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薇的单驾莲青帷饰的马车很快就过来了,除了一位车夫,还有四位护卫,两个丫鬟。顾拂云带了青鸿和青丝,看着一壮一瘦,一美一丑的两个丫鬟,朱薇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她知道顾拂云的意思,美的是给她撑场面的,丑的则是用来壮胆,还是觉得很搞笑。
接了顾拂云,又去接银树胡同的江殊梅,亏得朱薇的马车足够宽大,加上各人所带的丫鬟,也还坐得下。
今天的江殊梅穿了一身淡青色的素面缎长褙子,八成新的蜀锦面料,流云髻上的蜜蜡娟花,和银制的攒珠偏凤钗,看起来朴素低调,与朱薇的大红色百蝶穿花妆花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朱薇也瞧到了江殊梅的着装,比那日在顾家还朴素,无论是珠饰,还是衣服,会说话的只会来一句素雅,有刻薄些的,就只能说寒碜了。
顾拂云惊讶地问道:“**姐怎么穿的这么朴素?”虽然江家只是普通的官宦人家,其家族好歹也还颇有些名望和财富,不然江家也住不起银杏胡同的四进大宅院,更养不起那么多仆妇啊。
江殊梅笑了笑说:“这是娘特地吩咐的。爹爹只是区区四品文官,俸禄有限。就算穿得再华丽,比起名门勋贵家的小姐,还是多有不如的。倒是妹妹你,身为伯府小姐,怎的也这般低调?”
顾拂云的着装也只是普通,耦色绣淡金色暗纹素面长褙子,下身耦色绘橘色蝴蝶的月华裙,精致飘逸,给人一种典雅清新之感,头上的珠饰,也只是普通,并没什么独特之处。整个人看起来,也就是普通的贵女打扮,哪有半丝出自勋贵之家的豪奢。
顾拂云解释道:“今日活动,比拼的是才艺,而不是财力,衣着得体大方便好。姐姐不也是如此?”
江殊梅微微笑了笑,眼角余光又扫向朱薇。
尽管在顾拂云的牵手下,江殊梅摒弃了对朱薇的嫌弃。但在朱薇面前,骨子里还是有着出身书香门弟的优越感的。
朱薇也不大瞧得上江殊梅,总觉得装腔作势,自命不凡。三人中,就数她穿得最为华丽,大红妆花缎衬得她略显得婴儿肥的脸端庄圆润,头上的红宝石展翅凤钗垂下的东珠,随着轻微的摇动,明晃晃的耀得人眼花。堕马髻尾的喜鹊登枝衔宝石偏钗同样闪烁着动人的光华。
朱薇这一身打扮,富贵气派,哪有土匪千金的粗俗无礼?分明就是经过精心培养的贵女。
朱薇哪会不清楚江殊梅的想法,伸手摸了摸头上凤钗垂下来的东珠,对顾拂云道:“妹妹这一身打扮不错,优雅入骨,又清新脱俗,既无勋贵人家的富贵逼人,又无书香门弟自诩的低调朴素。那些所谓的书香世家,就爱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固步自封,自诩为读书人,却毫无读书人的风骨,尽干些掩耳盗铃的事。以为用一袭青布衫就可以装饰出学富五车,可笑。”
不敢看江殊梅的脸色,顾拂云赶紧道:“我就觉得天青很好看啊,配上利落的白底衫,和一袭柔美的白裙,衬得越发悠远空灵,不食人间烟火。爱读书的人,自带恬淡优雅的气质,仿佛湛蓝的海面,总拥有抚慰人心的力量。可惜我就不受天青这个颜色,我也只配着红色,耦色,以及姜黄之类的。”
朱薇看她一眼:“胡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江殊梅也道:“我与妹妹正好相反,不怎么受红色,就是桃红,玫红之类的颜色穿在身上,看起来都有些不伦不类。”
来到安阳公主府,早已有公主府的下人候在门口,指引着马车进入巷子,马车一路驶进偏门,在丫鬟的搀扶下,下了车,自有婆子上前,递上贴子,确认身份后,婆子再让人领着大家去了萃影阁。
朱薇虽是皇上亲封的宁和县主,可她的大名,贵女圈哪有不知的。这个管事婆子脸色僵了下,道:“原来是圣上新封的俊宁县主,真是稀客。”
顾拂云稍好些,到底是伯爵府的姑娘,婆子的笑容要稍稍真实些。
管事婆子见三人同座一辆马车,便知是一起的,带着三分客气两分倨傲道:“都是县主的贵客,三位这边请,一直往左走,再拐个弯,便是萃影阁了。”
上回去武安侯府参加陈燕的生日,宴息厅还给安排小轿,那是武安侯府为了彰显自家实力的体现。堂堂公主府,压根就不需要靠这些来彰显。
所以,从此处去萃影阁,还得自己走路。
顾拂云四处看了看,息宴厅旁边不是停着一排清一色的姜黄帷饰的二人抬的软轿吗?高大粗壮的婆子都还待命而立,估计这些都是给身份贵重的人准备的吧。
三人便结伴往萃影阁走去。
公主府很是阔大,占地十数亩,光园子便有四处,萃影阁离垂花门狠狠走了一段距离,估计有两盏茶的时间。
不愧为圣上的胞妹,如此阔大的府邸,得养多少个下人啊?
走到半路,便发现,与她们隔着一排碧绿鲜翠的杨柳树的另一条道路上,还有几个身穿锦衣华服的青年男子,坐在一个小凉亭里,正摇着羽扇,说着什么。
有人朝她们这边望来,便有人吹了声口哨:“好壮的丫鬟!”也不知是哪位小姐带来的。
紧接着,又来一句:“好俏丽的丫鬟。”想来其主子肯定不会差到哪儿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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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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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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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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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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