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早就注定,马文国把主意打到他们夫妻俩身上,就是个错误的选择。
更别说他还想要以亲情,孝道之类的名义,进行道德绑架,好从夫妻俩这里谋求利益好处,那就更是异想天开,说是个天大的笑话都不为过。
朱楠武和高雪瑶也就简单的针对马文国到来一事讨论了几句,随后便揭过了这个话题,聊起了其他。
因为,不管是高雪瑶,还是朱楠武,实际上都没太把马文国的出现和他的目的,太当回事。
再说回马文国这边,费劲巴拉的来一趟京市,不仅目的一个没达成,来回路费加上吃住等各种花销加在一起,又花去了一百多。
马文国可以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没抓到狐狸还惹了一身骚。
他的心情之差,可想而知。
而更悲催的事,在回去的路途当中,他又遭遇了小偷,携带的行李,身上的钱票都被偷的一干二净。也幸亏他提前买好了返程车票,否则就要徒步走上千里路回去了。
用两句话来形容马文国此次北上京市之行的遭遇最为合适。
赔了夫人又折兵。
屋漏偏逢连夜雨。
可以说是亏大了,也是因此,即便马文国都回到了自己在距离京市足有千里之遥的家时,脸色依旧不怎么好看,浑身散发着低气压,活脱脱谁欠他千百块钱似的。
钱云芳,是马文国在与高锦云离婚之后又再娶的媳妇。实际上也是当初马文国婚内出轨的那个对象。
高锦云,就是原来的那个高雪瑶的母亲。顺带一提,高雪瑶由于是跟随母亲长大,就随了母亲的姓。
老话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和马文国这样的人厮混在一起,明知他结婚了有妻有女,还搞到一起与他做出婚内出轨这种行为的,就知道这个钱云芳那必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和马文国是同一类人。
他们夫妻俩都是那种善于钻营的,所以这些年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不仅都在城里弄了一份正式工作,还通过各种送礼走动,分到了一座独门院子居住。
虽然只是一个不到几十平方的小院子,但在当下大多数城里人住的还都是单位分配的筒子楼的大环境下,这样的住房条件,已经相当不错了。
马文国现在居住的小院内。
听到院子大门被推开的声音,原本正在忙着做午饭的钱云芳以为是上高三的女儿放学回来了,并没当回事,只是随口说了一句;“午饭很快就能做好,距离高考没多少时间了,你再去看会书,今年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决不能比那个贱人的女儿考得差。”
“那个小贱人和你都是同一个爹生的,她能考那么好的成绩上京大,你肯定也可以。要对自己有信心,妈妈今天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给你补补。”
按照往常,每当她说这些类似的话的时候,小女儿要么是回一声知道了这一类的肯定答复,要么就是抱怨两句,说她每次都提,简直烦透了。
但绝不会像今天这般一声不吭,没有回应。
钱云芳瞬间就反应了过来,进来的应该不是自己的小女儿。
家里四口人,大儿子在外当兵,丈夫去了京市办大事,一时半会不可能回来,家里就只剩下她和小女儿。
既然推门进院子的不是小女儿,肯定就是外人了。
钱云芳立刻放下手中正在做的午饭,朝院内走去,为了以防万一,她手里还拿着做饭切菜的用的菜刀防身。
现在的治安环境不错,尽管知道大白天的,不太可能有人胆大包天的直接闯进别人家,但一向谨慎小心的钱云芳还是带上了防身武器。
不少街坊邻居可都知道,她家里现在只有她和小女儿,再加上她做过不少心里有鬼的事,自然就更加心虚害怕。
不过,当手拿菜刀的钱云芳走出厨房,看到的就是黑沉着一张脸,两手空空走进院门的马文国。
她紧绷的神经当即就是一松,原来是出远门的丈夫回来了。
都还没等她来得及询问丈夫此行收获如何,很快她便发现了马文国的神色不对,浑身上下阴沉沉的,一副谁欠了他钱似的表情难看。
钱云芳眼眼皮当即就是狠狠一跳,一种不妙的感觉涌上心间。
她有些迫不及待连忙开口问道;“这次的京市之行如何,有没有见到那个小贱人,你是不是已经和她父女相认,她有没有承诺给你多少好处?”
这一趟京市之行,接连遭遇各种倒霉糟心事的马文国,心情本来就已经差到了极点。一路风尘仆仆又累又饿的他,刚回到家就被钱云芳连珠炮似的一连串问题,给问的的很是不耐烦,说话的语气也就好不到哪去;“大白天的就开始做梦了,别想那些好事了,这回的京市之行功亏一篑,没有任何收获。”
虽然见到马文国一副狼狈模样回来,钱云芳心中就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但亲自听到马文国的承认,她还是有些难以接受这个结果,赶忙追问道;“怎么会这样,快说说到底是什么情况?”
在她看来,马文国可是那个小贱人的亲生父亲,在这个道德观念还很强,人们都还很重视亲情孝道的年代,作为亲生父亲的马文国,就占着绝对的名分大义,哪怕那个女儿是一直跟着他的前妻一起生活。
所以,她对此次马文国的京市之行,还是比较看好的,相当的有信心马文国能从那个小贱人手中捞到不少好处。
“还能是什么情况,那个孽女从一开始就不认我这父亲。”马文国面无表情,语气阴冷的说道;“她不仅直截了当的说了我和她母亲离婚,十几年对他们母女不闻不问,甚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顾她去世的母亲的名声,直接曝出我婚内出轨这件事,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十分被动,,,”
马文国大致的将自己见到高雪瑶之后发生的事,与钱云芳说了一遍,最后总结说道;“是我们太小看了那个孽女,觉得她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还没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没什么社会阅历,好拿捏辖制。”
“然而,事实是,她是一个相当精明厉害的角色,别看年纪轻轻,做起事来却是相当的老辣成熟,睿智果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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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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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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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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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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