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风身形一顿,突然脸色爆红,扭扭捏捏地问:“真,真要看吗?”
“当然要看了,不看怎么知道你有多喜欢我啊!”洛明月厚脸皮地说,其实她也不是想要情书,只是想逗逗陆清风而已,她就喜欢看陆清风脸红的样子,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陆清风磨磨蹭蹭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这张纸是他这几天一直揣在兜里的,他那天回单位报道以后就开始在自己宿舍里写情书了。
难为他读了那么多年的书,毛选跟古诗词都背过,就是不知道怎么写情书,想来想去,一直磨到半夜也没写出几个字。
写了又撕,撕了又写,纸都不知道被浪费了多少,陆清风最终在昨天晚上完成了他的处女作情书。
这两天他丢垃圾的时候都怕别人看见问他为什么那么多废纸,感觉放在哪里都不安全,就怕被别人看到了,他会被人嘲笑,硬汉陆清风竟然还会写情书。
单位里的汉子跟对象在一起都是不写情书的,一来是有人没读过什么书,写不出来,二来是写情书感觉跟小女生一样,娘们儿唧唧的。
随手拿出情书的陆清风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耻,他紧紧攥着纸张道:“只,只写了一,一封,其他的,还没有写完。”
洛明月伸手一把夺过来:“没事,一封我也能看!”说着就要作势打开情书看。
眼瞅着陆清风脑门上都要滴出汗来了,她嘿嘿一笑,收起情书道:“我现在不看,回去再看!”
陆清风松了一口气:“好,回去再看!”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明月,以后别让我写情书了行吗?我,我写不出来!”
写论文的时候都没有那么绞尽脑汁,写情书的时候却是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来,收到情书那也不是他愿意的,谁知道就有人趁机在送给他的礼物里塞了一封情书呢?
要他说那个女生还真是太大胆了,给男人写情书,礼仪廉耻都没有了。
这个年代的人表达自己的感情含蓄,比起后世动不动就当街拥吻,就显得很青涩了,洛明月也没再逼他,点点头道:“好吧,不过,你要说一句你爱我!”
陆清风脸上刚褪下去的温度瞬间又上升了,这话哪里说得出口?这不是外国人说的吗?
最后,陆清风被磨得没办法,只能拉过洛明月的手,把她往身前一带,低头咬了一下她的嘴,然后迅速放开在她耳边说了一句:“爱你!”
洛明月偷偷笑了好久,陆清风还有工作,不能待太久,洛明月一会儿还得去见陆昀川跟几个哥哥姐姐,两人说了一会儿话,洛明月给陆清风留了一大包水果。
看着洛明月从包里拿出一种又一种的水果,陆清风都感觉她那个包是个百宝箱了,怎么看着不大,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啊。
最后洛明月留下了两瓶牛肉酱,冲陆清风摆摆手道:“我过两天再来看你,只要你不出差,我就能过来看你,你先去上班吧,我走了!”
陆清风依依不舍地把她送到了门口,看着她的背影离开了老远,这才转头回去,洛明月走了,他也没什么精神了。
谁知刚一回到办公室,桌上的水果已经被瓜分得差不多了,一群汉子还在那儿抢着最后一粒葡萄:“给我给我!”
陆清风目瞪口呆地冲过去一看,除了一瓶牛肉酱没动之外,其他都吃得干干将净,另外那瓶牛肉酱连瓶子都被涮洗干净了,安安静静地孤零零站在一边。
闵汉上前拍拍陆清风的肩膀道:“老大,原谅他们都是一群饿死鬼投胎的,原谅他们吧,他们看到嫂子给你带的东西,口水都快把自己给淹了。”
陆清风心情大坏,一声暴喝:“所有人,加练三个小时,负重跑步三十公里。”
“是!”话音一落,所有人地站直了身子,声音宏亮道。
有一个不怕死的,笑嘻嘻地说:“老大,吃了嫂子给你带的水果,我们现在浑身有劲儿,你也体会体会我们没有媳妇儿的苦恼吧。”
陆清风根本不为所动:“既然有劲儿,那就在加练的基础上再多加两个小时,今天晚上两点之前不许睡觉。”
这下所有人都去攻击刚才那个说话的瓜蛋子了,一时间陆清风的办公室里乌烟瘴气的。
下次洛明月再来,不能让他们再看到了,一定要把东西都藏好,免得又被瓜分了。
从陆清风单位出来,洛明月飞快地往学校赶,早知道今天要来见陆清风,就让陆昀川来陆清风的单位接她了。
等她紧赶慢赶赶到学校大门大的时候,陆昀川都已经等好久了,看到洛明月满头大汗地跑过来,陆昀川上下摸了摸,连块手帕都没有摸到,心疼道:“怎么跑得这么快,我不着急。”
洛明月喘了一口气,从包里拿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我刚才去了清风单位一趟,他的单位太远了,我跑着来才不会迟到。”
一看时间,差不多是跟陆昀川约定好的时间,她稍微晚了半个小时,洛明月长出一口气:“我们走吧,爸爸!”
“应该是那小子来见你才对,你怎么去他单位了?那个臭小子,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陆昀川埋怨道。
洛明月好笑:“是我临时决定去看他的,爸你别生气,他上班不能随便出来。”
“我看你跟清风那小子在一起还是不行,他这个工作常年不在家的,你以后要是嫁给他,他都不能好好对你,就跟我跟你妈一样,那时候要不是我不在家,你妈能把你送人吗?”
陆昀川本来是好意想提醒洛明月,嫁给陆清风以后肯定是经常见不到人的,谁知竟然说起了往事,反应过来马上住了嘴。
见陆昀川脸上有明显的歉意,洛明月笑了笑,毫不在意道:“没事,清风不会跟爸你一样的。”
陆昀川笑:“他敢跟我一样常年不着家,我第一个不饶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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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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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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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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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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