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中午。
【任家镇】
入口处的门楼上写着三个苍遒大字,放眼望去,到处是红砖黑瓦,雕花门窗。
很显然,相比于另一个同名的镇子,这里稍微保守一点,一路走来,虽然有一些卖洋玩意儿的小铺子,但却没有咖啡馆、西装店。
不过,人流如织,明显也是一個超规格的大镇。
“嘁!”
“还想要咱们交枪,拿我阿威队长当傻子吗?”
身后,有两个本地民团成员瘫坐在地上,捂着脸,眼神羞愤。
天下乌鸦一般黑。
这群家伙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又有一层官皮,想要阿威他们把长枪交出来,说是走的时候再还回去。
外面兵荒马乱,有枪杆子在手,腰杆子才能挺起来,以阿威对这帮同行的了解,走时想要把东西拿回来,可就没那么痛快咯,怕是各种好言好语、推诿行事。
于是乎,屡次被纠缠,心里有火的阿威决定动手。
此地既然叫任家镇,那另一支任家肯定有很大的话语权,哪怕族中长辈不是镇长,也一定与之关系密切。
所以,孟凡并没有太担心会引起什么冲突,解决完小插曲,继续朝着任府走去。
“表小姐。”
一座中式府邸前,老管家热情接待了众人,并吩咐下人赶紧去准备酒菜。
打断骨头连着筋。
往上数两代,两家的老太爷那可是亲兄弟,而且除了亲情,还有利益,他们都没有完全没落,仍是有钱有权有枪的地方豪强,完全可以相互扶持。
不过,任婷婷一个富家小姐根本不会谈这些事情,陪笑几句,就不怎么说话了。
而老管家也看出了什么,立刻让人去请自家小姐过来相陪。
说来也奇怪,两个任家到了这一代,都人丁不兴,就只有姑娘。
当阿威看到那个叫珠珠的靓女以后,有点移情别恋……
婷婷、珠珠,都想着讨好。
孟凡则与师弟秋生一起,专心吃着美味饭食:鸡仔饼、盐焗鸡、老火汤、白云猪手、砂锅生鱼粥……
全是从镇里最好的酒楼采买而来,后厨也在有条不紊地做着热菜。
广府菜讲究宁可食无菜,不可餐无汤,喝着靓汤,孟凡觉得自己挺有口福,似乎走到哪里,都没有过什么苦日子,哪怕风餐露宿,也能打点野味祭五脏庙。
“豁,海参。”
“刚好最近天天骑马,两条腿都没力气,赶紧补一补。”阿威一边说,一边招呼麾下小弟们吃海参。
“别看这东西浑身是刺,其实特别软,口感好,大补。”
听着耳边传来的笑声,孟凡思维发散,心里想着:
海参真能治腿软吗?
那一张张兴高采烈的脸,让他觉得,可能是心理作用比较多。
阿威一人吃了整整十只海参,其它民团弟兄也享受了不少。
最后所有人都酒足饭饱。
秋生一边剔牙,一边看着旁边正在说悄悄话的两姐妹,诚然,有欣赏美女的意思,但主要还是探听消息。
“师兄,初六任天堂回府,还剩两天时间。”
一旁,孟凡点点头。
视线盯着任珠珠手中的怀表。
有时候不得不感慨工匠的巧思,数百上千的精密零件结合起来,就有了能够报时的机械表。
而且,安装在内部的多套微型簧条装置,还可以通过振动,播放出音乐。
《有只雀仔跌落水》
这首歌堪称保命神器。
不管如何招惹任天堂,将之激怒,只要一听到它,这只僵尸就瞬间变得安静祥和起来,甚至会因为心情太好,主动悬浮在半空中,侧躺着倾听。
至于为何如此,完全是因为生前对孙女的爱,经常在小时候抱着她唱这首歌,后来不惜花费巨资,利用自己驻外代办的身份,去定制高档怀表,给珠珠做纪念。
说实话,在孟凡看来,这位任老太爷倒没什么错,僵尸本就遵照本能行事,抗拒不了吸食人血的天性。
真正该怪罪的是,不学无术,性格奇葩的师徒三人。
两个徒弟戏弄僵尸,将其作为打赌的战斗工具,输了以后,痛骂年老僵尸(任天堂)不争气,而这些都是他们的客户,给过钱的。
其中一个单独赶尸,结果把任天堂给弄丢了,却不思悔改,去欺瞒师傅,假称已经把客户安全送到家。
最最奇葩的是,结局两人竟然叛出师门,跟着任珠珠跑去金山挖金矿……
想必也不是什么正经授箓的弟子,否则,一个欺师灭祖的罪名逃不掉,当街被天雷劈死都是轻的。
“婷婷表姐,我们去后山游水吧,那里有一个小湖。”
“好啊。”
两姐妹一见如故,言语中透着活泼。
对了,任天堂似乎在珠珠洗澡时出现过,那赶尸的臭小子为了偷窥女孩洗澡,故意将僵尸赶过去,趁机占便宜……
再后来,他去任府的途中遇到偷尸贼,随着这群地痞流氓将任天堂交给西洋博士,抽脑浆、打激素,各种操作之下,诡异版飞僵就此诞生。
孟凡心中暗暗思忖,在脑海中将剧情快速过了一遍,暗道:光明正大跟着她们去后山,小心看护,明显不太合适。
如此一来,似乎也只能偷偷跟着。
这时候,任婷婷开口道:“孟道长,我和表姐去后山玩水,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大白天,怎么可能有脏东西?两位表妹要是害怕,表兄带着枪保护你们。”阿威拍了拍腰间的枪盒,满脸期待。
现实很残酷,如果这话由靓仔说出,效果应该不错,但阿威队长太过油腻,不管说得再认真,也只会适得其反。
“你们过去之后,我可以到岸边稍远处,背对着打坐。”
孟凡严肃道:“秋生师弟也可以跟着,毕竟此行有风险,师伯来之前就算过。”
听到九叔说有危险,任婷婷当即相信了孟凡,不同于阿威表哥,他一直对自己很冷淡,远不如文才那样。
而且,秋生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隐约有向这方面发展的趋势。
她开始怀疑自身魅力。
“那就跟过来吧,反正有一群女佣挡着。”珠珠开口,打断了任婷婷的思索。
“那……师兄……”阿威支支吾吾:“我也想跟去。”
孟凡曾直言,他已有心仪之人,即将完婚,故而阿威对他没有任何戒备,只有恭敬与讨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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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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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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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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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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