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伏魔术师>第二章 溺水
  我叫李道良,武汉人,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天,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小村里。

  依稀有一点最年幼的记忆是和父母姐姐在AH省生活过一段时间,结果回到了HB,那时候年年旱灾,AH的当地人见到外地人就直接打晕……

  他们把外地人叫做血馒头,如果血馒头没有了,那么村里年事已高的孤寡老人,一个人外出的小孩也称为血馒头……

  血是人血……

  馒头是人……

  每个地方都有饥荒的年代,都有人无奈的靠血馒头度日……

  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字不是鬼,其实是饿!体会过饿的人,恶鬼是相对温柔的事物了……

  我具体的生辰八字出于职业的忌讳,我是不会说的,但由于这是一切发生的引子,我还是必须得提一句,我出生的时间是中午的十二点整,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说到这里,有人一定会问,没那么玄吧?还一秒不多,一秒不少的,谁能保证?就算当时我爸揣着一块表盯着时间也不能保证吧?

  的确是这么一个理!

  所以,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个时间是后来我师傅按照我的八字精推,给我推出来的。

  我是不会怀疑我师傅所说的任何一句话的,后来的事实证明,他老家人给我说过的,也从来没有错过。

  那么中午十二点整出生的人有什么特别?这个在不久就会提到。

  不过,还是得先说一句,大概在这个时间段出生的人也别慌,其实踩着这个整点儿出生的人,全中国也没多少,真的。

  下面接着说。

  我出生的那年冬天,是一个很冷的冬天,冷到我的父母亲到现在都印象深刻之极。

  关于那年冬天,我爸是那么形容的:“干他娘的冷啊,冷到连院子里的老母鸡都是踮着那鸡爪子走路的。”

  我无法想象一只母鸡踮脚走路是怎样一个滑稽的景象,只不过在我那几乎不下雪的家乡,冷到这种程度的冬天是让人难忘,也正是因为不下雪,那种冷法比起寒冷的北方,更让人难受,那是一种不同于寒冷的阴冷,湿冷,冷到人的骨子里。

  我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冬天,生下来的时候,我爸妈几乎以为我是养不活的,特别是在这种冷到不正常的光景里。

  为啥呢?原因有三点。

  第一,我非常的瘦小,我妈说我爸刚一把我抱在怀里的时候,就喊了一句,这咋跟抱一只小猫儿没啥区别呢?

  第二,我当时的哭声非常虚弱,有一声没一声的,就跟被啥东西掐着脖子似的,感觉是在拼命的挣扎,喘息一般。那个时候为我接生的那个经验丰富的稳婆,以为我是呛羊水了,还把我倒提着拍了几下,但事实证明没用。

  第三,我爸和那稳婆为我洗澡的时候,发现我的后脑勺那个位置,有一块胎记。按说胎记并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儿,可我那块胎记的颜色就跟鲜血似的,仔细一看,像只眼睛。

  农村人迷信,当时那稳婆就有些害怕了,说了句:“这胎记像眼睛也就算了,咋我一看它,它就像盯着我看似的?这娃儿那么虚,身上又长个这东西,你们要不要找人来看看哦?”

  我爸妈也没读过什么书,听稳婆这样说,又见娃儿这样,当时就吓着了。

  特别是我妈,刚生下我,本来身子就虚,一慌就摊床上了,倒是我爸还能有个主意,连忙的问到:“刘婆婆,你觉得这娃儿是有啥问题?这要找哪个来看嘛?是去乡卫生院叫医生?”

  农村人穷,况且那个时候的医疗条件也不咋的,在我爸妈眼里,这经验丰富的刘稳婆无疑就是一个最大的权威,很让人信服的。

  见我爸这样问,那刘稳婆先是神神叨叨的看了一下四周,才小声给我爸说到:“才出生的娃儿虚,那东西容易来钻空子,你们知道不,那东西是要留印记的啊。比如被抓了一把,身上就会有几个黑漆漆的指头儿印,踢一脚就会有个脚印。那种被水鬼拉去当替身的,你们都见过吧?那捞上来的尸身,大多脚上就是有手抓的印子的。”

  听这话,我爸当时就打了个抖,也立刻理解了刘稳婆嘴里的那东西是个啥。如果说开始刘稳婆那些什么留印记的话,我爸爸能当她是胡扯,可后面那句水鬼找替身,身上是有印子的,我爸却不得不信了,因为他就亲眼见过。

  那是十几年前夏天的事情了,我爸在那个时候也才十来岁出头,山野的孩子没啥子耍法,夏天谁不会去河沟里泡个澡?

  事情发生的那天和往常一样,我爸干完活,就约了平日里6个玩的好半大小子去泡澡,在这其中呢,有对双胞胎兄弟,就简单的叫做大虫,小虫,事情就发生在他们身上。

  具体是咋样的,我爸也没看见细节,他只记得他当时还在和另外一个娃儿在河边上打泥巴仗,就听见小虫大喊的声音了:“我哥要沉下去了,快点,快点儿,帮我……”

  听见这喊声,我爸惊得一回头,而回头就看见大虫的身子直愣愣的朝着河中间沉去,瞬间就只剩一个脑袋顶儿了,连挣扎都没咋挣扎。

  而小虫已经朝着他哥飞快的游去,后面也有两个人飞快的跟上了……

  这时,我爸也顾不了啥了,都是发小儿,哪能见死不救,也朝着大虫那个方向游去,没游几步,就见小虫一把抓住了大虫脑袋顶上的头发,刚松口气,却听见小虫吼了一句:“我日,好沉,王铁狗你快来拉我一把……”

  王铁狗当时是离小虫最近的一个,他听小虫那么一喊,也顾不得多想,赶紧快游了2步,堪堪抓住了小虫那只在水面挣扎的手。

  “去抱我哥,我要抓不住了……”小虫连气都顾不上喘,就大声喊到,当时那光景就像用尽了全身的气力。

  接下来又是一阵手忙脚乱,毕竟是有6个人,加上还惊动了不远处干活的几个大人,这双胞胎兄弟终究还是被救了上来。

  救上来之后,大虫昏迷不醒,也不知道灌了多少水在肚子里,整个肚子都被涨的浑圆,而那小虫脸色铁青,那么热的天气里竟然还微微发抖,但人们都以为是吓的。

  那时,人们也没顾上问啥,都忙着救大虫,在这靠着河的村庄里生活的人,哪个又没有一点儿处理溺水的常识,一刻钟过后,大虫终于醒了。

  才醒过来的大虫,眼神有些呆滞,那样子仿佛是不太相信自己还活着一样,他还没来得及说啥,就被李帆叔叔一个巴掌拍脑袋上,骂到:“他娘的调皮娃娃,往河中间游啥?没得轻重!”

  这是真正带着关心的责备,那时的人们淳朴,一个村人的大多认识,感情也是真的好,谁愿看见哪家的娃娃出事?所以骂两句是少不得的。

  大虫也不回嘴,我爸在旁边看着,倒是明白,是这小子还没缓过神来,但一直在旁边微微发抖的小虫却忍不住说了句;“帆叔,我觉得我哥不是要往河中间游,是被人拖过去的,真的。”

  小虫声音不大,可这句话刚一说出来,周围一下就安静了,连李帆叔叔也愣住了。

  农村人,哪个没听过一些山野诡事,小虫这一说,不是摆明了说是有水鬼在找替死鬼吗?这事人们听得多,议论的多,当真见了,倒还疑惑着不肯相信了。

  “小屁娃儿乱说啥,是怕回去你老汉打你吧,这些事情不要乱说来吓人。”李帆叔叔的脸色颇为沉重,农村人敬鬼神,觉得拿这些事情来乱说,推卸责任,怕是要倒霉的。

  “我没乱说!”小虫一下子就激动了,他跳起来喊到:“我看着我哥游下去,一下就动不了了,看着他一下就往河中间沉去,像是被啥东西拖下去了一样。而且,而且……”

  “而且啥?”李帆叔叔脸色不好看了,他知道这娃儿没有撒谎,这事有些邪乎。

  “而且我去救我哥,一抓住他就觉得他身子好沉,像是有人在和我抢我哥。还冷,一抓住我哥我就觉得全身发冷……”小虫一边说着,一边打着抖,这时谁都信了几分。

  我爸当时也是帮忙拖着大虫上来的人,他是知道的,大虫身上那个冷劲儿,像冰块似的。只是,我爸他们几个人却没受啥影响。事后回想,可能是几个半大小子,阳气重,那东西退避了,不然被缠上的人,哪儿那么容易能救上来?

  也就在这时,大虫终于说话了:“我看见河里有鱼,我去抓,一下去就有人在抓我脚脖子,一抓……一抓我就动不了了,全身都动不了,冷的动不了……”

  大虫说这话的时候,眼神还是有些呆滞,只是脸上浮现出了明显害怕的神情,也就在这时我爸看见了他终生难忘的一幕,他顺着大虫的话,下意识的去看大虫的脚脖子,那脚脖子上很明显的3个拇指印,青黑青黑的,看着都透着一股诡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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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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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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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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