气,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即便最后做错了,大大方方地认,勇敢地承担该负起的责任,那才是我刘家的大好男儿。我之所以生气,是因为你做得,却不敢认的态度。这样的你,于“奸雄”二字,只能占‘奸’一字,却占不了‘雄’之一字,所以你明白了吗?”
刘凯惭愧地低下头道:“是,孙儿,知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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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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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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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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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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