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又怎么样呢?沈复秋总不能揪着陈眠的脑袋警告陈眠,不要喜欢祁霄了吧?
这不合理,听上去也有点太荒谬。要是人能轻易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她沈复秋和祁霄应该就不会在一起了。
陈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反正沈复秋也懒得听,陈眠说得也对,但没办法,沈复秋就是个爱摆烂的人,即使一时努力成绩上去了,考了一个好大学,她骨子里的摆烂也已经刻下了。
“努力又没什么用。”这是沈复秋的原话:“祁霄,我现在没什么理想,对未来也没什么憧憬。我这么活着,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没有努力的目标,不知道要做什么。这听上去很离谱,但我就是这样的人。”
沈复秋偶尔会像这样情绪失控,很委屈(但是不表现出来)地向祁霄说出这种话。
每当这种时候,祁霄总会拍拍沈复秋的头:“那你现在有理想了,你的理想就是好好,开心且健康地活着。要是有精力的话,你也可以憧憬一下我们的未来。”
即便祁霄这么说,沈复秋也日渐觉出了她和祁霄的不同。
祁霄太聪明了,有很明确的兴趣爱好,随便考试学习都能成绩优异。他虽然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理想追求,但沈复秋也能看出来,他一直在坚定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奔去。
和无所事事的她不一样。
即使沈复秋随便学学习就能有好成绩,即使她天赋异禀,但摆烂小孩就是摆烂小孩。
什么远大的理想啊,宏伟的愿望啊,沈复秋一概没有。她甚至觉得活着也就那样,没什么太大的意思,现在活着仅仅是因为活着而已。
为了活着而活着,理由就是这么枯燥。
导火索是之后的一件事,准确来说,是因为一场分裂的“聚会”。
施子谞不知道从哪里认识了一个男孩,和她们差不多大的年纪,但是很早就辍学了,现在在一个乐队当鼓手。
据施子谞说,这个少年很特别,性格很好,如果沈复秋认识了他,他们应该也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沈复秋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让一向挑剔的施子谞都点头称赞,于是她决定和施子谞一起去见一见这个少年。
施子谞说少年现在和他所在的乐队常驻在一家小酒吧,刚好今晚有一场小型演出,她可以从少年那里要到最好的位置。
那天祁霄问沈复秋要不要一起出去聚,沈复秋拒绝了:“不了,今天我和子谞有约,你们去吧。”
挂掉电话以后,祁霄无奈地耸耸肩:“她们两个都不来,就我们仨了。”
“啊,那好可惜。”陈修远说:“这家酒吧最近很火呢,据说常驻的乐队里都是帅哥美女,还想着带她们两个,我们一起去凑热闹,唉,现在看来,只能我们三个去围观咯。”
陈眠不说话,但心里却在暗暗欣喜,沈复秋不在,那个总是向着沈复秋的施子谞也不在,这对陈眠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没有什么比能单独和祁霄呆在一起更让陈眠开心的事情了。
哦对了,对于陈眠来说,她这个大她两岁的哥哥,在她眼里,那就是空气,不算人的。
沈复秋不去,祁霄其实也兴致缺缺,但是看陈修远这么兴奋,再加上不和沈复秋呆在一起,祁霄也没什么事,于是最后三人还是去了那家最近很火的酒吧。
乐队鼓手那个少年,叫做云繁,很秀气的名字,长相也很秀气,是那种很细腻的少年,肤色很白,身材瘦削,但是在台上敲鼓的时候,浑身却散发着一种与他本人完全不同的飒爽气质。
这种反差感是很让人着迷的,沈复秋想。要不然为什么云繁一出场,酒吧里所有的女生目光都聚焦在了云繁身上呢?
酒吧里很吵闹,沈复秋和施子谞在前排声音尤为大。
迷离的灯光下,沈复秋忽然心生好奇,然后附在施子谞耳边问:“小谞,为什么云繁会辍学啊?”
“家里没钱,他是个孤儿,真正的孤儿,没钱上学,只能出来了!”
施子谞难得像现在一样兴奋,她跟着音乐肆意摇摆,拉着沈复秋的手:“这不是挺好的吗!起码这是他想做的事情,他发自内心的高兴啊!”
想做的事情,又是一个有目标的人。
沈复秋无法融入欢乐的人群,她看着台上敲鼓的云繁,忽然有些羡慕。
“云繁!芜湖——!”
施子谞在台下热情充当气氛组,对着云繁又跳又笑,云繁看到她的时候,她直接就甩了个飞吻过去。
乐队其他人看有这么漂亮的女生对云繁飞吻,彼此都有些促狭地看着云繁。
云繁没有含羞,清冷少年脸上扬起灿烂而热烈的笑容,鼓槌往天上一抛,云繁给施子谞也比了一个爱心。
“看吧!”施子谞在沈复秋耳边大喊:“他真的很有意思!等一会儿表演结束,我带你去后台找他!”
此时此刻,沈复秋只想说两个字:“哇哦。”
“老祁,这就是那个乐队啊。”
后排的桌子上,陈修远端了一杯酒,一边嘬一边看向台上演出的乐队:“确实挺帅的。你看那个鼓手没有?据说来这里看演出的人,一半都是喜欢他的,可受女孩子欢迎了。幸好复秋不在,不然她要是喜欢上那个鼓手,可就有意思咯!”
祁霄无语地挑眉:“怎么可能,我在她面前晃了这么多年,她都能无动于衷,喜欢上一个鼓手?再说了,我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
“女人心海底针嘛!”陈修远大大咧咧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放:“我就搞不懂这些女孩子的心思。哦,演出结束了。”
乐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走人,祁霄看着那个敲鼓少年收拾好一个黑色背包,然后跳下台,走向了两个女生。
......走向了,施子谞和沈复秋?
祁霄目光凝住,耳边传来了陈修远有些聒噪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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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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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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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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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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